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鑽誠投資擔保****
未經對方同意,夫妻一方不能賣房,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人對其財產具有知情權和支配權。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
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範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佔有。即使婚姻關係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注:第十八條對應為夫妻一方的財產範圍作了規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方的婚前財產;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2樓:匿名使用者
產權人是幾個人,產權證上一個人 一個人可以做主,產權證上兩個人兩個人做主!
未經配偶同意擅自出賣房屋是否有效
3樓:誠心為您諮詢
1、夫妻一方未經配偶同意賣房,是有效的。因為夫妻雙方對共有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
2、《婚姻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十七條規定: 婚姻法第十七條關於「夫或妻對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的規定,應當理解為:
(一)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一條規定: 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並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離婚時另一方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如果您有房屋處置權,對外是有效的。
5樓:匿名使用者
配偶隱瞞出賣事實,對外不能對抗不知情的房屋受讓人。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有效就不是平等了,要經雙方共同處分才是平等,沒經對方同意擅自**,損害對方利益。那來平等??!!
再婚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能繼承其房產嗎
依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在法定繼承的情況下,配偶是屬於第一順序的繼承人,有權繼承配偶遺留下的房產。房產證上是夫妻兩個人的名字,表明該房產為夫妻共同擁有財產,夫妻一方去世,其中去世一方的房產屬於在世的另一方所有,即死者配偶擁有。去世一方若有遺囑,按遺囑繼承 若沒有遺囑的,按法定順序繼承。所以夫妻其中一方...
房產證只有夫妻一方名字另一方能提取公積金嗎
鑽誠投資擔保 根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 1 購買 建造 翻建 大修自住住房的 2 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 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 離休 退休的 5 出境定居的 6 職工死亡 被宣告死亡的 ...
當夫妻雙方有一方患大病能離婚嗎,夫妻一方大病,可以離婚嗎
三年不鳴 結婚是兩個人的事,離婚也是。所以患病不是離婚的理由,恰恰相反,我們社會提倡夫妻患難與共,更不應該離婚了。希望有所幫助,請採納。 側山小隊 出於人道主義也不能離啊 泉谷夢 沒有一方患重病不能離婚的規定,只要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即可提出離婚。離婚時,一方患重病生活困難的,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