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孩子是多大的孩子 第
一、兩週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這主要考慮孩子處於哺乳期,需要母親的哺乳,母親更能給孩子體貼和照顧。
第二、孩子雖然兩週歲以上了,女方已做絕育手術,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齡與女方年齡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隨母親生活,如果離婚後改為隨父親生活對其生活習慣改變較大且影響其成長的,孩子判歸女方可能性較大。
第四、男女雙方的撫養條件,如工作穩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對於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比如,有證據證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第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洶酒等惡習等。考慮到其惡習對孩子成長有不利影響,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歸女方。
第六、如果男女雙方均無明顯過錯,各方面條件都相當,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質好一些,更有時間照顧孩子,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第七、十週歲以上的孩子願意隨母親生活的。
2、什麼情況下,法院將子女撫養權判歸男方的可能性較大?
第一,女方有惡性傳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響孩子成長的。
第二,女方長期在外不回家,不盡撫養義務的。
第三,男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
第四,男方年紀偏大,再次生育的機率較小,而女方卻處於較好的生育期的。
第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質問題,可能會影響孩子的。
第六,女方收入較低,且工作不穩定,沒有固定住所的。
3、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見,對於孩子的撫養權歸屬無有影響?
一般情況下,父母是孩子的直接撫養人,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意見,對孩子撫養權的歸屬沒有直接的影響。但如果父母雙方工作繁忙,且其他條件相當,照看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見就會有一定的作用
2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理,法院會依據實際情況判決的,最有可能的是一個人養一個!
3樓:匿名使用者
沒的得到撫養權的,不等於不用支付小孩的費用。 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承擔兩小孩到18歲前每個月撫養費的一半。
4樓:匿名使用者
一方一個,最好是現在都是女方帶,等到起男方找到工作以後在一個一個。
離婚後女方又來爭奪孩子撫養權,離婚協議上兩個孩子都歸男方扶養,已起訴法院,該怎麼辦
5樓:愛喝粥
子女的扶養權是可以變更,但是有一定要求。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變更撫養關係: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如有撫養權的一方因傷致殘或者經濟收入突然下降,無法保證子女基本花費,那麼另一方就可以要求變更撫養權;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如擁有撫養權的一方拒絕為子女的教育、生活支付基本費用的或者毆打子女的,那麼另一方也可以要求變更撫養權;
(三)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如果子女年滿十週歲,另一方也有能力撫養孩子的,那麼撫養關係的變更就應充分考慮子女的意見,以確保利於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健康成長;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如有撫養權的一方因工作的變化,難以使孩子接受良好持續的教育,那麼另一方就可以要求變更撫養關係。 如果滿足以上任一條件,而要求變更撫養關係的,法庭一般都會予以支援。
(一)協議變更
根據司法解釋規定:「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予准許」。可見,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後,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並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訴,只要已離婚的雙方當事人達成了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協議,而且沒有違反法律規定及對子女成長不利的問題,應予准許。
離婚後,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的變更子女撫養協議,屬於協議離婚的應向辦理離婚登記機關備案,屬於法院訴訟離婚的,應向原審法院備案。
(二)訴訟變更
雙方協商一致的,只需要去法院備案後,就可以變更撫養權了。但是如果對撫養權變更協商不一致產生爭執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提起變更撫養權之訴。但是,在向法院提起變更撫養權訴訟後,希望獲得子女撫養權的一方,一般需要提交自己的收入情況以證明自己有撫養能力。
收入證明所指收入包含工資、獎金、房租收入、**收入、分紅收入等項。收入證明應加蓋公章或人事部門章,工資條加蓋財務部門章。 上文就是關於如何變更離婚子女撫養權的簡單介紹。
離婚子女的撫養權歸屬關係到子女的切身利益和健康成長,因此父母在對子女撫養權的問題上一定要謹慎處理,如果雙方不能就變更孩子的撫養權協商一致的,可以選擇向法院提起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訴訟請求,但在這種情況下就需要起訴人提供相應地證據以證明自己有能力撫養孩子。
夫妻離婚共有兩個孩子,女方沒有收入,兩個孩子都不要,那麼女方還需要給男方孩子的撫養費嗎?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女人肯定有必要出撫養費的,但是女方都沒有收入,你起訴她出撫養費也沒用啊,她拿不出錢,怎麼來撫養孩子啊。
7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可以夫妻雙方協商解決,如果男方要求給,那麼女方對孩子是有付撫養費的責任的,不能說沒收入就不給,人總要承擔起自己的責任!
