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1、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工傷主要有以下型別:
1.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這裡,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質是「意外的損失或災禍」,有漸進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蟲感染等)和突發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墜物傷及等)兩種,不可拘泥於突發性一種情況。
1.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1.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1.4患職業病的;
1.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1.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你的符合其中第6條。至於是否取消此條,目前為止我還沒看到。
2樓:匿名使用者
有規定的,上下班三十分鐘之內算工傷。請查閱相關法律條例
3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了,從今年7月1日取消了。
4樓:匿名使用者
上班途中,被機動車撞傷,本人不負主要責任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職工上班途中,在合理時間,合理路線,被機動車撞傷,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定,本人不負主要責任的,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六)項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和工傷保險**承擔賠償責任。本人負主要責任和全部責任,或者被非機動車撞傷的,不能認定為工傷,用人單位和工傷保險**均不承擔賠償責任。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5樓:匿名使用者
有 , 工傷麼?當然賠了!
員工上下班途中被車撞傷,對方負全責已賠償,用人單位是否賠償?
6樓:上海笙銘律師
1、勞動者上下班途中遭遇非自己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應當被認定為工傷,單位要承擔工傷賠償責任;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2010修訂)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員工上下班途中被車撞傷,對方負全責已賠償,用人單位是否賠償
7樓:玩世的叉燒大哥
勞動者上下班途中遭遇非自己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應當被認定為工傷,單位要承擔工傷賠償責任。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8樓:匿名使用者
我11月19日上班途中被另一輛電車撞倒,經報警對方全責,經**產生的相關費
用,找對方已賠償了(包含誤工費和醫療費交通費,醫療發票就給對方了),那麼我的用人單位就無責任給我工資賠償了。也不用報工傷了,因為沒有相關的醫療發票了報不了工傷。
9樓:匿名使用者
單位是否賠償要分情況:員工上下班途中被車撞傷,對方負全責已賠償,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第6項的規定即上下班途中發生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輪船、火車事故,應認定為工傷,單位必須在30天之內申報,個人一年之內。
我在下班途中摔傷,單位有沒有責任賠償?
10樓:給我一個微笑霞
自己摔傷單位沒有責任賠償。
第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患職業病的。
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二、新版本的《條例》第14條規定規定為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被認定為工傷,增加了在上下班途中遭受事故傷害應被認定為工傷的範圍,但也附加了限制性條件,即非本人主要責任。
11樓:佑帝辰
第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你自己看下,沒有你的情形,我可以很肯定的答覆你,不算工傷,你也可以諮詢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管理科。網上流傳了很多版本說算,都是假的。
第二、新版本的《條例》第14條規定規定為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被認定為工傷,增加了在上下班途中遭受事故傷害應被認定為工傷的範圍(例如交通事故範圍不再限於機動車事故,非機動車事故也可納如入),但也附加了限制性條件,即非本人主要責任。一定要看清楚非本人主要責任!
上下班途中的案件我辦理過,這樣自己摔傷,主要責任在自己的都不算的,一定要正確解析法律才不能誤導自己。法盲請不要誤人子弟了!
12樓:匿名使用者
算的 算的 去年才規定的
退休職工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工作單位是否有賠償責任?
13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父親已經退休,和用人單位不是勞動合同關係,不屬於工傷保險條例調節範疇,工傷保險條例只調節在職人員,再有,即使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執行,你的父親也不能按工傷處理,工傷保險條例明確規定,職工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責任的,可以認定工傷,你的父親的責任是一半,不符合條例規定,所以,你父親的事故,單位不負責賠償,只能按照交通事故處理,
下班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公司賠償嗎?
14樓:嗨程又青
不賠償。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賠償,則為工傷。用人單位須在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社保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的,勞動者或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可以在事故發生之日起1年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資料拓展
一、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規定,職工下列情形應當認定為工傷: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交通事故傷害的。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二、注意:
1、首先要明確的是,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害,並不全部屬於工傷,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2、如果被認定為工傷,將會得到部分雙重賠償,即除醫療費之外的工傷賠償專案都可以得到雙重賠償。
材料參考
15樓:蝶在弦上舞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章工傷認定條款中的第十四條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認定為工傷,需要公司賠償。」
拓展資料: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二條規定: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16樓:123cgx柚子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職工有下列情形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所以下班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要認定是否是你的主要責任,如果不是你的主要責任,是可以認定為工傷的,公司是應該賠償的。
拓展資料: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17樓:恏乄亖
要的,下班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公司要負責賠償事宜。《工傷保險條例全文》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認定為工傷,需要公司賠償。
《工傷保險條例全文》(適用2023年)中第三章 工傷認定的第十四條明確規定,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四條規定:
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高法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司法解釋》明確規定
第十二條依法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的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因工傷事故遭受人身損害,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告知其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處理。
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第三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拓展資料:
工傷亦稱「公傷」、「因工負傷」。職工在生產勞動或工作中負傷。根據國家規定,執行日常工作及企業行政方面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從事緊急情況下雖未經企業行政指定但與企業有利的工作,以及從事發明或技術改進工作而負傷者,均為工傷。
2023年1月2口政務院修正公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規定,工人與職員因工負傷,其全部診療費、藥費、住院費、住院時的膳食費與就醫路費均由企業行政負擔;醫療期間工資照發;確定為殘廢時,視其殘廢程度,由勞動保險費中按月付給因工殘廢撫卹費或因工殘廢補助費。
參考資料:高法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司法解釋(全文)--人民網
工傷保險條例 - 經濟**多**數字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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