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證物證沒有口供能立案嗎,如果沒有人證物證,只憑口供能否定罪

時間 2021-08-11 18:15:19

1樓:李牧科技探索

一般來說,有口供沒有人證是不能定罪的,這也是印證的孤證不能立案的原則。同理,如果只有人證而沒有口供以及其他的證據進行印證,是不可以立案的。如果最後收集不到證據證明被告方是有罪的,那麼就應該以無罪處理。

證據是整個案件的核心內容,它可以幫助案件的事實,讓法庭做出最正確的判斷。

我國的刑事訴訟法中規定到:對一切案件的處理都要重證據,不能輕信口供,沒有其他的證據是不能認定被告是有罪的。但是如果通過客觀的證據可以認定罪犯的罪行的,可以不通過口供之類的證據對罪犯進行判決。

在原告與被告方提出的證據,是需要通過司法機關的鑑定才能呈交法庭的,這也是為了確保證據的可靠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五條 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以上就是關於證據定罪的一些相關的問題解釋了。相信大家通過這篇文章的瞭解,對刑事案件的證據有了初步的瞭解了,證據是多種多樣的,只有相輔相成才能進行定案對罪犯進行判決。

2樓:愛穿拖鞋

第四十二條 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事實,都是證據。

證據有下列七種:

(一)物證、書證;

(二)證人證言;

(三)被害人陳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五)鑑定結論;

(六)勘驗、檢查筆錄;

(七)視聽資料。

以上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第四十六條 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充分確實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第四十七條 證人證言必須在法庭上經過公訴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辯護人雙方訊問、質證,聽取各方證人的證言並且經過查實以後,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法庭查明證人有意作偽證或者隱匿罪證的時候,應當依法處理。

如果沒有人證物證,只憑口供能否定罪

3樓:love只是天使

不能定罪。

第四十二條 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事實,都是證據。

證據有下列七種:

(一)物證、書證;

(二)證人證言;

(三)被害人陳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五)鑑定結論;

(六)勘驗、檢查筆錄;

(七)視聽資料。

以上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第四十六條 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充分確實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第四十七條 證人證言必須在法庭上經過公訴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辯護人雙方訊問、質證,聽取各方證人的證言並且經過查實以後,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法庭查明證人有意作偽證或者隱匿罪證的時候,應當依法處理。

擴充套件資料:

確定罪與非罪:

定罪的主要任務就是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罪與非罪的界限可以分為以下兩種情形:

(1)根據行為性質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任何犯罪都是一種行為,這種行為具有特定的性質。因此,是否屬於刑法規定的某種行為,就成為定罪的主要根據。

各國刑法一般都以行為性質作為區分罪與非罪的標準。只要具有刑法規定的某種行為,即構成犯罪,無論這種行為的情節輕重。

(2)根據行為程度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在這種情況下,不僅考慮行為的質,而且還要考慮行為的量,即犯罪的定量因素。換言之,並非實施了刑法規定的一定的行為即構成犯罪,是否構成犯罪還要看行為的嚴重程度。

區分罪與非罪的上述兩種標準與各國刑法中的犯罪概念有關。大陸法系國家刑法大多區分重罪、輕罪與違警罪。

因此,只要實施了刑法規定的行為,一概視為犯罪,然後再根據行為嚴重程度,分別按照重罪、輕罪與違警罪處理。我國刑法中的犯罪概念存在定量因素,因此,只對某些性質嚴重的行為逕直認定為犯罪,而在大多數情況下,尚需根據行為嚴重程度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

確定此罪與彼罪:

此罪與彼罪的區分也是定罪的任務。每一種犯罪都具有特定的違法蘊含,並且在刑法上作了不同的法律評價。因此,在定罪的時候,應當嚴格地區分此罪與彼罪的界限,以便正確地適用刑法。

確定輕罪與重罪:

犯罪有輕重之別,根據同一犯罪的輕重,刑法往往規定了兩個以上量刑幅度。我國刑法是根據情節與數額區分輕罪與重罪的,因此,正確地認定犯罪情節與犯罪數額是區分輕罪與重罪的關鍵。

4樓:問法網周律師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答

如下:第四十二條 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事實,都是證據。

證據有下列七種:

(一)物證、書證;

(二)證人證言;

(三)被害人陳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五)鑑定結論;

(六)勘驗、檢查筆錄;

(七)視聽資料。

以上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第四十六條 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充分確實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第四十七條 證人證言必須在法庭上經過公訴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辯護人雙方訊問、質證,聽取各方證人的證言並且經過查實以後,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法庭查明證人有意作偽證或者隱匿罪證的時候,應當依法處理。

解答完畢,祝好運!

5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是你是什麼事情?

如果對方沒有人證物證,只有一些口供!會怎麼判!刑事案件!謝謝大家分析一下!

6樓:御宅族

根據《刑事訴訟法來》第四十自

六條規定:「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充分確實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據此,如果光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在則沒有其他證據佐證,是不更定案的,更不能對犯罪嫌疑人判刑。

7樓:匿名使用者

我尋求法律幫助,有沒有懂法律的,幫忙拿個主意,用什麼方法才告的準派出所。?

販賣毒品罪中,只有人證,沒有物證,能不能定罪

8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法律規定,對一切刑事案件包括毒 品案件 ,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證人指控,但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 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資料。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第五十三條 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只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沒有物證可以定罪嗎

9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只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沒有物證,不可以定罪。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內五條,對一容

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

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