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負什麼法律責任嗎,我需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時間 2021-06-26 11:36:44

1樓:註冊會計師

法律責任是由特定法律事實所引起的對損害予以補償、強制履行或接受懲罰的特殊義務,亦即由於違反第一性義務而引起的第二性義務。

2樓:匿名使用者

完全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原因如下:

事情在09年發生的,既然驗證了是輕傷,那麼你應該對對方進行了賠償或者醫療,而且你也去做了筆錄,也就是說經過了公家驗證了的。那為什麼當時他不要求公家要你賠償20萬呢?此時一定有貓膩。

事隔這麼久了,這中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導致對方身體不適?你無從知道,那麼也許是後來的原因造成對方身體不適的話,那與你無任何責任,對方的要求是無理的,無須理會。

訴訟時效在兩年之內,這件事情在兩年內 或者在當初是否已經徹底解決?要是已經通過講和或者一定的**對方無異議之後,那麼現在這件事情就是對方的無理取鬧

3樓:匿名使用者

樓上的兄弟們,你們別嚇唬樓主了,整成刑事罪,要嚇死人的。

如果當初你們已經到公安機關作出處理了,那證明公安機關並未作為刑事案件立案。現在再要追究,對方要去公安機關報案,請求立案;如果立案了,這事麻煩。不過已經作出處理的糾紛,一般情況下不會受理。

所以,作為刑事案件處理的可能性不大。

如果作為民事案件,按照民法通則138條及民通意見168條規定,人身侵害的訴訟時效是1年;“傷害明顯的,從受傷害之日起算;傷害當時未曾發現,後經檢查確診並能證明是由侵害引起的,從傷勢確診之日起算”。按照這個規定,訴訟時效今年10月份就過了,拖幾個月,就掀不起多大風浪了。

所以,樓主,你安心吧。

4樓:千之如墨

造成輕傷,是要負刑事責任的,如果追究刑事責任,故意傷害罪判5年以下的的追訴時效為5年。

《刑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①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經過5年。

②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經過10年。

③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15年。追訴時效④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20年。

如果20年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你說的賠償責任,屬於民事賠償,對方可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提起。

賠償是要有根據的,不能漫天要價。

5樓:大美佳

輕傷已經構成故意傷害,訴訟時效是2年。但是對方要求的賠償數額過大,有訛詐的可能。看你的說法,你應該不是故意傷害,而是你們雙方打架導致受傷的,估計你也有傷吧?

建議你馬上報警,然後再處理。

6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責任應該要負,訴訟時效一般兩年。陪多少?要看看他的賠償請求合不合理。

7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8樓:谷初仵昊然

我是建議雙方最好協商處理(私了),避免訴諸法律,否則,據我所知、並結合本案實際情況,你的朋友很可能會對此事件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後果不堪設想。

我以委託**人的身份和客戶簽訂合同,我需要負什麼法律責任嗎 ?

9樓:木木人中

如果你是在**許可權內簽訂合同的,則應由被**人承擔合同責任,你不承擔責任。

如果你是在沒有**權、超越**權或者**權終止後,仍以**人名義簽訂合同的,如果被**人追認的,則由被**人才承擔民事責任,你不承擔責任;未經追認的,則應由你承擔民事責任。

只要**人沒有超出**許可權,不會承擔任何責任。如果委託書授權不明的,被**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人負連帶責任。

如和客戶簽訂合同超出委託**的範圍,那就需要承擔該合同造成的所以不良後果。

根據《民法通則》

第六十三條

公民、法人可以通過**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人在**許可權內,以被**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人對**人的**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雙方當事人約定,應當由本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

第六十五條

民事法律行為的委託**,可以用書面形式,也可以用口頭形式。法律規定用書面形式的,應當用書面形式。

書面委託**的授權委託書應當載明**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事項、許可權和期間,並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

委託書授權不明的,被**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人負連帶責任。

擴充套件資料:

委託**人,又稱“受託人”。是指按照被**人的委託行使**權的人。**人的一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六十三條

公民、法人可以通過**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人在**許可權內,以被**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人對**人的**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雙方當事人約定,應當由本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

第六十四條

**包括委託**、法定**和指定**。委託**按照被**人的委託行使**權,法定**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權,指定**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單位的指定行使**權。

第六十五條

民事法律行為的委託**,可以用書面形式,也可以用口頭形式。法律規定用書面形式的,應當用書面形式。

書面委託**的授權委託書應當載明**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事項、許可權和期間,並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

