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開辦費在新會計和新稅法怎麼處理

時間 2022-02-15 14:40:05

1樓:匿名使用者

(一)企業在籌建期間內發生的開辦費,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註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借款費用等在實際發生時,借記本科目(開辦費),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二)行政管理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三)行政管理部門計提的固定資產折舊,借記本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

發生的辦公費、水電費、業務招待費、聘請中介機構費、諮詢費、訴訟費、技術轉讓費、研究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研發支出」等科目。

按規定計算確定的應交礦產資源補償費、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費」科目。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無餘額。

2樓:玲星

稅法上:2023年4月25日國家稅務總局在其**上,權威解答了網友提出的新所得稅法實施過程中的相關問題。所得稅司副司長繆慧頻在回答網友關於「開辦費稅前扣除」問題時,這樣答覆:

「新稅法不再將開辦費列舉為長期攤費用,與會計準則及會計制度的處理一致,即企業可以從生產經營當期一次性扣除。」

會計上現在是一次全部計入管理費用的!

3樓:匿名使用者

均可以一次性計入當期損益處理。

開辦費在彙算清繳怎麼處理?

4樓:匿名使用者

原內資稅法規定開辦費要在不短於5年的期限內分期扣除。現行《企業所得稅法》不再將開辦費列舉為長期待攤費用,與會計準則及會計制度的處理一致,即企業的開辦費可以在當期一次性扣除。

不列入開辦費範圍的支出

1,取得各項資產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購建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時支付的運輸費、安裝費、保險費和購購建購時發生的相關人工費用。

2,規定應由投資各方負擔的費用。如投資各方為籌建企業進行了調查、洽談發生的差旅費、諮詢費、招待費等支出。我國**還規定,中外合資進行談判時,要求外商洽談業務所發生的招待費用不得列作企業開辦費,由提出邀請的企業負擔。

3,為培訓職工而購建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支出不得列作開辦費。

4,投資方因投入資本自行籌措款項所支付的利息,不得計入開辦費,應由出資方自行負擔。

5,以外幣現金存入銀行而支付的手續費,該費用應由投資者負擔。

開辦費會計處理方法

《企業會計制度》(財會[2000]25號)對開辦費的規定以及《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四條規定對開辦費的相關規定已經失效。新企業所得稅法已經於2023年1月1日實施。

國稅函[2009]98號檔案第九條規定: 新稅法中開(籌)辦費未明確列作長期待攤費用,企業可以在開始經營之日的當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稅法有關長期待攤費用的處理規定處理,但一經選定,不得改變。

企業在新稅法實施以前年度的未攤銷完的開辦費,也可根據上述規定處理。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四)項所稱其他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自支出發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攤銷,攤銷年限不得低於3年。

5樓:匿名使用者

《企業會計制度》第五十條規定:「除購建固定資產以外,所有籌建期間所發生的費用,先在長期待攤費用中歸集,待企業開始生產經營當月起一起計入開始生產經營當月的損益。如果企業長期待攤費用專案不能使以後會計期間受益的,應當將尚未攤銷的該專案的攤餘價值全部轉入當期損益。

」由此可見,對開辦費的會計處理,無論從會計科目的設定還是攤銷的期限都與原行業財務制度有較大改變。這一新規定與現行所得稅法規存在較大的差異。《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四條規定,企業在籌建期發生的開辦費,應當從開始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於5年的期限內分期扣除。

因此,企為在生產經營的當月一次性攤銷的開辦費應從生產經營的次月起分5年均扣除。納稅人在年終申報所得稅時,應做好納稅調整工作,並建立「開辦費稅前扣除臺賬」或備查登記簿,為以後年度準確申報稅前扣除(調減)額訂好基礎。

6樓:匿名使用者

國稅函[2009]98號檔案第九條規定: 新稅法中開(籌)辦費未明確列作長期待攤費用,企業可以在開始經營之日的當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稅法有關長期待攤費用的處理規定處理,但一經選定,不得改變。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四)項所稱其他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自支出發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攤銷,攤銷年限不得低於3年。

新會計準則下開辦費應如何做賬?

7樓:龍泉

一、新準則下開辦費的會計處理方法

從2023年1月1日開始,新會計準則體系(以下簡稱新準則)在我國的上市公司執行,許多企業(**公司、保險公司、**國營企業、深圳市的企業等)也執行了新準則。新準則對開辦費的會計處理相對於行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制度而言,發生了一定的變化。

從《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附錄――「會計科目與主要帳務處理」(「財會[2006]18號」)中關於「管理費用」會計科目的核算內容與主要帳務處理可以看出,開辦費的會計處理有以下特點:

1、改變了過去將開辦費作為資產處理的作法。開辦費不再是「長期待攤費用」或「遞延資產」,而是直接將費用化。

2、新的資產負債表沒有反映「開辦費」的專案,也就是說不再披露開辦費資訊。

3、明確規定,開辦費在「管理費用」會計科目核算。

4、統一了開辦費的核算範圍,即開辦費包括籌辦人員職工薪酬、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註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借款費用等。

