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舅舅死亡賠償52萬,我舅媽和我小弟拿小頭,我舅姥也就是我舅舅他媽拿大頭?這有法律依據嗎

時間 2021-10-14 19:06:01

1樓:要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1.關於死亡賠償金的性質

儘管現行最新的司法解釋採取的是繼承喪失說,但是從繼承法中可以明確看出,死亡賠償金不屬於遺產的範圍。從位階看法律規定顯然優先與司法解釋的規定,死亡賠償金不是遺產

此外,學界的通說也認為死亡賠償金的賠償物件是死亡人的近親屬,而不是死亡人,因此從理論而言死亡賠償金也不是遺產

結論就是不管是現行法律還是法學理論,死亡賠償金都不是遺產。既然不是遺產,那再扯繼承人就沒意義了

2.我舅媽和我小弟拿小頭,我舅姥也就是我舅舅他媽拿大頭,這有法律依據嗎

死亡賠償金的分配問題暫時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或者司法解釋予以規範,換句話說我國法律目前於這個點依然是一塊空白

儘管沒有法律依據,但司法實踐中一般的處理方法是在死者生前共同生活的近親屬之間分配,這個是一個不成文的原則

也就是說如果你舅媽認為分配不公正,她可以以上訴的理由提出

3.關於你弟弟

不知道你弟弟和你舅舅是啥關係,為啥你弟弟能夠在你舅舅的死亡賠償金中拿小頭?

你想說的弟弟,該不是表弟吧,是你舅媽的兒子?

4.律師說我舅姥拿大頭的原因是因為她沒有經濟**

實話從法律角度講這個和有沒經濟**沒多大關係,估計律師是從人情角度為他的委託人說話吧

個人認為,比較合理的分配方式就是在在死者生前共同生活的近親屬之間平均分配,例外的情況就是你舅舅的子女如果當時已經成年的話應當少分一些,其他情況不應當存在誰多拿的情況

如果你舅媽覺得不合理,可以自己請律師**的,現在的律師畢竟不是自己請的,肯定說話的時候不會真正為自己著想,你說是不

希望對你有幫助吧,祝順利!

2樓:大豐來客

1,參與分配52萬元的人目前有舅媽、舅媽的子女、舅舅的媽媽。其他人不能參與分配,你弟弟也不能。

2,如果舅媽的子女已經成年,先將舅姥姥的生活費給舅姥姥後,其餘部分由應當參與分配的人的數額平均分配,舅媽不應當拿大頭,算下來,舅姥姥最多才對。

3,該案的52萬元 不屬於遺產,為舅媽、舅媽的子女、舅舅的媽媽共同享有的財產。

歡迎追問!如如有幫助請採納!!

3樓:三毛福州律師

死亡賠償金不是遺產。

作為死亡賠償金的分配應當參照《繼承法》分配。

根據《繼承法》作為第一順位,應當平均分配,即配偶,父母,子女均分。

4樓:霜恨

協商不成的由法院進行判決

我的舅舅去世了,舅舅生前娶的是貴州女人,這個舅媽喜歡賭博,後來她就走了,沒錢了就找舅舅要,也只有要

5樓:草民學法

如果該貴州女人與你舅舅是合法夫妻 雙方依法辦理了結婚手續且在你舅舅去世之前 雙方並未解除婚姻關係

那麼在你舅舅生前未立下合法有效遺囑的情形下你舅舅的遺產進入法定繼承程式 由法定第一順序繼承權人:你舅舅的父母(你的姥姥 姥爺 如果尚在世)。你舅舅的合法配偶(如果你這個舅媽是的話)你舅舅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 養子女和具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

共同分割!!

你們現在應當幫助你舅舅的孩子 聘請律師 向當地法院發起民事訴訟 要求分割財產

我同時建議 你們儘量幫助你舅舅的孩子 多蒐集 你的舅媽在你舅舅病重期間以及你舅舅生前未盡到對你舅舅的相關扶養義務,如果最終被法庭認可 你舅媽可能會被判決不分割遺產

或者少分割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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