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信佛的。如果在街上見到殺魚買肉的,應不應該上前勸止和辯理,而且被時都是這樣

時間 2021-08-30 09:43:55

1樓:匿名使用者

呵呵,那你上街的路上會不踩死螞蟻嗎?

佛說: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萬物生滅,皆有靈性

2樓:

沒有必要吧。你雖然信佛,但那些賣魚、吃魚的人並不一定信佛啊,你過去提出了自己的想法,他們至少會有99%的人會認為你「不好」,你有可能得到他們異樣的眼光哦!那可不是見死不救,沒那麼嚴重的!

你信佛,不一定要其他人和你一起信佛,何況個人有個人的信仰啊。佛是慈悲的,他一定不會強求他人做他們不想而且沒有太大必要的事。所以,最好不要去,只要自己做到問心無愧就好了!

3樓:匿名使用者

能勸 你先回家練練抗擊打能力

在到專門的殺雞場去踢場 ok多救幾隻雞鴨 你要是被打.死... 將成佛

4樓:匿名使用者

不要這樣,別人會笑你的。

佛教不殺生的疑問

5樓:匿名使用者

青菜吃了葉子,還能長出來,你說我殺死青菜了?我沒殺,你卻說殺了,你才是邪教吧。

吃菜葉就是殺生?為什麼菜葉還能長出來?砍了你的手臂,你能長出來嗎?一樣嗎?

更何況原始的佛教,並不提倡吃菜葉,而是吃果子,堅果,種子,絕對沒有殺生。

你想找藉口來謗佛,其實自找死路,因為這種邪見會阻礙你獲得真理與真知。

6樓:匿名使用者

不,他們所說的並不是表面意義上的生命。就像說,他們雖然不吃葷腥,但還是吃雞蛋的。

他們所指的殘害生命,是指由自己親手殺死,或是為了自己一己之慾而被別人殺死。例如他們可以吃三淨肉。

三淨肉應具備三個條件:

第一、眼不見殺,既沒有親眼看見動物臨死的悽慘景象;

第二、耳不聞殺,既沒有聽見它慘叫的聲音;

第三、不為己所殺,不是為了自己想吃才殺的。舉例來說,如果到市場正好看到攤販在殺雞,殺魚,或者販賣的人告訴你這是先宰的鮮肉,這就不符合上述條件;又如,到親戚朋友家裡作客時,他們特地殺雞宰鴨來款待,此即讓眾生為自己而被殺,這便不是三淨肉。不能完全吃素的人,可以暫時吃這種肉,或到街上買現成已被宰殺了牲畜禽類等的肉。

他們是可以這樣的。

不殺別的動物是為了別的動物活,殺植物,是為了自己活……並沒有所謂的掩耳盜鈴,畢竟還是有酒肉穿腸過,佛祖心中留嘛!

信佛的人去菜市場買魚算殺生嗎

7樓:有水酵素

見作隨喜,見他殺也是殺業力果報,於他同罪,

8樓:貓咪你好

雖說佛教說可以吃三淨肉,那是為了接引不學佛的人,學了一段時間後,明理的人,看破放下,或者慈悲心恢復的人自然就把肉食給斷了。但是不是沒有人繼續吃肉或者自己不吃為了家人給家人做肉食的。這樣的人,除非自己修行真的特別好,能夠度脫被自己吃掉的眾生,或者有把握能成就。

否則還是要有報應的。

我多了不知道,就知道身邊有一個信佛的還吃肉,認為不吃肉身體就不健康,但事實並非如此,她的身體情況每況愈下,後來開始住院,小毛病不斷,醫院根本不能**她的病,只能說暫時止住。另外一個就是自己不吃肉,給家裡人做,她修行非常好,發心度眾生,在我們這也小有名氣。但是,業障在什麼時候體現的呢,在他丈夫往生的時候,眾生來障礙,障礙她愛人往生不說,也來找她麻煩,讓她身體出毛病, 自己學佛多年的兒子,未過門的學佛的女朋友,都來障礙,差點就墮惡道了。

