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李保忠律師
侵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的個人隱私權利。可以協商或者訴訟到人民法院解決。
隱私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資訊祕密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收集、利用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而且權利主體對他人在何種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對自己的隱私是否向他人公開隱私以及公開的人群範圍和程度等具有決定權。隱私就自己個人私事,個人資訊等個人生活領域內的事情不為他人知悉,禁止他人干涉的權利。隱私權是一種基本人格權利。
下列行為可歸入侵犯隱私權範疇:
1、未經公民許可,公開其姓名、肖像、住址和**號碼。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壞他人居住安寧。
3、非法跟蹤他人,監視他人住所,安裝竊聽裝置,私拍他人私生活鏡頭,窺探他人室內情況。
4、非法刺探他人財產狀況或未經本人允許公佈其財產狀況。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記,刺探他人私人檔案內容,以及將他們公開。
6、調查、刺探他人社會關係並非法公諸於眾。
7、干擾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對其進行調查、公佈。
8、將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會公佈。
9、洩露公民的個人材料或公諸於眾或擴大公開範圍。
10、收集公民不願向社會公開的純屬個人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訊自由和通訊祕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對通訊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訊自由和通訊祕密。
2樓:sky菘哥哥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傳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資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第二百五十三條 郵政工作人員私自開拆或者隱匿、譭棄郵件、電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竊取財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 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上述資訊,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民法通則
第一百條 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零一條 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
140.以書面、口頭等形式宣揚他人的隱私,或者捏造事實公然醜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造成一定影響的,應當認定為侵害公民名譽權的行為。
以書面、口頭等形式詆譭、誹謗法人名譽,給法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認定為侵害法人名譽權的行為。
141.盜用、假冒他人姓名、名稱造成損害的,應當認定侵犯姓名權、名稱權的行為。
其他法規
在我國現行法律中,只有[1] 《侵權責任法》[1] 第二條講民事權益範圍中包括了隱私權
1、未經公民許可,公開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證號碼和**號碼。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壞他人居住安寧。
3、非法跟蹤他人,監視他人住所,安裝竊聽裝置,私拍他人私生活鏡頭,窺探他人室內情況。
4、非法刺探他人財產狀況或未經本人允許公佈其財產狀況。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記,刺探他人私人檔案內容,以及將他們公開。
6、調查、刺探他人社會關係並非法公諸於眾。
7、干擾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對其進行調查、公佈。
8、將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會公佈。
9、洩露公民的個人材料或公諸於眾或擴大公開範圍。
10、收集公民不願向社會公開的純屬個人的情況。[1]
11、未經他人許可,私自公開他人的祕密。
3樓:超體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下列行為屬於侵犯隱私權:
1、未經公民許可,公開其姓名、肖像、住址和**號碼。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壞他人居住安寧。
3、非法跟蹤他人,監視他人住所,安裝竊聽裝置,私拍他人私生活鏡頭,窺探他人室內情況。
4、非法刺探他人財產狀況或未經本人允許公佈其財產狀況。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記,刺探他人私人檔案內容,以及將他們公開。
6、調查、刺探他人社會關係並非法公諸於眾。
7、干擾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對其進行調查、公佈。
8、將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會公佈。
9、洩露公民的個人材料或公諸於眾或擴大公開範圍。
10、收集公民不願向社會公開的純屬個人的情況。
4樓:匿名使用者
侵犯他人隱私權.我國憲法,民法通則,刑法中都有規定哪些行為犯什麼法,是否屬刑事犯罪應該根據不同情況而定.具體看百科.
偷看別人的隱私是不是屬於犯罪或者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
首先應當指明的是。偷看別人隱私應當屬於侵犯對方隱私權。法律上有這一說法。也就是說他屬於一種犯罪。而您所說的不道德行為應該是從道德觀上來說的。2者有明顯的區別。道德的外延要小於法律的外延。 只有殺人放火搶劫 才是犯法!其他都不屬於! 你為什麼會問這個問題呢?偷看別人的隱私,是非常不道德的,是不能原諒的...
為什麼有些人知道別人的隱私後,已經跟他說了很多次,有別人在時候不要跟我說我的隱私不要問我的隱私之類
這是小人之舉,不理他就是了。有些人就是這樣,故意在人前揭你短,以關心你的名義揭露你的隱私,讓你難堪。這樣的人不能做朋友,以後也不要和他說私心話,不理他就是了,只當是個教訓。學會看人,自己的隱私不要和任何人講,因為你不知道誰是可以信賴的人。個人觀點,希望能幫到你。 浴鸙 既然講過很多次,還依然我行我素...
別人先動手打人跑了,後面我有人追趕是什麼法律責任
光威大魚 你問的是打你的人,還是後來去追的人,首先打人的人,要報警,這是治安問題,後面去追的可能是路人 可能是你的朋友,這都是在幫忙,但是不能有過激的行為,攔截他,等警察的趕來,把他交由警察處理。 呼采綠 別人的人打完,人跑了。你從後面追趕打人的人。如果只是追趕沒有造成後果。那就不受什麼法律責任。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