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出事故責任認定書後怎麼處理,交警出事故責任認定書後怎麼處理

時間 2021-09-18 09:09:42

1樓:華律網

當我們發生交通事故,拿到交管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後,會有一些當事人對責任劃分不服,認為自己不應該承擔這樣的責任,遇到這種情況,大多數人的做法是拒絕簽字,其實這並不能有效的解決這個問題,因為即使當事人不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上簽字,也不會影響這份文書的法律效力,那麼正確的做法應該是什麼呢?首先應該將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取回,仔細研究交警是因為怎麼樣的實施和法律依據判我們承擔這樣的責任。把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弄清楚之後,在收到交通事故責任書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上一級交管部門提出書面的複核材料。

大家一定要注意這個時間,三個工作日內一定要提出,否則這個複核就無法受理了。另外複核申請上應該詳細敘述本次複核請求及理由和證據,所以複核申請的內容非常重要,最好由專業人士來寫,因為同一起事故只能複核一次。所以,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一定要按時、按地、按要求提出複核。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七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複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複核申請的,不予受理,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複核申請應當載明覆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複核以一次為限。

2樓:墨汁諾

事故認定書出具以後,就剩賠償問題。通過以下3種途徑任選其一解決:

1、自行協商。

2、雙方一致請求交警調解。

3、向法院民事起訴。

自行協商一般是針對小額案件或簡易案件,且雙方對事故責任無異議,雙方都無其他違規駕駛的情形(比如:酒後開車、無證駕駛等)才適合自行協商。自行協商也包含了「互碰自賠」的部分。

這種處理方式好處是:省時又省力,但其風險是:當事人利用此規則迅速要求撤離現場,消滅事故現場證據,事後又反悔,不承認事先協商好的責任,導致索賠難。

雙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才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書面提出調解申請,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事故損 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天。達成協議後,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調解書,並送達各方當事人。

該調解書在雙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後方為生效,然後按照規定履行賠償。

根據《 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58條之規定調解程式為:

1)介紹交通事故的基本情況;

2)宣讀交通事故認定書;

3)分析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於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並對當事人進行教育;

4)根據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責任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的規定,確定當事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

5)計算人身損害賠償和財產損失總額,確定各方當事人分擔的數額。

6)確定賠償方式。事故調解人員可根據有關交通事故處理方法、規定等,並結合當事人雙方的經濟條件提出損害賠償方案,供事故當事人自願協商。

(三)調解結束。訴訟。

指人民法院在的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共同參加下,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予以解決的方式。

一種證據的法律效力是基於其法律地位而產生的,法律地位確定了,其法律效力自然形成。在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司法實踐中,都是將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作為肇事者是否應該承擔刑事責任和法院量刑的主要依據,甚至可以說是起決定作用的依據。可見事故責任認定書在交通肇事案件中的法律效力是至高無上無以替代的。

在司法實踐中,如案件進入到法院審判階段,雙方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所認定的責任比例沒有異議,法院將按照認定書對雙方各自的損失進行審理。

如雙方或一方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所認定的責任比例有異議,異議方應提供相關證據證實其異議的理由,異議方有證據證實認定書認定比例確有錯誤的,法院只將認定書作為審判參考,綜合異議人所提交的證據對案件各方的責任比例重新進行劃分。

如當事人對認定書有異議,卻沒有證據能夠了證實其異議理由,應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

3樓:皮皮郭之歌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來以後,可以做以下的事情:

1、如果對交警認定的責任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責任認定書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交警部門申請複核。

2、如果對責任認定無異議的,則可以申請交警組織雙方來進行調解;如果雙方調解不成,或一方不願意調解的,受害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損失。

3、在賠償的時候,首先應該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賠償限額內進行全額賠償;超過部分再由對方按事故責任比例進行賠償。對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的當事人不能提起行政訴訟,因為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不是行政行為,不能申請行政複議,也不能提起行政訴訟。

拓展資料:

當事人可以提出複核申請

當事人如果對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其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複核申請後5日內,就會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公安交管部門受理複核申請的,如果認為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事實不清、證據不確實充分、責任劃分不公正或者調查及認定違反法定程式的,作出複核結論,責令原辦案單位對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重新調查、認定;如果認為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責任認定公正、調查程式合法的,就會維持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內容。向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複核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以一次為限。

4樓:法律快車

1、自行協商。

2、雙方一致請求交警調解,調解成 製作調解書或 調解不成 製作調解終結書。

3、向法院民事起訴,賠償專案主要有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貼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如果構成傷殘了,還要到司法鑑定中心進行傷殘等級鑑定,根據傷殘級別計算殘疾賠償金和被撫養人生活費。

自行協商一般是針對小額案件或簡易案件,且雙方對事故責任無異議,雙方都無其他違規駕駛的情形(比如:酒後開車、無證駕駛等)才適合自行協商。自行協商也包含了「互碰自賠」的部分。

這種處理方式好處是:省時又省力,但其風險是:當事人利用此規則迅速要求撤離現場,消滅事故現場證據,事後又反悔,不承認事先協商好的責任,導致索賠難。

雙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才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書面提出調解申請,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事故損 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天。達成協議後,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調解書,並送達各方當事人。

該調解書在雙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後方為生效,然後按照規定履行賠償。

5樓:有嗨咩

交警責任認定後(主責、次責、同責),就會根據責任大小,予以理賠,或協商解決,或進保險公司進行理賠。

6樓:竺泉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確定交通事故責任大小的依據

如果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申請行政複議

根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上確定的責任大小進行賠償

7樓:

既然交警部門已經出具了事故認定書,接下來就等待傷者完全**後,雙方憑各自損失費用單據證明向對方根據責任範圍內索賠。

例如對方的車損和人傷**,你方交強險額度內(財物損失2000元,人傷**1萬元)全額賠付之後,不足部分按照70%由你方第三者責任險承擔。

而你方車損6000元由對方承擔2000元之後,剩餘部分按照責任比例你方承擔70%(可由商業車損險承擔),對方承擔30%。

8樓:大仙林

你的車損,6000元,其中2000元由對方摩托車的交強險賠(對方有無交強險與賠這個2000無關,對方無交強險就是對方自己出這個錢。),剩餘4000元你的主責,所以你的保險公司賠你70%,也就是2800元(全賠你),還有1200元由摩托車方來出。暫按對方摩托車無車損來的。

交強險只分有責和無責,你主責也就是有責。按下面全賠對方。

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超出部分,你的商業三責賠你70%,其餘由摩托車方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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