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政治權利,政治權利是什麼?

時間 2021-05-09 19:41:38

1樓:德里克林

政治權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權利。主要指選舉權、被選舉權,參加管理國家,擔任公職和享受榮譽稱號等權利。

我國《憲法》規定,凡年滿18週歲的公民,除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者外,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政**是國家保障人民參加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監督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等權利。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權利。同時規定公民對任何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機關進行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

2樓:

政治權利的含義是指公民依法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管理國家事務和表達意願的權利和自由。主要指選舉權、被選舉權,參加管理國家,擔任公職和享受榮譽稱號等權利。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政治權利是什麼?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政治權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權利。

政治權利主要指選舉權、被選舉權,參加管理國家,擔任公職和享受榮譽稱號等權利。我國《憲法》規定,凡年滿18週歲的公民,除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者外,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同時規定公民對任何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機關進行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

政治權利是什麼

4樓:打下大蝦的大俠

1、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①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管理國家事務的基礎,是公民基本的政治權利,是公民極為莊嚴的政治權利,是人民當家作主的表現。

②我們應該選舉那些政治素質、文化素質、健康條件和議政能力比較好的公民當人大代表,才能真正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行使國家權力。因此,我們必須十分珍惜,認真對待,依法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言論、出版、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等政治自由。

①政治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礎。讓人民充分表達自己的意願,參加國家政治生活,是人民行使當家作主權利的重要方式,是社會主義民主的具體表現。

②自由和法律的關係:我國公民享有合法的政治自由必須在我國法律範圍內進行。法律是自由的體現和保障,法律和自由統一的,脫離法律的絕對自由是不存在的。

3、監督權。

①監督權包括批評和建議、申訴、控告、檢舉等形式。

②公民依法行使監督權,有利於克服官僚主義和不正之風,改進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有利於維護國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利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六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八條收

5樓:德里克林

政治權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權利。主要是指選舉權、被選舉權,參加管理國家,擔任公職和享受榮譽稱號等權利。我國憲法規定,凡年滿18週歲的公民,除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者外,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國家保障人民參加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監督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等權利。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權利。同時規定公民對任何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機關進行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

【法律依據】

《憲法》第三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法律規定公民參加國家政治生活的權利。如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通訊、人身、居住、遷徙、宗教信仰及遊行、示威等自由。

1. 參加選舉是每個公民的政治權利,任何人都不能包辦代替。

2. 歷代封建王朝,皇帝對老百姓有生殺予奪的大權,老百姓則沒有一點起碼的政治權利。

政治權利又稱參政權或政治參加的權利、民主權利,是人們參與政治活動的一切權利和自由的總稱。根據憲法 、法律的規定公民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權利。它是公民的經濟要求在政治上的集中反映,是公民權利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公民其他權利的基礎。

6樓:匿名使用者

政治權利是根據憲法 、法律的規定公民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權利。

1、政治權利和自由。

2、言論自由,是指公民享有憲法賦予的通過口頭、書面、著作及電影

、戲劇、**、廣播電視等手段發表自己意見和觀點自由權利。

3、出版自由。

4、我國憲法賦予公民享有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是屬於參政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十三條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政治權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權利。主要指選舉權、被選舉權,參加管理國家,擔任公職和享受榮譽稱號等權利。我國憲法規定,凡年滿18週歲的公民,除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者外,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國家保障人民參加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監督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等權利。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權利。同時規定公民對任何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機關進行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

[1]中文名政治權利

外文名political rights

解釋參政權或政治參加的民主權利

法規憲法

快速導航

剝奪公民享有

法定根據憲法 、法律的規定公民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權利。它是公民的經濟要求在政治上的集中反映,是公民權利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公民其他權利的基礎。在現代社會,公民的政治權利是由憲法、法律確認的,並受到憲法、法律的保護;同時它又受國家的經濟、政治、文化、教育科學技術等因素的制約和影響。

公民享有政治權利的廣度及其實現程度如何,往往是衡量一個國家民主化程度的標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通過憲法、法律保障,公民不但可以通過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政治自由、監督權,政治自由包括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監督權包括批評權、建議權、檢舉權、申訴權、控告權。而且還可以通過社會提供的諸如公職平等競爭、擇優錄取制度、社會協商制度等多種形式,直接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務,監督一切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政治權利的內容主要包括四個方面:選舉與被選舉權;公民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的權利。

剝奪「剝奪政治權利」是我國刑法規定的一種附加刑。是人民法院根據刑法的規定,剝奪犯罪人作為國家公民依法享有的參與國家管理和從事政治活動的權利。

所謂的「剝奪政治權利」並不是剝奪的一個人作為一個社會人的資格,只是將他參與社會管理和參政的權利剝奪。一個社會人的資格在民法上稱為「民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是天賦人權,不可剝奪。原因

公民的政治權利是什麼???

