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工傷做二次手術,取剛板是否單位給開全額工資,病假休養規定

時間 2021-10-14 20:06:44

1樓:匿名使用者

取鋼板屬於是工傷**的繼續,按照舊傷**的規定,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休養時間按照醫療機構書面證明確定。發生爭議的經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停工留薪期結論為最終結論。

職工取鋼板期間,按照正常上班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八條 工傷職工工傷**,確認需要**的,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期間,工資照發,休養由醫生說了算。醫生開具病休假證明

工傷了,單位按病假工資合理嗎?

3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因工受傷,勞動者可以依法申請工傷鑑定,根據工傷鑑定的等級對照《工傷保險條例》要求賠償,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用人單位支付病假工資是不合法的。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一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樓:中兵勘察海外部

這不給補貼嘛,就是起這個作用的。工傷不是自己說的,是有發工傷證,給一些補貼和報銷。

不是好利索才返崗,一定的鍛鍊是必須的。

5樓:

當然不合理,在停工留薪期應該是全額工資。只有非因工受傷和因病時,才是按病假工資支付。但是不知道你去認定了工傷沒有,要先認定是工傷才可以喲。

6樓:孫即喜

不合理!工傷工資是百分之百的。可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維權。

7樓:面具人生

遇到這種情況,只要你有確切的工傷證明及證據,是可以和單位交涉時,不行還可通過行政仲裁或聘請律師維權。

8樓:風過l無痕

1.公司在你休養期間應該支付給你全額工資的,叫做停工留薪期工資,而不是所謂的病假工資。

這部分錢是由公司按照法律規定應該支付給你的。

2.等你休養好以後,可以向勞動局工傷部門申請傷殘鑑定,拿出鑑定結果後,讓公司給你申請報銷醫藥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9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認定和工傷簽定,是必須做的,做成後,單位就不能那樣了。

10樓:失落的人生

肯定不合理的,國家勞動法有明文規定工傷和病假要分開來進行工資結算,你可以找法律援助通過勞動法來維護自身的勞動利益,可以撥打法律援助****諮詢,或者直接去當地勞動局找工作人員幫忙。

11樓:酹酒邀歌

不知道單位給你上保險了嗎?如有保險應由保險公司支付的基本工資,如果沒上保險,你應該去勞動仲裁部門告你的工作單位,以求得按國家規定執行。好象規定在工傷其間單位不能解僱工人。

12樓:冷風

不合理,工傷了就要按工傷的薪資。

13樓:你又知道了啊

你好,工傷時期工資待遇應該是;

1、公司在你休養期間應該支付給你全額工資的,叫做停工留薪期工資,而不是所謂的病假工資。

這部分錢是由公司按照法律規定應該支付給你的。

2、等你休養好以後,可以向勞動局工傷部門申請傷殘鑑定,拿出鑑定結果後,讓公司給你申請報銷醫藥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希望能夠幫到你。

14樓:匿名使用者

受了工傷後,首先要確定工傷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的時間,由已簽訂服務協議的**工傷的醫療機構提出意見,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並通知有關用人單位和工傷職工,一般時間不超過12個月。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應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除此之外,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除法律規定的情形之外,用人單位還不能與受傷職工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該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積極配合做好工傷職工的醫療救治、生活護理和工資保障工作。

工傷後單位發的是病假工資 這樣是否合理? 20

15樓:

自已bai看一下《工傷保險條例》和《工du傷認定辦法》,該怎zhi麼辦全套辦法dao都有了。按照上面的要回求去做就行了。都答要經過工傷認定,傷殘鑑定,最後按傷殘等級確定賠償。

有空再到勞動局問一下當地上年平均工資,有的賠償專案與此有關。再看一下自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傷保險條例。

工傷認定是關鍵,工傷得到了認定,才能享受工傷待遇。

傷殘等級可以根據診斷結論對照《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分級》自己做個初步判斷,最終以勞動部門指定的鑑定機構做出的鑑定結論為準。

《工傷保險條例》對**期工資的規定如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16樓:香蕉皮女俠

1.公司在你休來養期間應該支付給你全自額工資的,叫做停工留薪期工資,而不是所謂的病假工資。

這部分錢是由公司按照法律規定應該支付給你的。

2.等你休養好以後,可以向勞動局工傷部門申請傷殘鑑定,拿出鑑定結果後,讓公司給你申請報銷醫藥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3.既然是骨折,如果沒有內固定手術應該最少是十級傷殘。你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中心投訴,要求公司支付以下費用:

停工留薪期工資(按照實際工資補齊),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護理費、交通費等費用。

17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後單bai位發的應該是全額du

工資,你可以申請勞動部zhi門給dao與解決,法律依據內是《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容一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18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做法不對,應給你全額工資,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19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的做法很過分

你現在先到勞動局、

問一下,工傷的認定是否已經確定回下來

你在工傷休息答期間,你的工資就是按你出事前的工資來發的是由公司發的

你要準備好做工傷鑑定

然後勞動局和公司都要補償你的

公司少你的工資也要補足的

祝你好運

20樓:匿名使用者

我們單位也這樣,按病假,等工傷鑑定結果出來再按工傷

21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拿最低標準工資的12333查的到得

去年2月份初工傷手術,這幾天腳踝大概要取出鋼板,那休養期間算工傷還是病假 5

22樓:塔頂的巔峰

1、只要認定下來工傷,不需要算病假,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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