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傷情鑑定機構結果出了不告知結果合法嗎

時間 2021-09-09 06:07:40

1樓:匿名使用者

傷情鑑定必須告知當事人,否則就沒必要鑑定了

2樓:成都攀枝花律師

傷情鑑定結果出來之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告知相關當事人。

【鑑定時限】

對具備即時進行傷情鑑定條件的,公安機關的鑑定機構應當在受委託之日起3日內提出鑑定意見並出具鑑定意見。

對傷情比較複雜,不具備即時進行鑑定條件的,應當在受委託之日起7日內提出鑑定意見並出具鑑定意見。

對影響組織、器官功能或者傷情複雜,一時難以進行鑑定的,待傷情穩定後及時提出鑑定意見,並出具鑑定意見。

【鑑定意見】

鑑定人鑑定後,應當出具鑑定意見。

鑑定意見應當載明委託人、委託鑑定的事項、提交鑑定的相關材料、鑑定的時間、依據和結論性意見等內容,並由鑑定人簽名或者蓋章。

通過分析得出鑑定意見的,應當有分析過程的說明。

鑑定意見應當附有鑑定機構和鑑定人的資質證明或者其他證明檔案。

【鑑定意見的審查與告知】

辦案人民警察應當對鑑定意見進行審查。

對經審查作為證據使用的鑑定意見,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人。

派出所不給受害者看傷情鑑定結果是否違法

3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理!受害者有知情權!可以要求他們給你看並且就傷情結果做出處罰!如果輕傷或以上是故意傷害罪!屬於刑事案件!不給看,可以去投訴

4樓:匿名使用者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

第七十二條為了查明案情,需要對專門性技術內問題容進行鑑定的,應當指派或者聘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員進行。

第八十一條 辦案人民警察應當對鑑定意見進行審查。

對經審查作為證據使用的鑑定意見,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鑑定意見之日起五日內將鑑定意見覆印件送達違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

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作為公安機關認定人身傷害程度的依據的,應當將診斷證明結論書面告知違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

收集證據,去監察委投訴辦案警員違法辦案

去鑑定機構做了交通事故傷殘鑑定 做完了他們也不給我們鑑定結果 他們說鑑定結果會直接給法院 這樣合理嗎

5樓:匿名使用者

看你這個鑑定是誰申請做的,法院職權申請做的,當然是給法院的。但是如果是你自己申請

做的,那麼它不給你,肯定就不合理了。而且還要看看你這是不是刑事案件,刑事

案件的話,可能人家還需要多調查一下的也很難說。但你作為受害人向機構告知鑑定結果應當是合理的,合法的,他們沒有合理原因的話都應該告知才對,你可以再去問問,再不給可以向相關機關投訴。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在訴訟中進行的鑑定,通過法院委託的鑑定機構,那麼鑑定結果是要直接給法院的,由法院再給雙方當事人。總之最後你會知道鑑定結果的。

要求派出所提前做傷情鑑定(注 傷情鑑定而不是傷殘鑑定)可以嗎

哈哈親愛的 傷情鑑定可以重新委託當地派出所到市級司法鑑定的。人生傷害案的傷情鑑是傷害程度與等級鑑定 不是傷殘等級鑑定 應當受案後及時進行。公安機關公根據鑑定結論判定罪與非罪來區別處理,對於涉嫌犯罪的,會採涉案人取相應的強制措施 比如 拘傳 取保候審 監視居住 拘留 逮捕 羈押等。人身傷害案件具有下列...

正規親子鑑定機構對結果會亂編嗎,正規機構的鑑定人給個人做的親子鑑定結果會亂寫嗎

外面下不停的雨 不會的哦親,如果在香港做的話,在7個工作日就出鑑定結果了,準確率99.9 隱私性強, 您好,不會的。因為心理原因,很多客戶可能會擔心結果的準確性,那麼如何確定鑑定結果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成為大家關心的話題?其實很簡單,我們只需再外加一個隨意樣本來驗證就行了。舉例說明下 您要鑑定父親和孩子...

派出所要求月內做傷情鑑定不做不予立案 如果真不做派出所真的可

派出所通知去做鑑定,應當積極配合,爭取從輕處理。若雙方對相互之間的傷害各自已經認識到自己的過錯,且進行了和解,只要不是刑事案件,公安派出所是可以不管了,但若一方已經給對方造成了輕傷或重傷害,構成刑事案件,從刑法學上講,刑事案件是不能和解的。法律分析打架時一方已經報警,公安機關也依法立案,即使雙方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