委託書授權不明的,被**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人負連帶責任。

第六十六條

沒有**權、超越**權或者**權終止後的行為,只有經過被**人的追認,被**人才承擔民事責任。

未經追認的行為,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

**人不履行職責而給被**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人和第三人串通,損害被**人的利益的,由**人和第三人負連帶責任。

第三人知道行為人沒有**權、超越**權或者**權已終止還與行為人實施民事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第三人和行為人負連帶責任。

第六十七條

**人知道被委託**的事項違法仍然進行**活動的,或者被**人知道**人的**行為違法不表示反對的,由被**人和**人負連帶責任。

第六十八條

委託**人為被**人的利益需要轉託他人**的,應當事先取得被**人的同意。

事先沒有取得被**人同意的,應當在事後及時告訴被**人,如果被**人不同意,由**人對自己所轉託的人的行為負民事責任,但在緊急情況下,為了保護被**人的利益而轉託他人**的除外。

1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以委託**人的身份和客戶簽訂合同,需要負什麼法律責任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

1、如果你是在**許可權內簽訂合同的,則應由被**人承擔合同責任,你不承擔責任。

2、如果你是在沒有**權、超越**權或者**權終止後,仍以**人名義簽訂合同的,如果被**人追認的,則由被**人才承擔民事責任,你不承擔責任;未經追認的,則應由你承擔民事責任。

《民法通則》

第六十三條 公民、法人可以通過**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人在**許可權內,以被**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人對**人的**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雙方當事人約定,應當由本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

第六十五條 民事法律行為的委託**,可以用書面形式,也可以用口頭形式。法律規定用書面形式的,應當用書面形式。

書面委託**的授權委託書應當載明**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事項、許可權和期間,並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

委託書授權不明的,被**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人負連帶責任。

第六十六條 沒有**權、超越**權或者**權終止後的行為,只有經過被**人的追認,被**人才承擔民事責任。未經追認的行為,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

**人不履行職責而給被**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人和第三人串通,損害被**人的利益的,由**人和第三人負連帶責任。

第三人知道行為人沒有**權、超越**權或者**權已終止還與行為人實施民事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第三人和行為人負連帶責任。

1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廠家不承認你是委託人,則有糾紛你和廠家共同擔責,如果廠家認可,則只需要單位擔責。

1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所述案情,我認為您的努力可以構成居間合同行為,此居間合同中實際上包含有三方,即買方(客戶)、賣方(廠家)和居間人(你們),居間合同中,居間人所起的作用相當於牽線搭橋,如果產品有質量問題或者其他的合同糾紛,各負其責,你們作為居間人,基本上沒有什麼責任的。

我需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200

13樓:高頓

法律責任是由特定法律事實所引起的對損害予以補償、強制履行或接受懲罰的特殊義務,亦即由於違反第一性義務而引起的第二性義務。

14樓:匿名使用者

你不需要負任何法律責任

我是念法律的... 不過 弄到現在這樣大家都不希望 要是心裡覺的過意不去的話 給她點適當的意思下吧~

這年頭 做人難 做好人更難 做男人更上加難 做好男人最難了~祝福你 兄弟~~~

15樓:趙歡慶律師

你好,該事件涉及到女方的生育權的法律關係,女方的生育權是法律保護的,作為人身權的一種概括的進行保護。我國相關法律沒有明確的“生育權”法律權利。

導致女方懷孕可以說是男女雙方自願行為,沒有違法之處,雙方也不存在誰之過,既雙方都沒有過錯。但是,墮胎導致女方喪失生育權,在現實中確實也給女方帶來損害,造成該女方的損害,男方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當然, 這裡還要分清,為什麼要墮胎,因為是墮胎才是導致女方喪失生育權,這是誰的責任呢?

如果是女方自願行為,那麼,男方就沒有責任。

還有,就女方要求男方承擔賠償的依據,數額和責任的劃分,這都是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的,所以,要求男方承擔責任是很難得到或者是無法補償女方的實際造成的損害。

在道義上,男方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16樓:匿名使用者

我只講我一點的觀點.望你參考.

既然錯已鑄成,你也不想逃避責任.說明你還是有一定責任心的.至於你問你需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其實承擔責任再大,她如果真不孕了,再大也無力迴天.

如果還有可能,那就不要分手吧.這樣對你對她都好。不過她還願意不願意就不懂了.我認為你要是個負責任的人她應該會考慮.這樣對你對她都好。

17樓:七月葬

如果你是擔心需要負法律責任的話..那就大可不必,這種事情你不用承擔法律責任..

從道義上說最好還是給女方家裡適當的賠償點吧...記得要寫收據..以及一個文字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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