5、規範了開辦費的帳務處理程式,即開辦費首先在「管理費用」科目核算,然後計入當期損益,不再按照攤銷處理。

實施新準則後,新設立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該嚴格按照新準則的規定進行開辦費的帳務處理。這樣不僅簡化了會計核算,更準確反映了會計資訊。對籌建期間的界定,房地產企業應該以從被批准籌建之日起至取得營業執照上標明的設立日期為止較為妥當。

二、新稅法下開辦費的稅務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新稅法)從2023年1月1日開始在我國實施。新稅法不僅統一了內外資均適用的所得稅法、降低了所得稅稅率,而且在資產處理、稅前扣除等與會計核算密切相關的諸多方面有了重大變化與突破。

原《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四條規定,企業在籌建期發生的開辦費,應當從開始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於5年的期限內分期扣除。

而新稅法完全沒有關於開辦費稅前扣除的表述,是否表明對開辦費沒有稅前扣除限制?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發生的下列支出作為長期待攤費用,按照規定攤銷的(《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明確規定,攤銷期限不少於三年),准予扣除:

(一)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

從上述可以看出,在「長期待攤費用」中並沒有包括開辦費。

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八條是對《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的解釋與說明的,從中也沒有看出關於開辦費稅前扣除的任何表述。由此可見,新稅法對開辦費的稅前扣除沒有限制了。

2023年4月25日國家稅務總局在其**上,權威解答了網友提出的新所得稅法實施過程中的相關問題。所得稅司副司長繆慧頻在回答網友關於「開辦費稅前扣除」問題時,這樣答覆:「新稅法不再將開辦費列舉為長期攤費用,與會計準則及會計制度的處理一致,即企業可以從生產經營當期一次性扣除。

」新設立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對於開辦費的稅務處理應該按照新稅法精神,即計入當期損益,並不再作納稅調整。至於將未取得商品房銷售收入以前發生的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財務費用),計入「長期待攤費用」分五年稅前扣除的作法,從2023年1月1日開始必須摒棄,以保障房地產企業的正當權益。

綜上所述,新準則下開辦費是在「管理費用」科目核算,且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的;而新稅法下對於開辦費的稅務處理與新會計準則一致,即企業當期一次性稅前扣除開辦費。因此,在「開辦費」的會計處理與稅務處理不再分離,二者協調一致了。以後在開辦費方面不存在會計與稅務的差異,當然更不存在納稅調整了。

新辦企業在籌建期間開辦費計入管理費用,稅務申報怎樣處理?

8樓:綠水青山

新辦企業在籌建期間開辦費計入管理費用,稅務申報企業所得稅時,需要調增。

國稅函[2009]98號檔案第九條規定: 新稅法中開(籌)辦費未明確列作長期待攤費用,企業可以在開始經營之日的當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稅法有關長期待攤費用的處理規定處理,但一經選定,不得改變。

企業在新稅法實施以前年度的未攤銷完的開辦費,也可根據上述規定處理。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四)項所稱其他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自支出發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攤銷,攤銷年限不得低於3年。

9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新會計準則的規定,「企業在籌建期間內發生的費用,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註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的借款費用等。

企業在籌建期間內發生的開辦費不再通過長期待攤費用進行核算,而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因為開辦費不符合新準則資產的定義。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稅務事項銜接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8號)第九條規定,新稅法中開(籌)辦費未明確列作長期待攤費用,企業可以在開始經營之日的當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稅法有關長期待攤費用的處理規定處理,但一經選定,不得改變。

希望採納

10樓:會計求師

籌建期是指從企業被批准籌建之日起至開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營業)之日的期間,發生的所有費用都可以計入開辦費。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開辦費如何財務稅務處理?是不是都可以扣除?

我給會計小夥伴們講一講。

11樓:匿名使用者

1、申報可以零申報。會計報表可以這樣簡單做下。資產負債表,實收資本填上,貨幣資金按實際填寫,管理費用的數填在未分配利潤欄(注意是負數哦)其他合計欄自己算下。

利潤表只講管理費用欄填上,其他要求計算的計算下即可。

2、銀行有註冊資本,最好要當月有顯示。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如上即可。

房地產開發企業開辦費

開辦費指企業在企業批准籌建之日起,到開始生產 經營 包括試生產 試營業 之日止的期間 即籌建期間 發生的費用支出。包括籌建期人員工資 辦公費 培訓費 差旅費 印刷費 註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購建成本的匯兌損益和利息支出。籌建期是指企業被批准籌建之日起至開始生產 經營 包括試生產 試營業...

2019新小企業會計準則下,如何進行開辦費處理

餘湧泉 新準則是允許當期一次性計入當期損益 是允許,不是規定一定要計入當期損益 所以要解決你的問題的話,可以按原來的做法,將開辦費轉入長期待攤費用,按稅法規定在不少於三年的時限裡用直線法攤銷。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稅務事項銜接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 2009 98號 規定,對企業所得稅法實施以...

告急 各位前輩 企業正在籌辦當中,請問開辦費中的待攤費用具體上會有哪些明細

開辦費的歸集期間是指籌建之日起到正式生產經營之日止。1.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企業在籌建期間內發生的開辦費,應當在開始生產經營的當月起一次計入開始生產經營當月的損益,結轉後,長期待攤費用 開辦費 科目應無餘額。在發生開辦費用時,借 長期待攤費用 開辦費 貸 銀行存款 等 結 借 管理費用 貸 長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