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男女朋友共同買房,現分手了房子處理問題

時間 2021-08-11 16:15:25

1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你和你男友非夫妻關係,你們是沒有法律關係的個人。你們買房之前沒有約定共有比例,那就是對於這套房子,你們屬於共同共有,不是按份共有。也就是說,這房子,你們一人擁有一半的產權。

比如說這房子買進100萬,現在已經值130萬,那麼賣掉這房子的錢應均分,在扣除產生的交易成本和還款利息以後。這就是為什麼你男友想撕毀前協議的原因,因為房子已經升值了,如果房子已經跌價了,他當然願意原價轉讓給你。

第二,你們原先簽訂的協議是否有效,得看協議的具體內容。我猜測,該協議沒有違法民法,為雙方約定,簽訂協議人皆為完全民事行為人,沒有精神疾病,也不存在誰逼誰籤,簽了就是簽了,除非他舉證出你脅迫他簽訂該協議。當然這種舉證沒有意義。

第三,即使他同意房子按協議給你,他的名字從產證上去除的方式還是由你購買他名下50%的產權,以買賣方式,雙方需要承擔交易成本。

第四,你和你男朋友沒有結婚,不是夫妻,你們的行為是合夥買房,法律上看你們共同擁有該房屋,屬於合夥買房,你想一分都不分給他是不可能的,你打到最高院都不可能。

第五,請你準備好當初你們買房時你出多少他出多少的實際證據,以備不測。

最後,事情到這個地步,你需要找個律師了。

2樓:度陽霽

貸款寫的誰的名字,房本下來後本上的名字就是誰的,那麼房子就是誰的,因為你們沒有領證,按照法律程式房子就歸一個人,但是你們簽了協議,也就是你們共同買房的證據,房子肯定是判給你的

3樓:

諮詢你所在的當地律師事務所,在這問很耽誤時間、耽誤事情的。要學會用法律的**保護自己,等待你的好訊息!

4樓:奕幽悠

協議是在雙方自願的情況下籤的,當然就有法律效應啦。打官司的話你應該是可以贏得。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出示你的購買憑證啊,而且房產糾紛一般是在房子所在地的法院受理,那個合同也是有效地

另外,諮詢律師吧,你以為在這能問清楚嗎,那律師不都沒工作了

6樓:程寒鬆

你好,這麼長時間了,你的事情解決清楚了麼?現在應該過上幸福生活了吧

7樓:匿名使用者

一看你的描述,我敢肯定,這個事是出在你身上,你肯定是貪上其他什麼事了,也就是說是你背叛了你男朋友。。肯定是這樣。

8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是平均分配唄、不好分就把房子賣了、然後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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