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我想你可以這樣我認為觀點二不成立。據我所知,股權的轉讓和普通的夫妻共同財產有所不同,不是自動分一半的。因為股權涉及其他股東的利益,股權的轉讓(除非是股份****)需要其他股東的同意。
因此即使物權法規定那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其效力不宜高於公司法。這是根據特殊法優於一般法的效力原則。
我同意法院不宜支援甲的請求。但我的理由和觀點一有所不同。觀點一試圖通過證明乙沒有實際出資來駁回甲的請求。
但我覺得這有困難。因為工商局的登記證明力是很高的。張三李四的證詞僅能證明他們沒有實際出資,最多證明這幾**東中存在虛報出資的情況。
但這不足以推翻工商局的登記記錄,因此無法證明乙的出資僅僅是名義上的。個人認為即使甲和乙的生活不富裕也無法證明乙無力出資。因為乙完全有可能節衣縮食以投資。
我認為甲的請求不應得到支援的理由是前面說到的,股權的轉讓必須經過其他股東同意,或至少是優先購買,而不是憑夫妻關係自動轉移。
2樓:唐律疏議
我認為觀點二不成立。據我所知,股權的轉讓和普通的夫妻共同財產有所不同,不是自動分一半的。因為股權涉及其他股東的利益,股權的轉讓(除非是股份****)需要其他股東的同意。
因此即使物權法規定那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其效力不宜高於公司法。這是根據特殊法優於一般法的效力原則。
我同意法院不宜支援甲的請求。但我的理由和觀點一有所不同。觀點一試圖通過證明乙沒有實際出資來駁回甲的請求。
但我覺得這有困難。因為工商局的登記證明力是很高的。張三李四的證詞僅能證明他們沒有實際出資,最多證明這幾**東中存在虛報出資的情況。
但這不足以推翻工商局的登記記錄,因此無法證明乙的出資僅僅是名義上的。個人認為即使甲和乙的生活不富裕也無法證明乙無力出資。因為乙完全有可能節衣縮食以投資。
我認為甲的請求不應得到支援的理由是前面說到的,股權的轉讓必須經過其他股東同意,或至少是優先購買,而不是憑夫妻關係自動轉移。
3樓:匿名使用者
推薦答案
我認為觀點二不成立。據我所知,股權的轉讓和普通的夫妻共同財產有所不同,不是自動分一半的。因為股權涉及其他股東的利益,股權的轉讓(除非是股份****)需要其他股東的同意。
因此即使物權法規定那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其效力不宜高於公司法。這是根據特殊法優於一般法的效力原則。
我同意法院不宜支援甲的請求。但我的理由和觀點一有所不同。觀點一試圖通過證明乙沒有實際出資來駁回甲的請求。
但我覺得這有困難。因為工商局的登記證明力是很高的。張三李四的證詞僅能證明他們沒有實際出資,最多證明這幾**東中存在虛報出資的情況。
但這不足以推翻工商局的登記記錄,因此無法證明乙的出資僅僅是名義上的。個人認為即使甲和乙的生活不富裕也無法證明乙無力出資。因為乙完全有可能節衣縮食以投資。
我認是優先購買,而不是憑夫妻關係自動轉移。
4樓:靜的窒息
夫妻雙方離婚時可以就財產進行協商處理,協商不成法院原則上共同財產一人一半,個人財產不予分割的原則判決。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5樓:楊培璐
如果他是為了賴賬而轉移財產,你可以向法院提交證據,說明情況,法院也會執行這些財產的。
6樓:
兩個觀點均不支援!因為本案已經說了甲乙經法院調解離婚,調解書中載明「甲放棄其他夫妻共同財產,雙方無其他糾紛」。乙再起訴的話首先她要證明確實不知道乙的股權的存在。
還要證明這**權是屬於他們的共同財產。才有可能談到案子的兩個觀點。所以本案的需要進一步質證!
7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觀點一:駁回甲的訴訟請求。因為甲乙婚姻存續期間,生活**並不寬裕,不可能有出資200萬元(實物)的能力。
而且,甲作為乙的妻子,在乙即便是真出資200萬元(實物)的情況下竟然毫不知情,也與常理嚴重不符,所以,可以認定,乙的出資為名義出資,不是實際出資。甲的訴求依法不予以支援。
更贊同這個觀點,但是,要有證據支援:不可能有出資200萬元(實物)的能力。或者是200萬元的真實**憑據。
徵集一個有關民法的案例!!!!高分懸賞!!
