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了沒有共同生活 女人提出離婚可以退回彩禮嗎

時間 2021-08-11 16:14:07

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這三種情況可以要回彩禮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意思就是給付彩禮後未締結婚姻關係的,原則上應返還彩禮的,這是對於彩禮的原則性規定,大前提就是沒有締結婚姻,且已經給付了彩禮錢的情況。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這種情況是男女雙方已經履行了結婚的必經法定程式,符合合法的婚姻關係,但是雙方並沒有真正的生活在一起的情況。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彩禮錢是結婚前所給予對方的財物,一般數目也比較大,此種情況是指在給付給對方彩禮錢後,導致了給付方無法生活的情況。

針對以上的條件,第一項是要在給付彩禮後,雙方締結婚姻前。而針對第

二、三項的規定,是雙方已經存在了合法的婚姻關係,但是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樓:愛穿拖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如果沒有辦理結婚登記,且未同居,則可以要求歸還彩禮。彩禮的返還適用普通的訴訟時效,即兩年,過期也喪失勝訴權。

3樓:一零啞劇

第一,關於彩禮的返還問題,已經結婚時有條件返還的。

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10條規定:“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因此,按照這條的規定,你們已經結婚而且也在一起共同生活了,只要彩禮給付沒有造成男方的生活困難的,就不符合返還的條件,當然不該還。

第二,關於孩子,一定要慎重!如果確實沒有辦法在一起,還要考慮一下你自己的身體情況來決定。如果沒有問題,可以拿掉孩子。

孩子4個月了,引產術是比較傷害身體的,聽聽醫生的建議再決定吧!

如果你拿掉孩子是不是你的過錯,關鍵在於是什麼原因導致的離婚,還有對方對孩子的態度等因素來綜合判定。不一定就是你的過錯。

婚後女方提出離婚彩禮要退還?

4樓:華律網

符合以下情況的,可以退回彩禮:(一)男女雙方還未到當地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版的,這種情況下,男權女雙方本來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彩禮能要回來;(二)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還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還彩禮錢的,必須退還;(三)因一方婚前給付彩禮錢,而導致生活困難的,對方應當返還,生活困難必須達到無法維持當地最低的生活水平。離婚彩禮也有不能要回來的情況,主要包括以下這些情況:

(一)已經登記結婚並同居生活的。這種情形下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二)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時間較長的,一般應當以兩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間生育子女的的情況,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

(三)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的,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在婚約存續期間,婚約當事人死亡的情況,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但是,在死前已經起訴的應予除外。

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訴諸法院,應該會退一部分,畢竟結婚的時候可能會花掉一部分,應該不可能全退,只要有證據證明他沒有履行做丈夫的責任,法院會支援離婚。

結婚半年離婚彩禮要退一半嗎

6樓:sunny荃荃媽媽

如果雙方已經登記結婚,屬於婚姻事實已經達成,法律支援不退還。但如果是因支付彩禮造成男方經濟困難的,可以要求退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7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8樓:鷺島小律

2023年4月1日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9樓:玲瓏望月明

關於共同財產的分割 婚姻存續期間一方取得的財產均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一般是一人一半 。

如果一方有過錯,分割財產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體份額由法院裁定。

一般情況,結婚後婚前彩禮作為共同財產處理,不能要求退還,如果沒有結婚,可以要求對方退還彩禮。

女方可以應訴,根據自己的情況決定是否同意離婚。不同意離婚的,無作為返還彩禮;同意離婚的,可以不同意返還彩禮。因為你們已經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結婚,並且共同生活半年。

男方要求返還彩禮沒有法律依據。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退,婚都離了,這是給女方的一種精神上的補償,女人的青春消磨不起,

關於沒有結婚證離婚退彩禮

11樓:華律網

沒有辦理結婚bai證,du就不是合法的夫妻zhi,在法律上就是沒dao有結婚,也就沒有離婚內可言。法

容律有規定彩禮是要以結婚為前提的,在男女雙方沒有辦理結婚證,而最後兩個要分開,彩禮是要退還的,但退還的數額要視具體情況而定,並不是一概全部退還。

12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領證就沒有法律意義上的婚姻,也無從說離婚了,想分手的話,我個人認為從道德角度專上來講如果你自己或

