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和看守所有什麼區別,看守所與拘留所有什麼區別

時間 2021-08-11 16:49:37

1樓:青良翰那渺

拘留所和看守所都是依據現行的法律、法規、條例和相關規定而設定的羈押場所,由公安部門統一負責管理,但拘留所和看守所又存在較大區別。

一、法律依據不同。拘留所是依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設定;而看守所設定的法律依據是《刑事訴訟法》和《看守所條例》的相關規定。

二、性質界定不同。拘留所羈押的是受行政拘留處罰的人,所以拘留所是國家行政羈押機關;而看守所羈押的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餘刑在一年以下的已決犯,所以看守所具有刑事羈押機關的性質。

三、羈押物件不同。拘留所羈押的物件是治安拘留的人以及法院決定司法拘留的人。看守所羈押的物件是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餘刑在一年以下的已決犯。

四、法律監督不同。《看守所條例》第八條規定:「看守所的監管活動受人民檢察院的法律監督。」而拘留所的監督則無明文規定。

看守所與拘留所有什麼區別?

2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其實兩者的差別非常之大,如果親友被關押在看守所就表明他涉嫌刑事犯罪,必須經過偵查、審查起訴、審判等三個階段,所以關押的時間較長,一個刑事案件從拘留到出判決快的三個月,慢者一年半載。

如果親友被關押在拘留所就表明他只是接受治安處罰或者行政處罰,最長關押時間是15天,即使是數種違法行為並罰也不會超過20天。

一、法律依據不同。拘留所是依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設定;

而看守所設定的法律依據是《刑事訴訟法》和《看守所條例》的相關規定。

二、性質界定不同。拘留所羈押的是受行政拘留處罰的人,所以拘留所是國家行政羈押機關;

而看守所羈押的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餘刑在一年以下的已決犯,所以看守所具有刑事羈押機關的性質。

三、羈押物件不同。拘留所羈押的物件是治安拘留的人以及法院決定司法拘留的人。

羈押的物件是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餘刑在一年以下的已決犯。

四、法律監督不同。《看守所條例》第八條規定:「看守所的監管活動受人民檢察院的法律監督。」而拘留所的監督則無明文規定。

3樓:醉意撩人殤

1、概念不同

看守所是羈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機關。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   。

拘留所,是指公安機關依法將特定的人短時間拘禁留置的場所。拘禁的人犯包括:被刑事拘留的人。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在緊急情況下依法限制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

2、時間不同

看守所是臨時羈押犯人場所。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治安拘留最高期限為15日(期滿即釋放,由公安機關決定,在行政拘留所執行;對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複議、行政訴訟)。

合併執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過20天。

3、物件不同

看守所一般關押的是未決犯,例外的情況是,對於判決生效之日剩餘刑期在一年以下的已決犯也在看守所關押;拘留所,一般意義上指的是關押的是行政拘留人員,他們是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當事人。

4樓:阿西寶唄

1、法律依據不同。

拘留所是依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設定;而看守所設定的法律依據是《刑事訴訟法》和《看守所條例》的相關規定。

2、性質界定不同。

拘留所羈押的是受行政拘留處罰的人,所以拘留所是國家行政羈押機關;而看守所羈押的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餘刑在一年以下的已決犯,所以看守所具有刑事羈押機關的性質。

3、羈押物件不同。

拘留所羈押的物件是治安拘留的人以及法院決定司法拘留的人。看守所羈押的物件是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餘刑在一年以下的已決犯。

4、法律監督不同。

《看守所條例》第八條規定:「看守所的監管活動受人民檢察院的法律監督。」而拘留所的監督則無明文規定。

比如拘留所羈押的物件是被公安機關處以治安拘留的人,或被法院決定司法拘留的人。而看守所羈押的物件則是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餘刑在一年以下的已決犯。

從性質上說,拘留所更多的是一個適用行政處罰的羈押場所,看守所則更多是一個適用刑事強制措施的羈押場所。前者是一個最終的行政處罰場所,其性質是懲罰性的;後者是一個為保障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而存在的臨時羈押處所,其性質是保障性的。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61條的規定,【拘留的條件】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⑴正在預備犯罪、實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⑵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⑶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⑷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⑸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⑹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⑺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人民檢察院決定拘留的條件是:

