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你有照經營,就屬於個人創業再就業了,失業金按規定就應該停止發放了。
2樓:宣漫焉健柏
你這個情況肯定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而且失業金只有是非本人自願的情況下失業才能領取失業金的,自己辭職也是不能領取的。
3樓:如夢活在當下
失業金的領取前提是你繳納過失業保險,目前正在失業中。失業保險的繳納時間,直接影響到你領取失業金的待遇時間,失業金的領取時間最多可以領取24個月,可以連續計算。現在你自主創業,開小商店,只要你失業金的領取時間沒超過,當然可以繼續領取,直到領完為止。
因為看你是否再就業,是以你再次繳納失業保險為依據的,自主創業是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社保,不需繳納失業保險。
4樓:匿名使用者
失業金一人最多領取24個月。
有個體工商營業執照會影響失業金的領取嗎:.知道請進
5樓:匿名使用者
失業保險領取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願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勞動保障部發布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對哪些情形屬於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作了規定,主要包括:終止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用人單位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導致職工辭職。
出現上述情形造成職工失業的,職工有權申領失業保險金。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辦理失業登記是為了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確認其資格。須有求職要求,是考慮到失業保險的一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
這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個前提,也是失業人員應盡的義務。
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在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辦理失業保險業務機構申領手續(一般為戶口所在地的街道、鄉鎮就業服務機構)。一旦超過了60日不予辦理。
失業人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即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個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6樓:匿名使用者
威海的創業科要求趕緊辦執照,而失業科看有執照就會停發失業金 不管你有沒有收入!
7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 因為你已經把店轉讓給別人了…再說,失業金的領取跟這個也沒有什麼聯絡,公司和工商是兩個概念、就像退休的老兵一樣,他退休了可以去工作,也可以開公司,一樣還可以領退休金… 謝謝提問。如果認為這個答覆還行,別忘了採納哦…呵呵~
8樓:匿名使用者
失業一年以上才可領取,而且不多,所以還是重新開始吧
我在原單位辭職,現在領失業金,現在新單位給我交保險,我剩下的
就你所描述情節,自己辭職是不可以領取失業金的啊。失業金是可以累積的。這次沒有領取的話,下次可以領取的。建議你詳細說明你的具體情況,在法律援助貼吧,去找相關的律師問,會更清楚 的能幫到你些。我從單位辭職了,單位給我辦了失業金的領取,如果我以後找到新單位繼續交社保,交夠15年,領取失業金, 沒有影響。只...
我已經結婚了,有個女兒,但是和現在的老公沒有感情,當初也是因為家裡逼迫無奈之下才結婚的。現在有個男
凌之琪 首先,想要解決問題就一定需要溝通,所以你因該和你父母好好溝通,然後你要弄清楚那個是不是真心愛你,是愛你一時還是愛你世。不管如何,這都是人生大事,希望你不要衝動,好好冷靜的思考, 說的不負責任的話,沒感情就是你想離婚的理由,難怪你的人生不過如此,逼迫無奈?最後還是接受的了,都 了,做事動動腦子...
我是女方,至離婚已經兩年了,到現在都沒找到個合適結婚的,哎!好難啊
婚姻的事情,有時不能過於著急。畢竟婚姻是一個人人生中的重大事情,馬虎不得。我不知道你離婚的原因,但無論怎麼說,你的那次婚姻是失敗的。你應該從中汲取教訓,反思一下自己,盡力在下一次婚姻中不會重蹈覆轍。離婚兩年沒有找到合適的很正常,因為不只是雙方條件相當的問題,還需要志趣相投,互相欣賞。另外,人與人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