7樓:匿名使用者

1.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選舉權是指選舉法規定的,公民可以參加選舉活動,按照本人的自由意志投票選舉人民代表等職務的權利,即參加投票選舉的權利;被選舉權是指根據選舉法的規定,公民可以被提名為人民代表等職務的候選人,當選為人民代表等職務的權利。

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政治權利,是公民參與國家管理的必要前提和有效途徑。

2.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所謂言論自由,是公民以言語表達意思的自由;出版自由,是指以文字、音響、繪畫等形式出版作品,向社會表達思想的自由;結社自由,是指公民為一定宗旨組成某種社會組織的自由;集會自由和遊行、示威自由,都是公民表達自己見解和意願的自由,只是表達的方式不同。

這六項自由,是我國憲法規定的公民的基本政治自由,是人民發表意見、參加政治活動和國家管理的自由權利。

3.監督權.

①監督權包括批評和建議、申訴、控告、檢舉等形式。

②公民依法行使監督權,有利於克服官僚主義和不正之風,改進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有利於維護國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利益

8樓:0熊小乖

是指公民依法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管理國家事務和表達意願的權利和自由。

根據憲法 、法律的規定公民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權利。它是公民的經濟要求在政治上的集中反映,是公民權利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公民其他權利的基礎。在現代社會,公民的政治權利是由憲法、法律確認的,並受到憲法、法律的保護;同時它又受國家的經濟、政治、文化、教育科學技術等因素的制約和影響。

所謂的"剝奪政治權利"並不是剝奪的一個人作為一個社會人的資格,只是將他參與社會管理和參政的權利剝奪。一個社會人的資格在民法上稱為"民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是天賦人權,不可剝奪。

公民的政治權利是憲法所賦予的,非經人民法院司法判決不能以任何形式剝奪。政治權利不能繼承,轉讓。除由人民法院判決減刑或撤銷附加刑,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不能申請免除。

也不能申請用其他刑罰替代。

犯罪分子的政治權利被剝奪後,其還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和不服判決的上訴、申訴權利。如果有發明,可以委託他人代為申請國家專利,也可委託他人有償轉讓,以實現其財產利益。

憲法第35條解讀:關於公民重要政治權利的規定——南方網

9樓:四哥有法說

1、政治權利:公民依法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表達意願的權力和自由,就是公民的政治權利和自由。

2、政治權利和自由是指憲法和法律規定公民有參加國家管理、參 政議政的民主權利以及在政治上享有表達個人見解和意願的自由。它包括公民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公民的言論、出版、集 會、結社、示威和遊行的自由。

10樓:董太漂亮

公民的政治權利主要就是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參與國家各項政策的權利等等

11樓:youth小杰

政治權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權利。主要指選舉權、被選舉權,參加管理國家,擔任公職和享受榮譽稱號等權利。

根據憲法 、法律的規定公民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權利。它是公民的經濟要求在政治上的集中反映,是公民權利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公民其他權利的基礎。在現代社會,公民的政治權利是由憲法、法律確認的,並受到憲法、法律的保護。

同時它又受國家的經濟、政治、文化、教育科學技術等因素的制約和影響。公民享有政治權利的廣度及其實現程度如何,往往是衡量一個國家民主化程度的標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通過憲法、法律保障。

公民不但可以通過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政治自由、監督權,政治自由包括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監督權包括批評權、建議權、檢舉權、申訴權、控告權。

而且還可以通過社會提供的諸如公職平等競爭、擇優錄取制度、社會協商制度等多種形式,直接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務,監督一切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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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政治權利和自由包括哪些內容

選舉和被選舉權 言論 集會 出版 示威 遊行 結社的自由監督權 1 政治權利,含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這是公民參加管理國家事務的一項最基本的權利,體現了我國人民當家作主,管理國家事務的主人翁地位。2 政治自由,含言論 出版 集會 結社 遊行 示威的自由。 白不才 我國是民主集中制國家,採用的是層層推選的...

基本權利 民主權利 政治權利有什麼區別

無顏無色 三者在範圍 概念 實現方式和意義的區別如下 1 三者的範圍不同 公民基本權利是憲法確認的公民在政治 經濟 文化 人身等方面所享有的基本權利,除了包括政治權利之外,還包括人身自由的權利 社會經濟權利 獲得救濟的權利 社會生活權利 公民的平等權利。2 概念不同 而民主權利則是以民眾的知情權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