屬者你的家庭用了對方的錢,應該適當歸還,如果用於購買雙方共同使用的物品你可以放棄物品的使用權,或兩人協商解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五條規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13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結婚證,來完全可以退自彩禮的。

《最高人民

bai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du共和國婚姻法zhi>若干問題的解釋(dao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14樓:匿名使用者

我跟你來的情況一樣,現在男自方起訴了,我就氣的要死bai,跟你的情du況很像,還有十zhi

幾天**了

dao,今天去找律師去了,律師說這邊要找證人證明彩禮歸還回去了,而且咱們女方這邊也可以舉證說明男方的過錯,毆打暴力,辱罵,感情不合,最後還可以要求男方那邊返還嫁妝

15樓:匿名使用者

律師你好

我女兒結婚沒領結婚證在一起生活一年,丈夫常歐打妻子,沒法生活提出離婚,彩禮需退回嗎

16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如果確實收了彩禮的話,對方要求退彩禮。是沒辦法拒絕的。但是女方也可以提出要求。來減少彩禮的退還金額。

17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你的問題,回答如下:1和2合併,女方只要證明是男方的錯,就可以不返還彩禮;3、女方只要證明是男方的錯,男方一般要退回嫁妝;4、無論怎麼判決,都沒有你所說的其他賠償。

18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抄證明雖然沒有領結婚證,但已經按照農村風俗舉辦了婚禮並同居生活。而且已經以嫁妝的形式返還了彩禮或者等值的財物就可以了。比如說按照農村風俗舉辦了婚禮,完全可以找證婚人作證,並且可以找雙方的村委給出具證明。

至於說男方的生活困難,男方是必須要提供證據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1、男方需bai

舉出何時何地向du女方交送彩禮的

書面證據或者zhi證人證dao言,包括彩禮的名稱、專數量及價值。2、誰主屬張,誰舉證。女方無需自證自己是否收到彩禮,只要對男方提出的主張加以反駁即可。

但如男方提出了交送彩禮的證據,則女方須就是否收受了彩禮、所收彩禮的具體情況進行舉證。這方面要根據男方的舉證情況來決定己方的取證、舉證內容。一般情況下,此類案件雙方的書面證據較少(書面的主要就是購物發票之類),大多是證人證言方面的證據。

3、嫁妝的問題。同樣需提供購買、陪嫁到男方方面證據,至於已被損壞,可根據發票或收據計算出金額,男方應予退還或折價賠償。4、所述的這些費是沒有要求男方賠償的法律依據的。

訴訟費則是由法院根據誰敗訴誰承擔的原則判決的。5、基於雙方沒有登記結婚,此類案件對訂婚中自願贈與的財物,一般是按《民法通則》規定的贈與關係處理。但對於交付的信物,一方要求歸還的則應歸還。

20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抄就你描述的問題,律襲師答覆如下:

首先,作為訴訟的要確認原被告的訴訟地位,原告和被告的訴訟地位不同,那麼他們的舉證責任也是不同的,我國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 其次,對於彩禮數額的舉證要確認彩禮為何物,是首飾還是金錢還是其他的物品。 第三,作為你描述的情況,彩禮應當返還這是司法解釋規定的。

第四,沒有結婚登記,不是法律上的婚姻關係,那麼就是一般的民事糾紛,追究精神損害無依據。祝福!

21樓:寥寥無幾

這種情況需要協商,沒有真憑實據不能。無限好人。

22樓:劍影傳說在路上

為什麼不**?農村也得**結婚啊!辦完證在判

女方出軌彩禮能退回嗎?

23樓:勞動法行家

婚姻法未作此規定,男女雙方結婚後女方出軌,男方可以起訴離婚,但以此訴訟離婚不符合退還彩禮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4樓:3707圈圈

出軌不是退彩禮的條件,根據婚姻法的規定,沒有領結婚證、沒有共同生活、或者給彩禮導致男方生活困難的才退還彩禮。出軌是判決離婚的條件,但不是退還彩禮的條件。

結婚1年半沒有共同生活離婚了婆婆能要回給兒媳的項鍊嗎 丶

正商觀察者 由於雙方在結婚後沒有在一起共同生活,那麼原則上,應該退還彩禮。這裡提到的項鍊,應該認定為彩禮的一部分。根據 婚姻法解釋 第10條第3款規定,判決返還彩禮應當以給付人因給付彩禮造成生活困難為前提。生活困難,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這種困難是一種絕對困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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