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我和幸福約會
檢察院不是在必要時會抓捕,檢察院有刑偵權利的,會視情節抓捕的。比如說檢察院的反貪局就經常抓捕罪犯,反貪局通常情況下,如果是高管,則是先雙規後經核實就送看守所刑事拘留。
2樓:仙下忍
可以,檢察院也有司法警察
檢察院的反貪局抓捕嫌疑人就是由檢察院的司法警察進行的
3樓:丙枋茵
你這個問題本來就是專業啊,分很多種情況的,檢察院也有執法權的,不一定是什麼情況,所以說這樣的情況下也說不準確啊。
4樓:
他們好像沒有這方面的人吧,所以怎麼參與抓捕呢?
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反貪、賄賂都是檢察院直接捕人!
6樓:濟南吳欽霞律師
他們只是批捕,具體實施由公安辦理。
檢察院可以參與抓捕嗎
7樓:大超love雪子
可以。人民檢察院在偵查中可以使用五種強制措施,即: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
逮捕人犯,應當嚴格按照刑事訴訟法第四十條的規定執行。逮捕人犯應填寫《逮捕人犯審批表》,經檢察長或者檢察委員會決定,並簽發《決定逮捕通知書》通知公安機關填發《逮捕證》並執行,必要時人民檢察院可派員協助。
擴充套件資料
逮捕的條件為:
1.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所謂「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是指同時具備下列情形:(1)有證據證明發生了犯罪事實。
(2)有證據證明該犯罪事實是犯罪嫌疑人實施的。(3)證明犯罪嫌疑人實施的犯罪行為的證據已有查證屬實的。
2.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3.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8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第11條》
人民檢察院發現並且認為有犯罪行為時,
應當依照法律程式立案偵查,或者交給公安機關進行偵查。
偵查終結,
人民檢察院認為必須對被告人追究刑事責任時,應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認為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時,應當將原案撤銷。
根據《第十二條》
對於任何公民的逮捕,除人民法院決定的以外,必須經人民檢察院批准 。
人民檢察院不直接參加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工作,只是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
在批捕前,可以參加對犯罪嫌疑人的立案偵查工作。
一般是:公安部門立案偵查,(檢察院也可以立案偵查)——檢察院(或者法院)
批准逮捕。(一般情況是:犯罪嫌疑人在批捕前,在公安部門羈押了)
9樓:戚廣利
一般情況下是檢察院批准逮捕,公安局執行逮捕。如果是檢察院直接立案偵查的案件,檢察院也可以直接執行逮捕。
檢察院的人可以抓人嗎
10樓:
刑事拘留和逮捕也叫抓人,檢察院可以決定刑事拘留和逮捕,由公安機關執行。在職務犯罪偵查中,檢察院可以拘傳犯罪嫌疑人。
11樓:阿拉索的聖光
檢察院反貪局有偵查權,可以抓人
12樓:南宮烈
。逮捕是一種強制措施,這大家都知道,公安機關在拘留期滿前,對於要逮捕的刑事罪犯,要向同級檢察機關提請逮捕,檢察機關批准後,會向公安機關發一份批准逮捕決定書,公安機關根據該文書,開具逮捕證,如果不批准則不能開具並對嫌疑人執行。所以逮捕證實際上是公安機關自己的,但是必須有檢察機關的批准作前提。
你們老師說的法院的逮捕,情況也類似於檢察機關,就是法院決定,最後由公安機關根據法院的決定,開具逮捕證。所以法院也有逮捕的權力,但是執行權都是歸公安機關,所以逮捕證都是由公安機關開具的。
如果檢察院發現有人正在實施犯罪可以抓人嗎
抓捕犯罪嫌疑人需要相關的法律手續麼
13樓:周甲德律師團
需要相關法律手續,但情況緊急時可以先控制後補辦手續。
14樓:橄欖樹
公民那叫扭送。警察控制後需要當場出示證件表明身份,說明情況後帶走,手續可以後辦。
檢察院有逮人的權利嗎,檢察院的人可以抓人嗎
刑事強制措施包括拘傳 取保候審 監視居住 拘留和逮捕 你所說的逮人可以包括拘留和逮捕,拘傳的日期依法不超過12小時,因此嚴格來說我認為算不上逮人。拘留和逮捕的時間就比較長了。逮捕的話檢察院只有批准的權利,具體是由公安機關執行的。法律依據如下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三十二條 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
檢察院批捕後可以取保候審嗎,檢察院批捕後,是否可以取保候審?
刑事律師陳曉偉 檢察院批准逮捕後,也可以取保候審。如果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當事人 辯護人 法定 人可以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也可以申請檢察院進行羈押必要性審查,如果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檢察院可以建議公安機關變更強制措施。檢察院也要主動進行羈押必要性審查。檢察院批捕後,是否可以取保候審?5 戚廣利 檢察院...
檢察院有什麼級別,市級檢察院是什麼級別
檢察院是按組織體系來分的,沒有級別之分。檢察院按組織體系和介紹如下 1 最高檢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是中國最高法律監督機關,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的工作,上級人民檢察院領導下級人民檢察院的工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產生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