雖說不吃肉,但是買與做都已經形成了共業,要當心。眾生還是會來找麻煩的。

所以如果你是被逼無奈,你就要動動腦運用自己的智慧來處理了。

9樓:aaa**王

已經死的沒事 不要讓他們殺

10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買魚就是殺生,活著就是罪孽

我信佛了 也念經 這樣的結果就是我對肉有點抗拒 已經不買活魚活蝦

11樓:匿名使用者

應當歡歡喜喜地煮肉給他們吃,他們就不會毀謗了。六祖惠能大師在獵人隊裡煮肉給那些獵人吃,煮了十五年,他都是歡歡喜喜地煮給獵人吃,然後慢慢地再感化他們。他們吃肉,你吃素,過了若干年之後,你的身體比他們好,你的體力比他們壯,他們就會回頭了。

千萬不要造成衝突,不要造成誤會,這個非常重要。

佛法說「菩薩所在之處,令一切眾生生歡喜心」,如果讓眾生生煩惱,就不是佛法,一定要讓眾生生歡喜心。他有業障,等到他覺悟的時候就會回頭,所以要幫助他覺悟。

問:我已受五戒,要為家人做肉食。要做又下不了手,不做又不能恆順眾生,有爭論與煩惱之事,請問應如何處理?

答:在家菩薩恆順眾生要緊,只要守住不殺生為原則就可以了。現在市場冷凍的食品很多,你買回去做 ,不要殺活的就好。

眾生分別執著,佛菩薩不分別不執著。佛菩薩隨順眾生的分別執著,才能夠教他。譬如,你學佛吃素了,看到家裡人吃葷菜,就跟家裡人做冤家對頭,就敵對了,你這怎麼能度得了你的家庭?

你家人怎麼可能會信佛?你家人不吃素,你天天跟他鬧彆扭,你說他造業,他當然心裡不舒服,怎麼會不反對?

你要真的學佛,你真懂得了,他們吃肉,你也吃肉;他吃的多,你吃的少,儘量吃肉邊菜。慢慢的,「學佛也能吃肉,那我也可以學」;「學佛也能喝酒,只要不喝醉」,他就歡喜了,他就能接受。你說這個也不行,那個也不行,「你吃肉殺生,將來要墮地獄」,他愈聽愈生氣,你怎麼能度得了他?

這個道理一定要懂,一定要清楚。

佛在經上常常教導我們,菩薩所在之處,令一切眾生生歡喜心。你所在的地方令一切眾生都生煩惱,你已經違背了佛陀的教誨,你就錯了。

12樓:張夢信達網

酒肉穿腸過 佛祖心中留

不吃肉的人是不是裝b,我不吃肉,因為我信佛,我什麼肉也不吃,別人讓我請客吃飯,他要吃魚,而且要現殺

13樓:

對與錯,善與惡,這些都是相對的概念,這些本來也是六道才有的。

學佛是要脫離六道,所以不吃肉是不造這個惡業,惡業是牽引我們留在六道的因。現殺的魚,你買單了,你與魚惡業就結下了,這是殺業,儘管是你朋友要的,但這惡業裡面也有你的份。你不買單,這個惡業基本沒有。

從這個角度講,你做的選擇是正確的。但這個選擇又給你和朋友間造了個小的惡緣。而餐館如果當時是你選的,那麼殺生的惡業可能又粘上點了,如果是你朋友一定要去的,那麼應該跟你關係不大了,惡業基本都是他們的。

我覺得,最好的辦法是最開始就用些說辭,引導他們去素食館嚐嚐,這種是不造什麼惡業的。但我們也知道這很難。所以人間就是煩惱道。

有了惡業就要多做功德,消除惡業。儘量避開這些惡緣,吃吃喝喝的場合,很少有善業。

1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不讓吃肉,那為什麼這個世界那麼多動物,何不進化成全部是植物?那些食肉動物應該滅絕。

信佛的人不可以吃肉麼?

15樓:魚要糧

第一種說法是不可以吃肉。即是各種動物的肉,甚至蛋。對此類食物,出家二眾也不能吃。另外

素食的概念包括不吃「葷」和「腥」。葷」是指有惡臭和異味的蔬菜,如大蒜、大蔥、韭菜等。《楞嚴經》說:葷菜生食生嗔,熟食助淫。所以佛教要求禁食。

第二種說法是可以吃肉。釋迦牟尼佛則認為可以食用三淨肉,指信徒沒有看見、聽說或懷疑為了自己而殺死的動物之肉類。還有五淨肉的說法,是上述三個加上自然死亡,以及被其他鳥獸殺死食餘的肉。

16樓:荒誕不經

信佛可吃三淨肉。

三淨肉是佛陀允許信眾吃的肉,稱作「三淨肉」,其戒中,此為不禁比丘之食。然在楞伽、楞嚴、梵網、涅盤等諸北傳諸經則禁之。

三淨肉應具備三個條件:

