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問題讓我很困惑,為什麼在計算個人所得稅稿酬收入時要用1 20然後再用1 30呢,我想知道為什麼要用

時間 2021-08-11 17:47:17

1樓:

這是一個簡單的數學推導之後的結果,稿酬收入計稅有30%的優惠,即計算出應納稅額之後去掉30%,只收70%。具體解釋需要結合稿酬計稅的計算規則:分兩步,第一步首先要計算出應納稅所得額,既被乘數。

分兩種情況:(1)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800元;(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1-20%),這意味著應納稅所得額給予了20%的扣除,等同於這個計算公式: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每次收入額×20%,這裡的1就是這個公式提取公因式的結果。

第二步,計算應納稅額,稿酬收入適用於20%的比例稅率,而且有30%的優惠,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1-30%),這裡要乘以1-30%是對應30%的優惠。具體對應前兩種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額也有兩個公式:

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800)×20%×(1-30%);每次收入額超過4000元的,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1-20%)×20%×(1-30%)。仔細看看肯定會明白的,希望對你有幫助。尤其是第二個公式,因為有兩個20%所以容易令人困惑,前一個20%是生計扣除,即不對全部所得計稅,後一個20%是稅率,最後一個30%是優惠。

2樓:春雨彩虹

這個1代表什麼啊?求解~~~~~!這個1代表個人一次的稿酬收入全部金額。

-20%是指扣除20%的費用,或付出。

-30%是為了鼓勵出稿人的創作積極性,而採取的稅收優惠措施。

3樓:匿名使用者

稿酬收入4000元以上可扣除20%的費用,應納稅額減免30%徵收。

因此計算時直接用總數1扣減。

比如稿酬收入5000元

應納稅所得額=(5000-5000*20%)*20%=5000*(1-20%)*20% 提取公因數

=800

同理應納稅額=800-800*30%

=800*(1-30%) 提取公因數

=560

提取公因數---數學的解題技巧,可以簡化算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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