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報考公務員
參加政治團體
競選人大代表、政協代表
選擇人大代表、政協代表
2樓:老閻羅
選舉與被選舉權;
公民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
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的權利。
3樓:靜墨
參政議證和說話的權力
4樓:匿名使用者
政治權利又稱參政權或政治參加的權利、民主權利,是人們參與政治活動的一切權利和自由的總稱。政治權利的內容主要包括四個方面:選舉與被選舉權;公民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的權利。
被剝奪的政治權利是指:(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二)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三)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四)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五十四條 剝奪政治權利是剝奪下列權利:
(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三)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
(四)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有沒有政治權利?
5樓:匿名使用者
主刑執行期間當然不享有政治權利的前提是附加了剝奪政治權利,也就是說1、如果犯罪分子被叛處10年有期徒刑,但沒有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則在10年有期徒刑執行期間是享有政治權利的;2、如果犯罪分子被叛處10年有期徒刑,且附加剝奪政治權利4年,則在10年有期徒刑執行期間是當然不享有政治權利的,且在刑滿釋放後還要持續4年不享有政治權利。
6樓:匿名使用者
淘米哥!我記得書裡說過,主刑執行期間當然不享有政治權利!我還特意翻書看了一遍!!....你從哪方面理解是享有的
7樓:匿名使用者
有是肯定的,我知道lz想問的。雖然他有,但是實施問題就另當別論了。不知道我說清楚沒
求:什麼情況下人會被判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剝得政治權利終身是什麼意思
8樓:辰奧古斯丁
1.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國家機關包括國家各級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以及軍事機關。
擔任國家機關職務,是指在上述國家機關中擔任領導、管理以及其他工作職務。也就是說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不能擔任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中的任何職務。
2.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可以在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中繼續工作,但是不能擔任領導職務。
3.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選舉權是指選舉法規定的,公民可以參加選舉活動,按照本人的自由意志投票選舉人民代表等職務的權利,即參加投票選舉的權利;被選舉權是指根據選舉法的規定,公民可以被提名為人民代表等職務的候選人,當選為人民代表等職務的權利。
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政治權利,是公民參與國家管理的必要前提和有效途徑,被剝奪政治權利的犯罪分子當然不能享有此項權利。
4.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所謂言論自由,是公民以言語表達意思的自由;出版自由,是指以文字、音響、繪畫等形式出版作品,向社會表達思想的自由;結社自由,是指公民為一定宗旨組成某種社會組織的自由;集會自由和遊行、示威自由,都是公民表達自己見解和意願的自由,只是表達的方式不同。
這六項自由,是我國憲法規定的公民的基本政治自由,是人民發表意見、參加政治活動和國家管理的自由權利,被依法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不能行使這些自由。
一般來說被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人犯的罪是十分重的,一生都不具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也就是不能做官,哪怕是開公司等等的只要當領導就不可以而且是一輩子都不可以,他的想法和意願一輩子不會被人接受,一般來說就是關押一輩子了,沒有任何自由權,連說話的自由都沒有。
希望採納,謝謝~~~~~~~~有不懂的追問我~~~~~~~
9樓:周律師說
剝奪政治權利,是我國刑法規定的一種附加刑。是人民法院根據刑法的規定,剝奪犯罪人作為國家公民依法享有的參與國家管理和從事政治活動的權利。
政治權利的內容主要包括四個方面:選舉與被選舉權;公民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的權利。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五十四條 剝奪政治權利是剝奪下列權利:
(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三)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
(四)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10樓:北京劉輝律師
剝奪政治權利(deprivation of political rights)是指剝奪犯罪人參加國家管理和政治活動權利的刑罰方法。剝奪政治權利是一種資格刑,它以剝奪犯罪人的一定資格為內容。我國刑法中的剝奪政治權利,是以剝奪政治權利這種資格為內容的,具有明顯的政治性。
從刑法規定看,剝奪政治權利既可以附加適用,也可以獨立適用。
11樓:永不暗淡的光
是指剝奪犯罪人參加國家管理和政治活動權利。
主要是四個方面:
1.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
2.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3.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4.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12樓:
意思是,觸犯刑法被國家審判機關,依法取銷公民享有的選舉和被選舉的權利!
13樓:匿名使用者
政治權利指的是人民管理國家的權利,包含選舉權,被選舉權,等等
14樓:匿名使用者
剝奪政治權利是刑法規定的一種附加刑,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在被剝奪的期間不享有著作權、出版權、選舉與被選舉權等各項政治權利。
剝奪政治權利終生是指被法院依法判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的罪犯,必須附加的刑罰。如果被判處無期徒刑或死緩的罪犯,在減刑的同時,應將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減少到和減刑後的主刑相適應。
15樓:匿名使用者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是指終身剝奪犯罪人參加國家管理和政治活動權利的刑罰方法。剝奪政治權利是一種資格刑,它以剝奪犯罪人的一定資格為內容。我國刑法中的剝奪政治權利,是以剝奪政治權利這種資格為內容的,具有明顯的政治性。
根據刑法第54條的規定,剝奪政治權利是指剝奪犯罪分子下列四項權利:
(1)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3)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
(4)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16樓:匿名使用者
終身沒有政治權利,比如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17樓:法律實務研究
剝奪政治權利是指剝奪犯罪人蔘加管理國家和政治活動的權利的刑罰方法。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是指犯罪人終身不得行使政治權利。
被剝奪的政治權利類別,請檢視刑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
刑法第五十四條 【剝奪政治權利的含義】剝奪政治權利是剝奪下列權利:
(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三)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
(四)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18樓:5是
公民的選舉權與被選舉權等等都沒了
19樓:
將簡單點,你可以繼續上班、上學、吃飯、活著其他什麼都不能幹
剝奪政治權利的範圍有哪些,物件是什麼人
什麼叫政治權利,政治權利是什麼?
德里克林 政治權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權利。主要指選舉權 被選舉權,參加管理國家,擔任公職和享受榮譽稱號等權利。我國 憲法 規定,凡年滿18週歲的公民,除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者外,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政 是國家保障人民參加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監督國家機關...
為什麼說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而不說剝奪終身政治權利
樓上幾位的回答都有一定道理,但是沒有回答在關鍵點子上。因為 剝奪政治權利 是指刑事處罰的型別,而 終身 是指刑事處罰的力度或者程度。在處罰型別相同的情況下,處罰力度可以不同,比如 剝奪政治權利二年 這是 處罰型別 處罰力度 處罰結果,就和 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是一樣的,有期徒刑 是處罰型別,三年 是處...
坐過牢剝奪政治權利兩年刑滿釋放的人可以辦理信用卡嗎
可以申請辦理,能不能拿到,以最終稽核結果為準。目前為止,五大銀行的信用卡都沒有明文規定,申請人不得有犯罪記錄。信用卡的話,應該問題不大。剝奪政治權利的時間,應該不會超過服刑的時間。在刑期滿了之後,相應的政治權力也會自然迴歸,就是說成為了一個正常的公民,享受一切合法的政治權利。是否能夠辦理信用卡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