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房屋繼承權可以反悔嗎

時間 2021-08-11 17:12:03

1樓:華律網

實踐中,繼承人放棄繼承權後又反悔,能不能再參與繼承,得根據以下的做法:1、在遺產處理前,將根據法院決定是否可以恢復繼承遺產。因為在遺產處理前,還沒將遺產進行分配,所以這個時候要求恢復繼承遺產還是來得及的,但是畢竟是繼承人自己的做法不當,所以將要受到其他的限制。

即法院可以根據棄權一方提出恢復繼承的理由,進行判斷,從而決定是否可以繼續參與遺產分割。所以,能不能恢復繼承,不是絕對的。2、在遺產處理後,繼承人將不再享有分割遺產的權利。

根據上述的規定,在遺產被處理之後,遺產就已經被分割完成,如果其他人想要再分割的話,那麼將要耗費較大的功夫,並且對其他未棄權的繼承人來說,也是極不公平的。因此,在遺產處理之後要求分割遺產的,將不再享有繼承權。最後,雖然放棄遺產繼承是個人權利,但是權利一旦被放棄,就很難說重新擁有。

所以,要是確定放棄繼承財產的,最好是要考慮清楚再做決定。

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0條規定:遺產處理前或在訴訟進行中,繼承人對放棄繼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其提出的具體理由,決定是否承認。遺產處理後,繼承人對放棄繼承反悔的,不予承認。

3樓:板珈藍

1、因放棄繼承權致使不能履行法定義務的,放棄繼承權的行為無效。

2、遺產處理前對放棄繼承反悔的,有人民法院根據其提出的具體理由決定是否承認。

故還有機會可以繼承外公的財產。

4樓:

明示表示放棄,喪失繼承權

5樓:

明示表示放棄,當然喪失繼承權。何況當事人——你母親和阿姨都已經去世了,還有什麼好說的呢。

6樓:問法網劉律師

你母親和你阿姨放棄了繼承權,繼承不了房產

7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你媽和阿姨確實寫了放棄房屋繼承權的協議,即使沒有公證,只要不存在脅迫的情況,就是有效的。所以你的媽媽和阿姨對房產已經不能再要求分割了。但是,有兩種情況可能會有補償:

1、如果你母親還在這個房子居住,那麼可以要求一點人口安置費。(估計你母親不在這房子住了)

2、如果你母親的戶口還在你外公的房產上,如果動遷組對遷出戶口有補償,那麼你們可以選擇遷出戶口獲得補償。(拆遷協議上會有體現)

放棄房屋所有權等於放棄繼承權,放棄房屋繼承權是什麼意思?

當然不等於,只是放棄了房屋的繼承權,其他東西比如存摺 現金 首飾一類的沒有放棄 康康羊羊羊 不等於因為繼承權利不僅僅是房屋繼承權,還有其他財產,所以放棄對房屋的繼承權,不等於對其他 財產的繼承權放棄。 上海申京律師事務所 這個說法是不成立的,首先放棄房屋繼承權的意思就是合法繼承人對被繼承人所有的房屋...

請問放棄房屋繼承權需要提供哪些,請問放棄房屋繼承權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根據 繼承法 第二十五條之規定,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放棄繼承的意思表示,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其他繼承人作出,實踐中以 放棄遺產繼承宣告...

關於繼承權的問題,請教關於放棄繼承權的問題

補充回答 1 立遺囑必須有第三人在場嗎?第三人要不要在遺囑上簽字?1 立遺囑不是必須有第三人在場 如果是自書遺囑,有你父親自己親筆書寫 親筆簽名 寫明瞭書寫遺囑的時間 遺囑具體內容的,就是有效遺囑。2 如果是代書遺囑 或者是錄音遺囑等 需要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係人在現場作為見證人 且見證人要在遺囑上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