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月在男方不知道情況下花了八十萬構成詐騙嗎

時間 2022-03-20 06:40:05

1樓:好子

如果是花了家裡的錢,就不能構成詐騙罪。

2樓:交通事故達人

不構成詐騙,結婚了,你花的錢是夫妻共有財產,只要沒拿去做非法的事情就是正常的。

3樓:來自天險河夭桃濃李的雅典娜

關鍵是為啥要花八十萬,為啥這麼多的錢不告訴男方,這些錢花到**去了。

顯然,沒有合理的解釋,是構成詐騙的。

4樓:匿名使用者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那麼她花這八十萬都買了什麼。

5樓:

不知道算不算,但是如果男方知道了,感情估計也岌岌可危了

6樓:忙碌生活著

結婚8個月,在男方不知道的情況下花了80萬,這個不構成犯罪不構成詐騙。

7樓:花芷希

雖然結婚八個月,但是在男方不知情的情況下花了80萬。

8樓:ok流量

要看怎麼花的,還要看男方的態度。

是過日子花費還是轉移財產。

9樓:舜杉

感覺是詐騙。一般在消費也不會在八個月花了80萬。一看就是套男方的錢。不是安心過日子的人。

10樓:shixinping射手

看這些錢都幹什麼呢,如果是給家裡買房子就很正常,要是轉移到其他人名下可能就是詐騙。

11樓:小僧回了頭

這要綜合看你結婚的目的和動機,用的80w是否轉移吧,錢是否用於家庭。

結婚後,女方在男方不知情的,情況下離家出走,算是騙婚嗎

12樓:勞動法行家

法律上沒有騙婚的規定,因欺詐而登記結婚也是有效的婚姻,受法律保護,雙方感情不合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

如果一方以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為目的,以婚姻為誘餌,隱瞞真實,假借結婚而騙取財物,事後攜款逃跑,數額較大的,涉嫌詐騙罪。

騙婚是否構成詐騙罪,要看結婚的目的是什麼,是結婚還是錢財。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13樓:珠峰郎官

騙婚是以結婚為幌子,騙走你的錢財或物品。

男女雙方談戀愛沒有婚姻登記,女方花了男方的錢,最後女方和別人結婚了,女方是不是構成婚姻詐騙?

14樓:匿名使用者

是交往還是正常社交,先要弄精楚!如果正常社交是沒問題,不正常交往你這個錢想拿回只有你們雙方協商咯,必竟是沒有結婚協議的

15樓:晁運凱

也要看花了多少,花的少了無所謂,多了的話還是還人家的吧!

男女處物件期間,女方花了男方十萬元,男方提出分手後,男方要求女方還錢,不還就起訴詐騙,女方構成詐騙

16樓:氯化鈉

男女處物件期間,無論誰花了誰的錢都應該屬於自願,一但分手,索要無果均夠不成詐騙。如果當初有借條或者欠條,可以按借款予以索要。

男方花了十幾萬結婚不到半年女方要離婚,說就這樣完事了,請問男人的錢不是錢嗎?我能要回這錢嗎?

17樓:手機使用者

可以商量一下,也許可以要回一半。

18樓:成長路上

肯定是要不回的,畢竟一起生活了半年

19樓:手機使用者

完全可以去法院審訴她騙婚

20樓:摺子濯

不知道,也許是這女的故意整他的。

兩個人談戀愛,男方花了女的十幾萬,後分開了,女方告男方詐騙成立嗎

21樓:市修

如果男方沒有向女方提過要求,也沒有給女方什麼許諾,僅僅是女方自願的為男方花錢,雖然 最後分手了也不能判斷男方就是詐騙;假如男方與多個女方有同樣的行為,就有騙錢騙色的嫌疑了。

22樓:心雨飄雪

成立,我看過這樣的法律事件,

23樓:max頭腦

有證據那男的花了女的錢嗎,有證據就可以

男方和女方在戀愛期間花了女方十六萬後來分開,女方告男方詐騙,這種情況會判多久?

24樓:手機使用者

這不是詐騙,何罪之有

25樓:

十年以下,七年以上。

26樓:匿名使用者

這要看實際情況是怎麼來定的,如果女方自己願意給男方花錢那算什麼詐騙,如果女方受到了男方的欺騙,那還有可能是詐騙

結婚八個月,女方提出離婚,彩禮和三斤能退嗎?戀愛和結婚期間,男方給女方花的錢能退嗎?急急急

27樓:愛穿拖鞋

如果雙方只是訂婚了,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彩禮中的大額禮金以及「四金」一般是要退還的;但日常交往中的贈與,則不必返還。因此,從法律角度看,可以把某些財物,歸為是對女方本人的個人贈與,而不是為了結婚為目的的送「彩禮」。

一、以結婚為目的送的彩禮,應當返還。

最高法《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二、以增進感情為目的的贈與,不必返還。

1、《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第一款: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即贈與後,原則上,不得要求返還)

2、除了訂婚時的禮金外,當時給的「四金」,即金手鐲、金項鍊、金戒指、金耳環,應當返還。

3、如果首飾是日常交往中送的,視情也可以認定為贈與,另外一些生活用品(如化妝品、衣服)等,也屬於贈與。在司法實踐中,要仔細地查清所送財物的性質,以結婚為目的所送的財物,才能定性為彩禮!如果以增加感情為目的的個人贈與,那不是彩禮!

不必返還。

女方在不知道男方有家庭的情況下,和男方同居花男方的錢,原配讓還錢需要還嗎

崔水平 女方在不知道男方有家庭的情況下,和男 方同居花男方旳錢,原配讓還錢,當然不能還,如果她執著讓還的話,你還問他老公要青春補償費呢!青春 補償費遠遠超過他要還的錢,如果這樣下去她不會再繼續糾纏下去了,實在不行告他的老公是 他願意嗎? 如果花的錢是夫妻共同財產,當然是要還的,不管女方是不是被三了,...

男方在女方不知道的情況下用女方的名字貸款,這是否合法?

是不合法的,男方是沒有權利利用女方的身份貸款的,這些貸款和女方是沒有任何關係的。是不合法的,在這樣的情況下,女方是沒有一些償還的義務的,這些錢應該由男方來償還的。這是不合法的行為,而且這樣的行為是屬於犯罪行為,同時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男方貸款女方不知情,女方需要承擔還款義務嗎?如果是個人的婚前債...

我和老公是在爸媽不知道的情況下結婚的,爸媽知道後很生氣,要我們離婚 他們說老公說騙我的,並不是真

你可以明確的告訴你老公,就說你自己放棄了爸媽的繼承權,當然,是騙他的 看看你老公有啥反應,不過,這個反應不是一天兩天就可以看出來的,如果他真的為了你爸媽的房產來的,那就離開他,如果他不是那目的,你的選擇就是對的,可是,一定要記住了,能嫁一個愛你的人,不嫁一個你愛的人 讓你老公證明給你爸媽看他是真心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