1、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人民檢察院決定拘留後,由公安機關執行。

刑事拘留最長時限為30天

5樓:華律網

刑拘是刑事拘留,治安拘留也就是行政拘留,二者區別如下:1、法律性質不同:刑事拘留是保障刑事訴訟順利進行的強制措施,本身不具有懲罰性;司法拘留是對妨害民事訴訟行為的人採取的具有懲罰性質的措施;行政拘留 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人採取的,具有處罰性質。

2、適用物件不同:刑事拘留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司法拘留實施了妨害民事訴訟行為的人,既包括民事訴訟參與人,也包括案外人;行政拘留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尚不構成犯罪的人3、法律依據不同:刑事拘留《刑事訴訟法》;司法拘留《民事訴訟法》; 《治安管理處罰法》、《行政處罰法》等行政法規4、適用目的不同:

刑事拘留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自殺或者繼續危害社會,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司法拘留保障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行政拘留懲罰一般的行政違法者5、適用機關不同:刑事拘留由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決定,公安機關執行;司法拘留由人民法院決定,司法警察執行,交公安機關有關場所看管;行政拘留公安機關。

6樓:匿名使用者

刑事拘留是構成犯罪的人,治安拘留是僅僅治安處罰,拘留幾天就行了。

7樓:匿名使用者

兩者的區別在於拘留所是行政處罰關押地點,看守所是刑事犯罪嫌疑人判決前關押的場所。

8樓:匿名使用者

都是公安機關的一個部門。區別在於看守所一般是對臨時抓進來的嫌疑犯進行關押以方便訊問和調查。拘留所也有這個功能,但更多的是對經過法院判決為罪犯的,但刑期比較短,不適合去監獄執行,就在拘留所執行。

9樓:律師服務吧

拘留所是行政處罰關押地點,看守所是刑事犯罪嫌疑人判決前關押的場所

10樓:王姝新

一法律依據不同

二性質界定不同

三羈押物件不同

總之 拘留所最多隻能拘留15天,而看守所能把犯人關很長時間

11樓:追風魅影

請看**《四面牆》!

12樓:豬棟

拘留所:是依據中國現行的法律、法規、條例和相關規定而設定的羈押場所,由公安部門統一負責管理。只有行政案件,被處治安拘留或司法拘留的違法行為人才會送至拘留所執行行政拘留。

看守所:是對罪犯和犯罪嫌疑分子臨時羈押的場所。看守所羈押的都是違反《刑法》,構成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

拘留所和看守所的不同點有哪些

1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拘留所和看守所的不同點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1、法律性質不同;

2、適用物件不同;

3、法律依據不同;

4、適用目的不同;

5、適用機關不同。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六條規定,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併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併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

《刑事訴訟法》九十一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看守所和拘留所一樣嗎,看守所與拘留所有什麼區別

拘留所和看守所都是依據現行的法律 法規 條例和相關規定而設定的羈押場所,由公安部門統一負責管理,但拘留所和看守所又存在較大區別。一 法律依據不同。拘留所是依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 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的規定設定 而看守所設定的法律依據是 刑事訴訟法 和 看守所條例 的相關規定。二 性質界定不同。拘留所...

朋友從拘留所呆了15天,又轉到看守所5天了,是不是就等著法院了

刑事案件一般由公安機關接受報警,立案偵查,抓獲嫌疑人,可以先行政拘留,最多15天,要轉刑事拘留,最多在37天內向檢察院偵查監督科提請批准逮捕,檢察院在7日內作出決定,批准逮捕後將案卷移交公安機關繼續偵查,期限2個月,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向檢察院公訴科移送審查起訴,審查期限1個月,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

看守所戴腳鐐,為什麼還要穿布鞋,看守所去醫院,為什麼還要給我女朋友戴上腳鐐?

無花瓷 一般只有重刑犯或者犯人可能有危險行為的情況下才會給犯人戴腳鐐,穿布鞋是因為把布鞋作為 的時候危害性小,呵呵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 試行 中規定 第二十條 看守所使用的械具為手銬 腳鐐 警繩。警繩只能在追捕人犯或者對死刑犯執行死刑的時候使用。使用手銬 腳鐐的時間,除死刑犯外,一般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