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丟失辦理掛失時,請問是否需要提交發票丟失登報作廢宣告 為什麼

時間 2022-02-07 00:15:02

1樓:來自凌雲山得體的曹仁

增值稅專用發票丟失,首先要到辦稅廳領取並填寫《發票掛失/損毀報告表》,並且要在報紙上刊登遺失宣告。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第二十八條規定,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影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稽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影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憑該專用發票記賬聯影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稽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影印件留存備查。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專用發票發票聯影印件留存備查。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可將專用發票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專用發票抵扣聯影印件留存備查。

擴充套件資料:

發票注意事項

1、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

《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 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

稅總關於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2023年第16號)規定,銷售方開具增值稅發票時,發票內容應按照實際銷售情況如實開具,不得根據購買方要求填開與實際交易不符的內容。

2、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虛開發票

《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一)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3、開發票時填寫專案必須齊全

《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規定,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專案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列印,內容完全一致。

2樓:

是的。根據相關規定,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妥善保管發票。

當發生發票被盜、丟失情形時,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於發現被盜、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並登報宣告作廢。

因此,在辦理髮票遺失辦理掛失時,必須提交發票遺失登報宣告進行作廢處理。

增值稅專用發票丟失需要登報嗎?

3樓:

增值稅專用發票丟失需要登報。分析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5號)第三十一條 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妥善保管發票。發生發票丟失情形時,應當於發現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並登報宣告作廢。

2、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被盜、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50號)規定:「為方便納稅人,稅務總局決定取消納稅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生被盜、丟失時必須統一在《中國稅務報》上刊登「遺失宣告」的規定。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化增值稅發票領用和使用程式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9號)簡化丟失專用發票的處理流程。

4樓:守慈

需要登報。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被盜、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50號規定:為方便納稅人,稅務總局決定取消納稅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生被盜、丟失時必須統一在《中國稅務報》上刊登「遺失宣告」。

增值稅專用發票是由國家稅務總局監製設計印製的,只限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的,既作為納稅人反映經濟活動中的重要會計憑證又是兼記銷貨方納稅義務和購貨方進項稅額的合法證明;是增值稅計算和管理中重要的決定性的合法的專用發票。

5樓:凡筱雲

需要登報。

國家稅務總局2023年7月28日釋出的「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50號」公告只是取消納稅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生被盜、丟失時必須統一在《中國稅務報》上刊登「遺失宣告」的規定。

說明企業可以選擇在《中國稅務報》上刊登「遺失宣告」,也可以選擇在其他**上刊登「遺失宣告」.

擴充套件資料:

丟失專用發票的處理流程:

1.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需「記賬聯影印件」和《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

(1) 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可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影印件及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或《丟失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以下統稱《證明單》),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2) 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影印件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可憑專用發票記賬聯影印件及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證明單》,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專用發票記賬聯影印件和《證明單》留存備查。

2.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抵扣聯(僅需「發票聯影印件」):

(1)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影印件留存備查。

(2) 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認證,專用發票發票聯影印件留存備查。

3.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僅需「抵扣聯影印件」),可將專用發票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專用發票抵扣聯影印件留存備查。

6樓:

由圖可見,現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丟失已經不再必須需要登報啦。根據增值稅發票使用新規定,購方企業如果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發票聯中任何其中一份,無須銷方單位到其主管稅務開具已抄報稅證明單,購方只憑其中未丟一份至其主管稅務機關認證,通過即可抵扣,原件作記賬憑證,影印件作扣稅憑證備查。

如果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發票聯均丟失,就需由銷方單位到其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抄報稅證明單。銷方在發票開具當月丟失,銷方主管稅務機關不得出具此證明單,必須在次月企業報稅完成後才能開具。開具此證明單時,必須有一方要處罰,處罰原則一事不二罰,誰丟失誰接受處罰。

如屬購方丟失,購方憑藉銷方提供的記賬聯影印件先到所屬稅務機關接受處罰,並將稅務機關處罰決定書原件郵寄或傳真給銷方,銷方帶公章、記賬聯影印件(2份)及購方提供的處罰決定書到所屬稅務機關申請開具抄報稅證明單。銷方將稅務機關開具的抄報稅證明單及記賬聯影印件提供給購方即可去購方所屬稅務機關認證抵扣。

如屬銷方丟失,銷方攜公章、記賬聯影印件(2份)到稅務機關接受處罰並申請開具抄報稅證明單,銷方將稅務機關開具的抄報稅證明單及記賬聯影印件提供給購方即可去購方所屬稅務機關認證抵扣。購方應及時攜公章、抄報稅證明單、記賬聯影印件(2份)至其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補認證、補抵扣,稅務機關受理時發放丟失發票認證、抵扣申請表二份,報經批准,認證。

7樓:蛋蛋的媽

需要登報,開啟支付寶,搜尋「跑政通」,登報掛失,就可以辦理

地稅服務業 作廢的發票全聯遺失怎麼辦啊~說是要登報宣告是麼 10

8樓:阿笨

報送資料

《發票掛失/損毀報告表》、提供公安部門受理報案的有關材料、刊登遺失宣告的版面原件和影印件

(一)丟失、被盜發票報告

納稅人發生丟失、被盜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時,應立即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大廳發票受理崗報告,領取《發票掛失宣告申請審批表》、《〈增值稅專用發票遺失宣告〉刊出登記表》,《發票掛失宣告申請審批表》無法完整記錄丟失、被盜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填報《丟失、被盜增值稅專用發票清單》,填寫好後交主管稅務機關。

(二)受理、稽核

主管稅務機關發票受理崗核對表證資料後,開具《稅務文書領取通知單》交納稅人,並將有關資料轉交有關發票管理崗,分別作如下處理:

1、丟失、被盜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責成納稅人將《〈發票遺失宣告〉刊出登記表》和「掛失登報費」一併郵寄中國稅務報社,在《中國稅務報》公開宣告作廢;

2、丟失、被盜普通發票的,在當地新聞媒介公開宣告作廢。

(三)驗銷發票

納稅人公開申明作廢後,持刊物原件及以下資料到發票管理崗驗銷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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