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父母有權繼承養子女的遺產嗎,養子女有繼承權嗎 養子女能繼承親生父母的遺產嗎

時間 2021-09-16 06:16:09

1樓:中國農業出版社

問題:我與妻子結婚15年未能生育,2023年收養一養子吳鐵。2023年初,我妻子39歲時懷孕,後因難產而亡,生有一女。

在分割妻子遺產時,我不知道應不應該分給吳鐵一部分。請問養子女有權繼承養父母的遺產嗎?

養父母子女關係是依照法定的收養程式而產生的法律擬製的父母子女關係。在這種關係中,被收養人稱為養子女,收養人稱為養父母。根據《婚姻法》第26條規定:

「國家保護合法的收養關係,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繼承法》第10條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是互為第一順序的繼承人。

收養關係一經成立,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就視同於親生父母與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他們之間自然應互有繼承權。

由此看來,你養子吳鐵對你妻子的遺產享有繼承權,你應依法分給他應得的部分。

2樓:npic味精

當然可以,法律支援。但這個必須有個前提,就是領養關係在法律關係上成立,不是隨便自己領養就行的。

3樓:大夢三生浮屠顛

法律分析:我國《收養法》第23條規定:「自收養關係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法律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係的規定。

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收養關係成立後,養子女與養父母之間產生下列權利義務:一是養父母對養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

二是養父母有管教和保護未成年養子女的權利和義務。三是成年養子女對養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四是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公民因死亡而獲得的未指定受益人的保險金、補償金、賠償金應視為公民合法遺產的組成部分,因此,本案例中,張娜因交通事故死亡後,肇事方已經給付的17.5萬元賠償金就應屬於張娜的合法遺產。由於缺乏有效的遺囑,該筆遺產應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

本案例中,張娜的養父母收養張娜時辦理了相關的收養手續,其後又對張娜盡了撫養教育義務,依據《收養法》第23條的規定,其應享有繼承養女張娜遺產的權利,而張娜親生父母則因「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喪失了繼承張娜遺產的權利。

養子女有繼承權嗎 養子女能繼承親生父母的遺產嗎

4樓:華律網

可以。養子女與收養人之間形成的是一種法律擬製的父母子女關係。但這種擬製的關係其法律後果卻等同於親生父母子女間的血親關係。

根據《繼承法》第十條規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其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因此,養子女關係一旦確認,其繼承權益受法律保護。

同時,根據《最高院關於貫徹執行繼承法若干意見》第19條的規定:養子女對養父母盡了贍養義務,同時又對生父母扶養較多的,既可以繼承養父母的遺產,也可以分得生父母的適當遺產。

5樓:易書科技

(1)收養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自收養關係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法律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係的規定。由此可知,收養關係成立後,養子女與養父母之間可以互為第一順序繼承人,養子女享有繼承養父母及其他親屬遺產的權利。

(2)根據法律規定,自收養關係成立之日起,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消除。所以養子女與親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不再互為繼承人,養子女不得繼承親生父母的遺產。這一點與繼子女不同,繼子女既可以繼承親生父母的遺產,也可以繼承與其形成撫養關係的繼父母的遺產。

需要注意的是,收養關係解除後,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即行消除,不再互為繼承人,但其與親生父母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是否恢復,則根據收養關係解除時養子女是否**而有區分:如果養子女未成年,則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自行恢復,自當互為繼承人;如果養子女已成年,其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是否恢復,可以協商確定。如協商不恢復,則不得互為繼承人。

6樓:晨材

養子女是有繼承權的 ,養子女也是能夠繼承親生父母的遺產 。

首先我們應該明確 ,不管養子女還是子女 都是自己身邊的親人 。人到中年,一日三餐加換掉房貸後還有可支配資金時,有個孩子也就是一種錢的花法選擇,總之,養孩子的投入沒有你想象的那麼無法負擔,錢花在吃吃喝喝買手機養養車上,和錢花在自己孩子上,都是消費,也基本都負擔的起,覺得哪個爽,就花在哪個上面。然是一種消費,那麼來計算投資回報率就偏了,在經濟角度上,我傾向於孩子更類似於車子的地位,是一種需要後期成本的長期消費品,有了這個消費品以後,我當然會把其他的消費給壓縮,但也不會期待他有啥投資功能,主要還是關注自己是否負擔的起,在負擔的起的範圍內讓自己和孩子開心,這也就是一種花的爽。

會不到養娃的爽,和體會不到喝酒的爽一樣,這也是見仁見智的。

在日積月累中,養子女和自己的孩子是沒有任何差別的。

7樓:解答困惑助理

你好,養子女一旦確定收養關係,不再享有繼承親生父母遺產的權利。

《收養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自收養關係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法律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係的規定。由此可知,收養關係成立後,養子女與養父母之間可以互為第一順序繼承人,養子女享有繼承養父母及其他親屬遺產的權利。

根據《收養法》規定,自收養關係成立之日起,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消除。所以養子女與親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不再互為繼承人,養子女不得繼承親生父母的遺產。

8樓:東方財訊

可以 婚生和非婚生子女都有繼承權

9樓:三簡

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係確立的話,對其生父母的遺產就沒有繼承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中規定:

第二十三條 自收養關係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法律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係的規定。

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

10樓:阿元

養子女有繼承權,養子女也能有條件的繼承親生父母的遺產。

《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19.被收養人對養父母盡了贍養義務,同時又對生父母扶養較多的,除可依繼承法第十條的規定繼承養父母的遺產外,還可依繼承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分得生父母的適當的遺產。

11樓:阿元

養子女對養父母盡了贍養義務,同時又對生父母扶養較多的,既可以繼承養父母的遺產,還可依繼承生父母的部分遺產。

《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19、被收養人對養父母盡了贍養義務,同時又對生父母扶養較多的,除可依繼承法第十條的規定繼承養父母的遺產外,還可依繼承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分得生父母的適當的遺產。

養子女對其生父母的遺產是否享有繼承權

北葵向暖與風相擁 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係確立的話,對其生父母的遺產就沒有繼承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 中規定 第二十三條 自收養關係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 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法律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係的規定。養子女...

根據我國法定條規 養父母養子女的義務截止到子女的多大年齡

我是律師,就你所述,可以到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判決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關係。父母有義務撫養孩子直至孩子成年 成年子女有義務贍養父母直至終老 父母如果打孩子情節嚴重的可構成虐待罪 從你的描述判斷 你父母雖然有打罵你的行為但未到虐待的程度 正可謂打是親罵是愛 你父母打罵你也許是為了你好 或許你覺得我是站著說...

父母能繼承兒子的遺產嗎,父母是否有權繼承子女的遺產

根據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 一千一百一十七條 一千一百三十一的規定,自收養關係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 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據此,經依法登記成立的養父母子女關係,養子女與生父母之間的權利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