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流浪漢夭澆
消防梯通道是專用的,任何人不得違法佔用,這樣也會存在安全隱患,所以,是違法的。
2樓:
佔用樓梯消防通道是違法的,如果鄰居不聽勸告或覺得不好意思就到物業或消防隊告她
3樓:
是的,沒造成嚴重後果的沒人管
佔用樓房樓梯消防通道是違法的嗎?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改怎麼處罰?
4樓:匿名使用者
是,這個屬於民法方面的好像,可以找警察蜀黍商量商量讓她挪開就好了,畢竟是老人家**什麼的人家也聽不懂
鄰居私自佔用樓道和消防通道,怎麼辦?
5樓:和屋昂黃
鄰居私自佔用樓道和消防通道,這種行為是違法,你要及時制止,告訴他這是違法的,讓他停止這種行為。如果他不接受,就只有通過法律的途徑來解決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2023年10月28日修訂)
第二十八條
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定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第六十條
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一)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誌的配置、設定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三)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
(四)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的;
(五)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定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七)對火災隱患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後不及時採取措施消除的。
個人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行為,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綜述鄰居的行為屬於違法行為。
居民樓樓梯間首層樓梯下方是否算消防通道?
6樓:
只要滿足淨高2.00米,淨寬1.20米的通道,就可以算做消防通道,不過首層外門應不小於1.30米
戶外樓梯 是消防通道?還是違章建築
7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樓上說的不對,違章建築指的是裝飾、建設建築和安裝構件都是,開門也屬於違章建設,只是問題不大,一般很少有人管,按照《建設工程管理條例》是屬於違章建設的
8樓:匿名使用者
違章建築找建設局,佔用消防通道打96119.
9樓:友望未來
在樓梯口肯定設定有,標誌的
樓梯和電梯消防通道與車庫合用違反消防法嗎?
10樓:誰家閒人
樓梯和電梯消防通道與車庫合用的話,當然是違反了消防法
11樓:樑丘峻
樓梯和電梯消防通道與車庫的合併違反了相當好嘛,當然。沒法了。
消防通道,居民住宅樓道消防通道法定標準寬度是多少米
12樓:譚豐羽富珺
住宅小區的消防通道要滿足4x4的最低要求,即寬4米,高4米,住宅小區內部的道路必須符合國家防火規範,以保障4x4的最小消防通道暢通,住宅小區內部需加強管理,嚴禁違章佔道,道路盡端需設12x12回車場,以使消防通道能滿足在接警5分鐘內順利到達現場並採取有效措施
商品房樓梯到樓頂屬於消防通道嗎
13樓:三農孫大地
消防通道對住戶來說其實也是逃生通道。這顯然是公共消防通道!新《消防法》第60條有規定。這種情況可以反映到消防部門,可以罰款5000到50000元。
舉報可能還有20%的處罰獎勵!
14樓:羅漢泉
這是6樓自己找死,萬一發生火情,不能逃的就是他自己。
15樓:你的帥哥
這個問題我來回答吧:
1、首先,樓梯是全部住房的公共財產,屬於全部人,他們沒有權利把樓梯封堵了。
2、從消防安全的角度來講,樓梯就是住宅的安全疏散通道,是不可以封堵的,所以他也違反了消防法的規定。
3、你可以聯絡記者看看。
消防通道不符合出租違法嗎,消防通道,這樣違法嗎?
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個人存在佔用 堵塞 封閉安全出口違法行為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消防通道是絕對不能亂佔的,這樣萬一發生火災消防車進不去怎麼辦! 遊戲人生快樂你我 我不至於,但是他不喝,應該會責令整改。 無敵feel胖...
業主佔用消防通道都是誰來管,小區的消防通道管理部門被佔用誰來執行管制?
51安居小安 您好,51安居為您服務。親可以直接撥公安部消防局免費投訴 96119 進行投訴舉報 不分地域不用加撥區號 以下消防隱患問題,均在 96119 解決範圍之內 1 建設工程未依法經消防設計稽核或者消防驗收合格,擅自施工或者投入使用的,或者未依法進行消防設計 竣工驗收備案的 2 公眾聚集場所...
鄰居佔用兩戶人家的共用通道算不算違法
南巷如也 1 鄰居佔用兩戶人家的共用通道,違反了我國物權法的規定,構成民事侵權行為,可以協商處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提請民事訴訟。2 根據我國 物權法 擴充套件資料 訴訟程式 1 原告應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根據民法通則規定,18週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