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非著名法醫
這是規定,因為是不是重傷,這個得看你癒合的程度,比如癒合良好基本看不出是一種情況,第二就是如果你是疤痕體質,臉上的疤痕跟蟲子趴在臉上那肯定是另一種情況,並不一定說你受傷14釐米,疤痕就是14釐米,再說你有時候個人認為是創口,法醫有時候不認可,比如劃傷,就是拖刀痕並不屬於創口,縫合的才屬於創口。
重傷鑑定標準是單個疤痕是4平方釐米、兩個是7平方釐米,總計9平方釐米構成重傷;長度是5釐米、兩條是8釐米,總計10釐米,致使面部容貌毀損屬於重傷。
2樓:融榮
重傷標準
毀人容貌是指毀損他人面容〔3〕,致使容貌顯著變形:醜陋或者功能障礙。
第十條 眼部毀損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一側眼球缺失或者萎縮;
(二)任何一側眼瞼下垂完全覆蓋瞳孔;
(三)眼瞼損傷顯著影響面容;
(四)一側眼部損傷致成鼻淚管全部斷裂、內眥韌帶斷裂影響面容;
(五)一側眼眶骨折顯著塌陷。
1、如果是不牽涉功能方面的鑑定,可以在出院後做,假如涉及肢體功能或者視力等情況,需要等3個月。
2、進行傷殘鑑定,如果是去公檢法系統的法醫鑑定機構,可以憑公檢法系統開具的鑑定委託書前往鑑定;如果是去社會鑑定機構鑑定,可以自己去。
3、傷殘鑑定,可以在公安局的法醫處進行鑑定,也可在法院委託的鑑定機構處鑑定。
因為發生了口較,對方兩個把我打傷,還拿剪刀刺傷了我眼睛,法醫鑑定為輕微傷,說三個月以後才能鑑定視力
3樓:寒
拘留只是一種強制措施,不是一種刑罰,適用包括兩個必要條件:
一、有證據證明物件是犯罪嫌疑人;
二、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一般輕傷案件告訴才處理,適用逮捕的情形不多。你所謂的“抓人”應該是指刑罰吧,如果法院判決有限制人身自由刑,比如拘役,還是會抓的。
4樓:不再低調
首先,已造成輕微傷即其行為處罰治安處罰法,可處以15日以下拘留。
其次,如果構成輕傷,是可以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
最後,這種故意傷害的案件發案率較高,雙發關心的只是“錢”這個玩意,建議您要,求派出所出面調解。如果以後鑑定沒達到輕傷,你堅持要走程式的話,索要醫藥費將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5樓:匿名使用者
我想,你最關心的不是抓不抓的問題吧,是怎麼賠付你的醫藥費的問題。抓不抓是對方考慮判刑不。如果構成輕傷,是要負刑事責任的。
受害者要是堅持上法院起訴,很可能會判刑的。具體好好諮詢一下律師吧!
新的法律鑑定臉部輕傷是如何鑑定的
新的臉部輕傷鑑定,應當依據 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 該標準於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 面部輕傷標準 5.2.3 輕傷一級 a 面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6.0cm以上 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0.0cm以上。b 面部塊狀瘢痕,單塊面積4.0cm2以上 多塊面積累計7.0cm2以上...
我和別人打架,手骨折鑑定為輕傷2級
這是打架鬥毆造成的輕傷。都已經鑑定了,說明公安局已經知道了,並且立案偵查了,就存在什麼私了。公訴案件不可以私了,即使你給了7萬,也要被提起公訴,頂多是得到對方諒解,減輕處罰。輕傷的故意傷害罪是三年以下,拘役,管制。如果沒有被刑拘,估計判拘役管制或者幾個月的可能比較大,附帶民事主要賠償醫藥費誤工費等,...
我老爸被人打了法醫鑑定是輕傷住院花了1 5W住院14天我的工作是自己開了個組裝維修電腦的門面
只能給個大概的賠償專案,各地標準不同,建議諮詢當地律師 醫療費 誤工費 護理費 交通費 住宿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 營養費。因傷致殘的,還應包括殘疾賠償金 殘疾輔助器具費 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 護理 繼續 實際發生的必要的 費 護理費 後續 費。精神受到嚴重損害的,還可以要求支付精神損害賠償.輕傷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