8樓:匿名使用者
楊某等遺產繼承糾紛案(管轄,共同原告的追加及缺席判決)
海城市明達化工廠退休工人楊某有子女五人,長子楊甲、長女楊乙和二女楊丙在海城市工作,次子楊丁在本溪市工作,三女楊戊在太原工作。2023年6月楊某病故後,在海城市b區遺有樓房一棟及傢俱等物若干。子女五人在辦理完父親喪事之後,因為遺產繼承問題發生了分歧。
3個女兒主張房屋由兩弟兄平分,傢俱由三姊妹協商分配。次子楊丁表示同意,長子楊甲持反對意見。兄妹五人多次開家庭會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意見。
後楊丁因單位有事返回了本溪市。楊甲向本溪市a區法院對其弟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決自己繼承全部房屋。本溪市a區法院受理案件後,發現此案不屬於本院管轄,遂將此案移送給海城市b區人民法院。
海城市b區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後,查明被繼承人尚有3個女兒,經聯絡,她們表示對父親的遺產不放棄繼承權,但又不同意參加訴訟。因此,海城市b區人民法院將楊乙、楊丙和楊戊列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1本溪市a區法院將案件移送給海城市b區人民法院審理的做法是否正確?為什麼?
2楊乙、楊丙、楊戊是共同訴訟人還是第三人?人民法院將其作為第三人正確嗎?為什麼?
3如果在訴訟中楊丁經人民法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人民法院能否作出缺席判決?
1本溪市a區人民法院將本案移送給海城市b區人民法院審理是正確的。因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34條的規定,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本案屬於繼承遺產訴訟,應由被繼承人楊某死亡之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楊某的主要遺產是一棟房屋和傢俱,地點是在海城市b區,因此,海城市b區人民法院對此案有管轄權。而本溪市a區既非楊某死亡時住所地,也不是主要遺產所在地,因而本溪市a區人民法院對此案沒有管轄權。另外,《民事訴訟法》第36條規定:
「人民法院發現受理的案件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應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2楊乙、楊丙、楊戊在本案中應當是共同原告,即為共同訴訟人。人民法院將楊乙、楊丙、楊戊列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是不正確的。相關法律依據見《民訴意見》第54條的規定。
3人民法院在這種情況下可以作出缺席判決。
9樓:成都攀枝花律師
甲**的電視機有嚴重瑕疵;乙購買以後在家使用。一天,乙請朋友丙、丁、戊吃飯,大家在看電視時,電視機發生燃燒,造成乙、丙、丁身體受傷;另外,戊放在電視機旁充電的手機被燒燬。三人花費醫療費用共2萬元;並且遭受了精神損失;戊的手機價值2000元。
電視機本身的價值是5000元;經鑑定,系電視機質量不合格導致。
這樣乙、丙、丁、戊的損失有三種,一是電視機本身的價值損失5000元;此種損失屬於履行利益的損失;應根據合同責任要求賠償。二是因電視機燃燒造成三人身體受傷;所花費的醫療費2萬元;以及三人遭受的精神損失,此種損失屬於履行利益以外的損失,應當由侵權法提供補救。三是戊的手機損失,應當由侵權法提供補救。
一道 運籌學案例分析! 高分懸賞!!
10樓:囂魂魔法師
我只說最後一句bai的理解du,前邊的不管了!
就是zhi我門做什麼事的時候都dao要分析透徹,把所回有的可能性都列舉出來
答,然後還要看每種可能性未來的情況,是好是壞是什麼樣子!然後我們再做出現在的決定,這樣我們做出的決定就會有更高的正確性!
希望對你能有幫助@
11樓:鬆獅鐵戰
可能跟靈敏度分析有關吧
需要了解一下運費在將來的走勢,比如考慮火車提速可能減價的因素等,我是這樣理解的。
經濟糾紛案件如何處理
您好,我是平臺合作律師,已經收到您的問題,請稍等哈。提問。你好。可以再具體描述一下自己的問題不,我這邊好為您解答哦。提問。是這樣的,年初時候訂婚了有定金5w,現在因為一些個人原因退婚了,對方要三萬。訂婚之後,你們有沒有共同生活在一起。如果你們有同居的話,那就是不需要退的。如果你們之間沒有同居的話,那...
夫妻離婚後的財產糾紛
你爸媽已經離婚啦?看你說的是沒有離婚吧。首先說房子歸你們子女這個問題,基本上只能是你爸爸跟你媽媽協商。法院判是不會判給子女的。撫養費問題,看你年齡也不小啦,如果已滿十八週歲,又不是在上大學,這個基本上法院本來也不會支援。話說回來即使支援也沒多少錢,北京的標準,收入過萬的,也就判個一千到一千五。而且這...
著作權糾紛案件法院管轄如何確定
社文商標管家網 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1 著作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的實施地 侵權複製品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侵權複製品儲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經營性儲存 隱匿侵權複製品所在地 查封扣押地,是指海關 版權 工商等行政機關依法查封 扣押侵權複製品所在地。對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