朋友借錢不還,我現在只有銀行匯款單據,和他的身份證號碼,這個錢報警能要回來嗎

時間 2021-06-08 02:15:27

1樓:期待公平

1、銀行匯款單據不能作為借款憑證;

2、既然是借款,就屬民事債務糾紛,報警沒有用的,警察是不能受理的。

3、你可以到法院起訴債務人,要回你的錢。

2樓:深淵的尚小哲

直接要不行麼?朋友能搞到報警的程度?!

3樓:又見藤野

匯款單據沒用,除非簽了欠條有法律效力,勸你最好找律師問問。警察也是調解

4樓:況秋梵玉

要看這個人值不值,我有一女性朋友欠了我最起碼有5000,從沒還過,而且還借,很多人都說我傻,但是我認為值,我把她當真正的朋友,還有一男的是我高一同學,沒什麼交集,借了我1200都四年了,從沒還過,我也沒問他還過,因為我覺得不值,這種人憑什麼要影響我的心情,我也不稀罕。

5樓:出含嬌

不行,他會說你當時是還錢他、

6樓:小樂樂

想辦法套他話,讓他承認你借了他錢,錄下音,然後就不怕他不還了

7樓:《愛的結晶

看群多不,要不多算了,當以後沒這朋友

8樓:

應該不行 沒借條之類的麼

9樓:淹死的魚兒

匯款單只能說明你匯過款給他並不能證明這錢是你借給他的,

10樓:愛海

能 開口要吧 大不了朋友不做了

11樓:手機使用者

錢不多就算了,當給人騙了。

12樓:查念珍

幾百塊就算了,朋友一場

借錢不還沒有借條,只有銀行轉賬記錄能起訴嗎

13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借條,只有轉賬記錄,可以起訴嗎?專業律師為你答疑解惑!

14樓:華律網

轉帳記錄必需經銀行蓋章才具有證據的效力。單憑轉帳記錄起訴,還是單薄了點。我國《合同法》第197條規定:

“公民之間的民間借貸合同為不要式合同,當事人可以採取書面形式,也可以採取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 在借貸糾紛案件中,原告作為債權人行使債權請求權,首先應該主張其請求權成立並已經屆期,為此其應該向法院提供其權利發生並已經屆期的法律事實成立的證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4條、第5條的規定,借貸案件的證明要求較高,只有借貸關係明確才能支援原告的訴訟請求,如借貸事實存在疑問或不明確時,則不能支援原告的訴訟請求。

15樓:雙魚中哥甲天下

只有銀行的轉賬記錄有證據是可以起訴的,合法合理的訴求會得到法院的支援。如果條件允許可以讓對方補寫一份借條,如果對方拒絕,還可以通過簡訊**等資訊向對方確認該筆欠款存在,然後去法院起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規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時候,應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關係的存在證據。

第十七條規定原告僅依據金融結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的借款或其他債務,被告應當對其主張的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後,原告扔應就借貸關係的成立承擔舉證證明責任。

從法律角度可以看出,借條、收據等是最直接的債權憑證,有這些證據才能表明借貸關係的存在證據。如果沒有這些,就會有很多不必要的麻煩產生。

擴充套件資料:

市民趙先生在一家公司上班,在工作中,他認識了與公司老闆有生意往來的田某。由於平常接觸較多,趙先生與田某逐漸成了無話不談的好朋友。2023年9月,田某找到趙先生,以自己買房急需用錢、手頭的資金又週轉不開為由,希望趙先生能借他5萬元,並承諾半個月內就可歸還。

趙先生很快就通過銀行轉賬將錢打給了田某。考慮到自己與田某關係很好,趙先生並未讓田某書寫任何形式的借款協議。不成想,半個月過去了,田某卻稱還不了錢。

隨後的日子裡,趙先生多次找田某要錢,田某均以各種理由推託,幾個月後,趙先生髮現他竟然聯絡不上田某了。無奈之下,趙先生將田某告上法庭,要求對方歸還借款5萬元整。

石市橋西區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了此案,在庭審中,被告田某本人並未到庭,只委派了律師為其答辯。律師稱,原告趙先生所訴的事實不屬實,趙先生所訴田某借款的5萬元,實際上是趙先生返還給田某的好處費。律師表示,趙先生是田某向第三人安某借款的中間人

。2023年6月,趙先生承諾可以讓安某借給被告田某400萬元,並約定田某給趙先生5%的好處費即20萬元,隨後,20萬元已經以現金形式付給了趙先生。但實際上,安某隻向田某提供了300萬元借款,趙先生應得好處費為15萬元,所以,田某收到的5萬元並非借款,而是趙先生返還給他的好處費差額。

針對當事雙方就5萬元各執一詞的說法,為查清本案事實,法庭要求庭審後被告田某本人到庭說明情況,被告逾期未到庭應當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但最終,田某在規定期限內一直未到庭解釋。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趙先生提交的銀行轉賬憑證,能夠證明原告向被告支付了款項。對於支付款項的原因,由於沒有借條等證明形式,被告抗辯稱原告向其銀行賬戶打款系原告償還多收取的好處費。

