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
2樓:謙謙易者
員工在工作期間突發疾病,並不屬於工傷範疇,只有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者可視同為工傷。那麼不屬於工傷,那麼單位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在上班的時候突然發病去世的算不算工傷?
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認定工傷,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可以視同為工傷.
第三章 工傷認定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4樓:姜威律師
上班時間突發疾病去世,算工傷嗎?這幾點你務必要了解!
5樓:周律師說
1、按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所以這種情況算工傷,可以享受因工死亡待遇。
6樓:忙閒兩季
是工傷。《工傷保險條例》有明確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是工傷。
7樓:
是病死 還是以外死 病死 和單位的環境有沒有關係(職業病) 有毒有害
8樓:匿名使用者
算的,只要在工作時間裡就算
在上班的途中被後面的汽車撞上我騎的電瓶車,造成右胸第五根肋骨
屬於工傷。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害的 應當認定為工傷 先申請工傷認定,再由肇事方賠償,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 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
爸爸在上班的途中出車禍了,屬於工傷,那這樣廠裡面是不是也能拿
你好!如果工廠有入社保那是能賠償的,一般的情況,醫藥費可以保銷,如果造成傷害構成工傷的殘廢等級,還按相應的級別賠償,有商業保險也可以,但醫療不能重複賠償。 您好!屬於工傷的,應該由工傷保險給予報銷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剩餘的部分可以拿到保險公司進行報銷,但是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不會重複報銷。如果構成傷殘的話...
看到以前的同學都找到工作在上班了,不覺感嘆道為什麼他們找工作那麼容易啊,即將畢業的我對於找工作感到
你可以去做做其他的工作,我父親什麼工作都做過,到現在也有了穩定的工作,經歷更多,你也會有一定的收穫,祝你找工作好運 要求低點工作還是好找的 無需緊張,社會雖然複雜,但是總有你的一方天地,我16歲獨自去了離家1800多裡的江蘇,其中酸甜苦辣雖然都有,不過現在更多的是回憶,是成長經歷,也是經驗及閱歷 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