8樓:隔壁二哥
按照現行法律規定,夫妻雙方都有對孩子的撫養義務,婚姻關係的解除,但是父子關係、母子關係沒有解除,撫養的義務沒有變化,只是如果是起訴離婚的話,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的傾斜,比如說過錯方承擔的更多一些。法律是人定的,它對弱勢方還是有照顧的,建議您向當地人民法院進行諮詢。
9樓:
沒有收入不代表生活困難,是否還有其他財產?如果女方自己生活困難,可以暫時不給撫養費,一旦女方有能力支付撫養費了,在孩子成年之前就必須給。
另外,如果女方生活困難,可以在離婚時,要求男方支付一定的撫養費給女方。
這個生活困難的界定,不同地區標準不同,根據標準,那是真的困難得不行。
10樓:匿名使用者
需要給的,撫養費是應盡的義務
我朋友離婚了協議離婚,兩個孩子都歸男方撫養,女方淨身出戶,雙方都簽字按手印了,後來男方又起訴女方和
11樓:劉丹律師
兩個孩子離婚的時候多大?現在起訴變更撫養費距離協議離婚多久?是這樣,根據法律規定,撫養孩子的一方是有權利起訴變更撫養費的,但是一般都是在孩子有了情況變化,例如升學,或者生病,且一開始約定的撫養費過低的情況下,法院才有可能支援
我們協議離婚 兩個孩子都歸我(男方)但是孩子現在女方帶幾年了 我期間一直要帶回不肯讓我們帶
12樓:法律知識我知道
你好!撫養權歸您這一方的話您是有權要求帶走孩子的,如果對方不配合,您可以起訴,不過建議還是先協商好!
男女雙方離婚,對孩子精神方面的傷害是很大的,離了婚孩子應該歸誰好呢?正常情況下,法院的判決會根據較好的情況來判決孩子歸哪一方。具體情況如下:
一、法院將孩子判歸女方撫養的情況
1、兩週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這主要考慮孩子尚處在幼兒期,需要母親的哺乳,母親更能給孩子體貼和照顧。
2、孩子雖然兩週歲以上了,女方已做絕育手術,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齡與女方年齡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3、孩子一直隨母親生活,如果離婚後改為隨父親生活對其生活習慣改變較大且影響其成長的,孩子判歸女方可能性較大。
4、男女雙方的撫養條件,如工作穩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對於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比如,有證據證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洶酒等惡習等。考慮到其惡習對孩子成長有不利影響,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歸女方。
6、如果男女雙方均無明顯過錯,各方面條件都相當,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質好一些,更有時間照顧孩子,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7、十週歲以上的孩子願意隨母親生活的。
二、法院將孩子判歸男方撫養的情況
1、女方有惡性傳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響孩子成長的。
2、 女方長期在外不回家,不盡撫養義務的。
3、男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
4、男方年紀偏大,再次生育的機率較小,而女方卻處於較好的生育期的。
5、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質問題,可能會影響孩子的。
6、女方收入較低,且工作不穩定,沒有固定住所的。
三、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意見的情況
一般情況下,父母是孩子的直接撫養人,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意見,對孩子撫養權的歸屬沒有直接的影響。但如果父母雙方工作繁忙,且其他條件相當,照看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見就會有一定的作用。
網頁連結
1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孩子的撫養權
14樓:東莞偉昌電子
最好能調解,法律是不得已。
畢竟有過,和為貴,
15樓:匿名使用者
給你生給你養,被你搞還要被你告!
16樓:匿名使用者
你起訴估計也不好帶回~~~話說都協商好了,怎麼又反悔了呢??
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孩子由男方撫養,離婚後女方想要回孩子的監護
你估計男方會讓給你嗎?如果協商不成就只有進法院了。撫養費誰出。最好找個律師諮詢以後再做決定 什麼情況下可以變更撫養權?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有下列情...
夫妻雙方離婚後房子怎麼分,夫妻離婚後房產如何分配?
根據法律規定,婚內取得的財產原則上為共同共有,因此,婚內取得房屋無論登記在一人名下還是兩人名下,原則上也屬於共同共有,在離婚時,法院會判決房屋歸一方所有,由該方向另一方支付房屋折價款,但是在分割房屋時法院會照顧婦女 兒童以及無過錯方的利益。但是,即便房屋在婚內取得的,在以下情況下,也需要根據具體情況...
夫妻雙方離婚,女方沒有工作,男方怎麼給生活費
嗨呀你爹臨死前 雙方協議,如一方生活困難的,應該適當補助,協議不了的由法院判決,具體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 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京城李律師 給未成年子女的撫養費不超過本人工資的25 離婚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