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母有權向我討要居住權嗎

時間 2022-03-03 07:40:04

1樓:西安高珩律師

居住權是基於特定身份關係產生的一種人身權利,與房屋所有權並沒有必然聯絡。從你所說的情況看,個人認為你繼母是可以主張居住權的。

2樓:匿名使用者

正常情況下你的繼母是有權要求居住權的,至於其他事情,你身正不怕影子斜,只要問心無愧不會有問題

3樓:匿名使用者

從你情況看,問題確實比較難辦,在法律上說,你應當負這個責任的,不知道你繼母對你有什麼要求,是想要房子還是要撫養費什麼的?你應該知道的,另外一點,你自己的狀況如何?工作收入,家庭情況,負擔等等,法官都要弄清楚,按理來說,你沒有權利把她趕出去,但是人之常情,不是自己的母親,可以理解的,只要你盡到了自己的義務,出什麼事情你都不會有責任,你應當主動的去協調解決,換取她的信任,這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

出乎意料的是**你竟然沒有準備?沒請律師幫忙出庭麼?這樣的話你什麼都不懂當然比較吃虧的了,建議你趕緊諮詢下律師吧,我雖然能夠給你提供點意見,但是幫不了你出庭的,什麼事情都是在庭上解決才是關鍵。

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請求要求你繼母離開你的房子。

5樓:

可以的,只要證明住房與其無關

我家有一處房產父親去世後繼母還有居住權嗎

6樓:不動產相關

居住肯定沒有問題,你可以協商一下把一半產權賣給你繼母

父親房產過戶於子女名下,要求公證繼母有居住權,他們沒結婚

7樓:匿名使用者

答覆樓主:

這個可能無法取得公證,如果你們簽訂個人協議是可以的,但是後續是可以由你決定改變的

因為涉及到使用權,是贈予一套房子的使用權還是一間房子或者廚房客廳的使用權,這個是不可能描述清楚的,只能說是作為所有人的你,允許某人居住使用,不受法律強制約束,你可以根據情況收回

比如要出租要變賣的情。

你可以承諾,對方在和父親和睦相處、做好長輩的情況下,允許使用希望對你有幫助

8樓:黔中游子姚啟倫

如果父親的房子還沒有過戶給你,你必須要同意的,是你父親的房子,他有處理權。

如果父親的房子已經過戶給你,同意不同意是你的問題,你可以和你父親商量,口頭上同意繼母有居住權就可以了。

如果簽了協議,即使不公正,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去公正,公證處也會辦理的。

9樓:匿名使用者

房子的產權現在是你的,你願意怎麼處置這個房子與別人無關,這是你的權利!沒有聽說過有什麼居住權,公證處估計不會受理。而且這個要求個人認為是非法的,因為你是房主,那位女士和你父親不是合法夫妻,所以,你不用理會。

10樓:高密聖亞

按說公證的話有法律保護,但是房子所有權歸你所有,不管什麼約定都不能動搖你的所有權,不要擔心你照辦沒問題(若是以後你想改變那是你的事)!

女方婚前財產,男方有權分配和居住權嗎

愛喝粥 婚前財產屬於個人財產,女方有支配權和不參與離婚分割。 女方婚前房產,離婚後原則上男方無權分配和居住。以法院判決為準。 揚才哲 你好,如屬於個人財產無糾紛的,對方無權處理 錦繡坊 個人財產只能是物主個人支配,其他人無權支配。 神彩飛揚揚 怎麼可能有權?婚前財產屬於個人的哦 請問婚前財產父母有居...

關於在日本拿到永久居住權 的問題。

短暫的回國是可以的,沒有問題的。申請永駐所需的基本條件。在留年數條件。連續在日本居住10年以上。新入管法高階人材簽證只需要3年就可以申請永住。從留學簽證變成就勞簽證的情況 連續在日本居住10 年裡面要有5年以上是就勞簽證 連續 是指有連續的再留資格,不能連續離開日本3個月以及1年之內不能合計離開日本...

夫妻離婚後是否依然可以享有房屋居住權

法妞問答律師 諮詢 享有離婚居住權是指,房屋屬於一方婚前所有或承租的,考慮到婚姻法中規定的離婚時夫妻一方對困難的一方有幫助的義務,特別是照顧女方的原則,在確認房屋所有權或承租權歸屬後仍會判令無房一方具有居住權,直至具備騰房條件為止。此種情況下,在農村夫妻離婚中主要體現在對女方居住權的保障,在城市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