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要天天開心丫
首先你得跟孩子溝通一下,看看是否願意跟你生活,別把自己的想法強加給孩子,畢竟他跟爸爸生活了一段時間,如果孩子很願意跟你生活,而且你的生活質量比前夫好,對孩子將來好,你就儘量說服前夫,如果考慮孩子前途他也會慎重考慮的,但是這一切得是孩子同意的情況下,如果太小還分不清什麼情況下,那就是你們大人好好考慮了,你覺得你是為了孩子好,那你就努力爭取,實在不行就用法律程式,首先你得找個律師,看看你這種情況是否能爭取過來。
2樓:匿名使用者
我感覺除非你前夫現在過得比較落魄,不能給孩子穩定的生活,要不然一般人是不會把孩子的撫養權讓出的!這麼多年過去了,孩子也不會接受你的!孩子不會理解你為什麼拋棄他
3樓:風吹海泫
法律規定,離婚時財產分配或子女撫養協議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如果雙方出於自願,沒有爭議,不需再經過其它部門。如果涉及撫養費的問題,避免以後有爭議,還是兩人寫個協議書為妥。
4樓:天天向上刻苦
我覺得可能性不大,一個男人,怎麼可能輕易把撫養權交給你?更何況孩子都好幾年跟著你前夫了,也不願意跟你了。
怎麼說服前夫把女兒撫養權給我,12歲了女兒,前夫再婚生了兒子,應該會給我吧!前夫離婚了。看清楚問提?
與前夫離婚有一女兒由前夫撫養,現前夫不讓我看孩子我能要回孩子的撫養權嗎?
5樓:廖律師
1、《婚姻法》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如果一方拒絕有探望權的另一方探望子女的,《婚姻法》還規定:
「對不執行有關撫養費、扶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分割、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單位和個人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實踐中的做法是:有探望權的一方如果行使探望權受阻,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通常會派執行人員陪同一方行使探望權,並對不履行協助義務的另一方進行說服教育。如果仍然受阻,情節嚴重的,可能會取消一方的撫養權。
需要提醒的是:探望權的強制執行不是對未成年子女人身的強制,而是對撫養子女的父或母而言的。也就是說,探望權的強制執行以子女的同意為前提,如果子女(一般需年滿十週歲)不願見未予其共同生活的父或母,法院通常不會強制執行探望權。
2、如果父母一方探視對孩子造成了不利影響,可以暫時禁止去探視。
3、關於故意傷害你的問題,你可以報警處理,構成傷害的,可以要求賠償。
我跟前夫離婚3年了,孩子一直跟我生活,離婚時前夫一句跟孩子沒感情就把孩子撫養權給我。現在前夫負債累
6樓:a祥妹妹
不會有影響的,因為孩子沒跟你前夫接觸了
7樓:
孩子不跟他爸在一起,應該沒問題。
8樓:匿名使用者
1.10週歲有識別能力的孩子自己本身的意願2.父母本身的素質。家庭環境。對孩子的責任感。父母跟子女的感情3.兩週歲以下的一般歸母親
4.已做節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5.雙方有無重大疾病或傳染病
6.無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的
綜合這些方面,如條件相當,一般會判給經濟條件好的一方你先綜合這幾點看看。記得孩子的意願佔很大。
9樓:熱情的70後潮媽
如果你們離婚時簽了離婚協議,明確了你兒子的撫養權歸你,那麼現在法院起訴你前夫就不會影響你兒子和你的生活。
10樓:牛霞吧
你們已經離婚,婚後他的外債,與你們母子無關。希望你也不要摻合!
11樓:竺佩
離婚了,就沒關係了。開始你孩子就應該知道離婚的事吧,後面被起訴的事不要讓孩子知道就行。
再過撫養權給了前夫,現在法院強制執行要帶走孩子,孩子不願意走如果協商不好,我會被拘留嗎
法院判決孩子撫養權的時候是根據離婚後雙方的條件來的,你沒拿到撫養權說明你條件不足,沒有工作,沒有居所,有惡習。那就找份工作,有個屋子,改掉惡習,然後把對方的不利條件收集好,如果對方有家暴行為你還能把這些證據一併整理好,然後讓你鄰居作證,看你是否影響孩子身心健康了,最後讓你孩子寫封信,證明孩子更願意留...
孩子的撫養權法律怎麼規定的,孩子撫養權的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 我國法律對於子女撫養權的一般規定如下 不滿兩週歲的,子女撫養權一般歸母親,已滿兩週歲的,父母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
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歸女方,男方有權力把孩子帶走嗎
隔河看柳 男方沒有權,最多隻能是帶孩子出去玩幾天。離婚後孩子撫養權問題歸女方,如果男方強行帶走怎麼辦 那得看什麼情況了 如果男方有能力給孩子一個相對舒適安全的環境 給男方帶一段時間也好 畢竟人心是肉做的 如果他不能給孩子一個安全舒適的環境 那就報警 離婚後撫養權歸男方,男方有權拒絕女方把孩子帶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