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夫妻二人,婚後借了孃家2兩萬,現鬧離婚可無欠條,法院讓另外解決對嗎

時間 2021-10-14 20:14:30

1樓:匿名使用者

對。應另外解決。何況有無證據。

2樓:匿名使用者

1、按婚姻法規定,婚後欠的債務,是共同債務,用共同財產償還。在離婚分割財產時,可以一併解決。

2、遺憾,由於實踐裡大量出現偽造債務意圖多拿共同財產的情況,法院對此已經非常警惕,尤其是債主與一方有親戚關係時更是十分警惕。

3、在此情況下,僅有一方簽名的借條法院都不一定認可,還會進一步要求借款支付記錄,還要說明借款用途,總之要排除法官的合理懷疑才行。

4、相信你說的是真有其事,不然那欠條很容易就「製作」出來了,你也不會沒欠條。但從證據角度看,你連欠條都沒有,男方又不承認,太難了。

3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聽你的說法,應該是真的,但是即使法官也知道這個是事實也沒用,因為法院是講究證據的,你沒有證據就沒有辦法

沒有任何證據也沒有資金的動向,即使有動向男方既然不承認,也可以輕鬆的找個理由掩飾過去

婚後借的,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即使男方承認,願意歸還,也只需要歸還一半即1萬元整。

解決辦法:結婚多年,遇到這樣的男人,也算這個女人的悲劇。兩個人坐下來好好說,只讓他還一半即1萬元,餘下的一萬元女方自己承擔,你這麼說的時候,如果他還不肯還,那隻能說是女方自己有眼無珠,嫁給這樣的男人,只能自討苦吃

4樓:天津市劉律師

如果沒有證據,當然得另外解決。參考:http: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是婚後債務,夫妻雙方負有連帶償還責任,需要有相應證據證明欠款事實,才能獲得法律支援

6樓:問法網姜律師

可以要求一併解決,單不屬於一個性質,也可以要求另案解決。

7樓:

可以,但是你要有證據,不是你承認就可以的,要有依據,當時你借款的目的是什麼,什麼費用,這個錢幹什麼用了,你要找這個證據,有沒有其他的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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