第一、眼不見殺,即沒有親眼看見動物臨死的悽慘景象;

第二、耳不聞殺,即沒有親耳聽到動物被殺死的聲音;

第三、不為己所殺,即不是為了自己想吃才殺的。

舉例來說,如果到市場正好看到攤販在殺雞、殺魚,或者販賣的人告訴你這是現宰的鮮肉,這就不符合上述條件;又如,到親戚朋友家裡作客時,他們特地殺雞宰鴨來款待,此即讓眾生為自己而被殺,這便不是三淨肉。不能完全吃素的人,可以暫時吃這種肉,或到街上買現成已被宰殺了牲畜禽類等的肉。

佛教提倡不殺生,但一般允許食用三淨肉。《四分律》第四十二卷中規定:

有如此三事因緣不淨肉。我說不應食。若見為我故殺。

若從可信人邊聞為我故殺。若見家中有頭有皮有毛。若見有腳血。

又復此人能作十惡業常是殺者。能為我故殺。如是三種因緣不清淨肉不應食。

有三種淨肉應食。若不故見不故聞不故疑應食。若不見為我故殺。

不聞為我故殺。若不見家中有頭腳皮毛血。又彼人非是殺者。

《五分律》第二十二卷中也記載了釋迦牟尼如此定義三淨肉,並親自鼓勵**食用的例子:

有一將軍名曰師子。是尼犍**……將軍知佛受已。還歸其家敕市買人。

此間所有死肉莫計貴賤盡皆買之。如教悉買。通夜辦種種美食。

晨朝敷座自往白佛。食具已辦唯聖知時。佛與比丘僧前後圍繞往到其家就座而坐。

將軍手自下食歡喜不亂。時諸尼犍。聞師子將軍請佛及僧極設餚膳。

生嫉妒心。即於街巷窮力唱言。師子將軍叛師無義。

今乃反事沙門瞿曇。手殺牛羊而以供養。諸比丘聞不敢食。

師子將軍胡跪白佛。此諸尼犍長夜毀佛。我今乃至絕命終不故殺。

願敕比丘勿生嫌疑。自恣飽食。佛即告諸比丘。

隨意飽食。食畢行水。取小床於佛前坐。

佛為如前說隨喜偈從坐起去。佛以是事集比丘僧。告諸比丘。

有三種肉不得食。若見若聞若疑。見者。

自見為己殺。聞者。從可信人聞為己殺。

疑者。疑為己殺。若不見不聞不疑。

是為淨肉。聽隨意食若為比丘殺。比丘及沙彌不應食。

聽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尼優婆塞優婆夷食。若為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殺亦如之。目前南傳佛教仍然採取這個觀點。

在《律藏》中,佛陀規定比庫們不可以吃十種肉:人肉、象肉、馬肉、狗肉、蛇肉、獅子肉、老虎肉、豹肉、熊肉和土狼肉 。此外,比庫除了得非人病(鬼神附身等)開緣允許吃生肉、喝生血外,無病比庫是禁止食用生血、生肉的 。

佛陀也禁止比庫們食用明知是為了自己或同梵行者(五同法者;出家五眾)所殺的魚肉;佛陀允許比庫們食用三邊清淨的魚肉:不看見、不聽見、不懷疑為自己或同梵行者所殺的魚肉 。在《律藏》世尊提到:

「未觀察不得食肉,假如食用者,犯惡作。 」註釋書提到:「『觀察』是指考察、詢問而說。

『未觀察』即是未詢問。因此,假如知道是哪一種肉,就不用詢問;假如不知道,應當詢問後才食用。 」此外,註釋書再提到,由於熊肉和豬肉;豹肉和鹿肉很相像,所以比庫在獲得肉時應當問施主:

這是不是允許的肉。

佛陀和比庫們都依託缽乞食而活命,施主佈施什麼食物就吃什麼食物,不能挑剔,只要所食用的是三淨肉,都是如法的。佛陀在世時,得瓦達答提出五種主張想要破僧,反而被佛陀所禁止,其中第五種就是主張終生不吃魚肉 。我們應當以此為警惕!

至於有些在家眾為了慈悲或習慣而不吃魚肉,在他們的環境允許下,想少和眾生結惡緣,這是值得讚許的。然而他們不應該批評如法食用三淨肉的佛教徒,如此大家才能和睦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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