庭審法官表示,原告作為安某的**人,促成安某與被告簽訂借款合同,但合同中並未對**人收取好處費一事進行約定,且被告也無其他證據證明原告收取了被告的好處費。

綜合具體情況,法院對原被告之間借貸事實予以採信,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之規定,判決被告田某償還原告趙先生借款本金5萬元。目前,該判決已生效,趙先生已經申請強制執行。

16樓:郭虎律師

我國法院在審理民間借貸案件的時候,借條只是證明借貸關係存在的證據之一,只是因為其作為直接證據,證明力較強而已。

因此,是否有借條,並不是認定借貸關係存在的唯一證據。如果只有借條,沒有其他證據加以佐證,便很可能承擔敗訴的風險。

就題主的問題,在沒有借條的情況下,建議你準備以下證據:

轉賬憑證

支付利息的憑證

對方承認借款的**錄音或者交談錄音

證明借款事實真實存在的證人

最後提醒題主一句,不要礙於面子以為是好朋友就不寫借條,這樣只會害了自己,畢竟,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啊!

17樓:丶不羈放縱丶丶

可以起訴,這種問題屬於民間糾紛,轉賬記錄屬於證據型別。

1、可通過法律途徑追討欠款,首先要有證據證明欠款事實,借條、欠條、收條、銀行轉賬記錄等可能反映欠款、匯款的書面材料。

2、至法院起訴要求還款並支付利息。

3、可查詢其名下有無房產、車輛、存款並進行查封、凍結以便執行。

4、如還款期限屆滿兩年,且期間追要過,需找證據證明,否則超出訴訟時效。

5、如存在擔保人,在擔保期限內經擔保人立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償還欠款。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規定:

第一百一十六條  視聽資料包括錄音資料和影像資料。

電子資料是指通過電子郵件、電子資料交換、網上聊天記錄、部落格、微部落格、手機簡訊、電子簽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儲存在電子介質中的資訊。

儲存在電子介質中的錄音資料和影像資料,適用電子資料的規定。

第一百一十七條  當事人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

符合本解釋第九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職權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未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不得出庭作證,但雙方當事人同意並經人民法院准許的除外。

18樓:匿名使用者

打了借條,只有銀行的轉賬記錄有證據是可以起訴的,合法合理的訴求會得到法院的支援。

借錢不還,可以報警嗎?

19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借錢不還,**不會立案處理。

欠錢不還屬於民事糾紛,而公安機關主要負責刑事案件和治安管理。所以,欠錢不還不屬於公安機關的管轄範圍,**不會立案處理。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訴訟、仲裁、調解來解決。

欠款不還,不屬於警察管理範圍,警察不能處理。但是,如果一方以借款名義詐騙他人財產,可能會構成詐騙罪,這時候可以報警處理。對於絕大多數借款案件,不能報警處理,只能通過訴訟方式,也可以發律師函,主張自己的權利。

欠錢不還屬於民事案件,一般情況下**介入的會很淺,不會深入進去,最多也就是調解調解,不會立案。

20樓:廣東國暉律師事務所

在遇到類似問題之前,大家需要知道的是,民間借貸糾紛和詐騙罪的性質是不同的,需要作出合理的判斷,才能採取合理的行動。

按照簡單的邏輯來分類就是,前者屬於民事借貸糾紛,可以起訴;而後者屬於刑事案件,可以報警。

21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

公安機關主要是負責刑事案件和治安管理的。

欠款不還屬於民事債務糾紛,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訴訟、仲裁、調解來解決。欠款不還,不屬於警察管理範圍,警察不能處理。

但是,如果一方以借款名義詐騙他人財產,可能會構成詐騙罪,這時候可以報警處理。對於絕大多數借款案件,不能報警處理,只能通過訴訟方式,也可以發律師函,主張自己的權利。

可以申請支付令,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 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一)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

(二)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

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第一百九十二條 債權人提出申請後,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通知債權人是否受理。

第一百九十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係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

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一百九十四條 人民法院收到債務人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當裁定終結督促程式,支付令自行失效,債權人可以起訴。

22樓:傾城低調不奢華

可以的。還可以上訴到法院。你有欠條或對方打的收據。你有匯入對方賬戶的記錄。

公安機關主要是負責刑事案件和治安管理的。欠款不還屬於民事債務糾紛,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訴訟、仲裁、調解來解決。欠款不還,不屬於警察管理範圍,警察不能處理。

但是,如果一方以借款名義詐騙他人財產,可能會構成詐騙罪,這時候可以報警處理。

對於絕大多數借款案件,不能報警處理,只能通過訴訟方式,也可以發律師函,主張自己的權利。

公安機關主要是負責刑事案件和治安管理的。

欠款不還屬於民事債務糾紛,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訴訟、仲裁、調解來解決。欠款不還,不屬於警察管理範圍,警察不能處理。

但是,如果一方以借款名義詐騙他人財產,可能會構成詐騙罪,這時候可以報警處理。對於絕大多數借款案件,不能報警處理,只能通過訴訟方式,也可以發律師函,主張自己的權利。

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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