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遷外省威脅,逼迫以罰款降薪等各種手段,讓我們簽訂外省合同,我該怎麼辦

時間 2022-03-20 16:55:04

1樓:雲宜珈藍

你別怕逼迫你:你可以起訴他們呀找證據呀l我相信法律法規他們會懂得法律會給你公道的朋友祝你好運

2樓:愛喝粥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有相關的明文規定,勞動法當中應該有。廠方不能強迫員工簽訂一些協議。你可以到勞動部門去諮詢。

4樓:

公司搬遷那是正常的,你不想到外地那就不要簽訂合同辭職算了,公司都搬走了你還想在當地是不可能的,如果還想要這個工作就簽了說不定到了新環境比現在老地方還好。

5樓:拱雍恬

你是公司的人,就應公可管,隨著公司走,你若不去可辭職

公司搬遷外省逼迫,如果不籤就以罰款,降薪等手段威脅我們簽訂外省合同我該怎麼辦?

6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搬遷不想去到時候可以正常辭職的。以經濟手段要挾是違反勞動法的,如果實施罰款降薪可以到勞動仲裁委員會投訴。

7樓:神祕的原理

按勞動法規定,你可以辭職,並應能獲得一筆公司的補償金,因為公司搬遷屬於違約(與原地址不符)。你可以去勞動局詢問一下或問問外地律師。看看我說的能否符合。

8樓:

公司搬遷那是工作的需要,那不是逼迫,如果不想到外地可以辭職,要是還想要這份工作不如簽了合同。

9樓:海神

距然這樣的話,你可以申請不要工作的嗎

10樓:昔念之

如果你真的不想去外省,可以辭職不幹,另找一份自己喜歡的工作。如果你還捨不得這份工作,那就得委曲求全了。其實公司搬遷外省,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公司不使點手段,大家都不會去的,理解吧!

11樓:徐恬雅

如果你不想去外省,乾脆辭職得了,工作有的是!

公司搬遷至外省,有員工不想去新工作地點但是公司想法逼迫員工自動離職請問這合理嗎? 30

12樓:時空木凡

問題一:公司因遷移,想逼迫員工辭職,不合理。

問題二:可以先行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反應,根據《就業促進法》的相關規定,單位解除或終止,20以上,須上報人社部門。

公司搬遷,那麼勞動合同的就發生的改變,勞動者可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單位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公司隱瞞搬遷實情,拒絕賠償,惡意降薪,逼迫員工離職,我們現在需要

13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用人單位隱瞞搬遷,拒絕支付其賠償金以及無故剋扣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違法辭退的賠償金以及被拖欠的工資。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14樓:濤聲海韻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規定支付賠償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條 用人單位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無故降薪,我應該辭職離開嗎?

15樓:炎仌王

面對公司和老闆的主動對自己的發難,如果你是一個神經稍微敏感一點的,提前就應當有所察覺的,從老闆或其他領導的表情、言語、動作、開會時對自己使用的語氣等各方面都會有所體現的。既然如此了,可以有以下三種選擇,思考清楚後慎重選擇,或者由此引發出第四第五種意見,當然更好:

留下。直觀的講,如果在學歷、經驗、關係背景、尋找其他更好工作等方面都不是較有優勢的情況下,能夠有充分的思想準備來應對領導或同事的其他眼光和說法,過好自己的生活、做好自己的工作,那麼,可以留下來,或者選擇暫時性接收這樣的條件,騎驢找馬,有了好的去處時再作打算,這不失為一種現實管用的自保方法,至少在生活成本上不會突然上升,即不建議裸辭。

走人。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要降工資,欺我沒脾氣?如果對尋找到更好工作比較有信心,甚至已經有單位向自己伸出了橄欖枝,當然可以不必受這種憋屈氣,直接一紙辭職書遞上去,這種情況下,領導也批得快,自己也不必在乎補償金這種小錢,走得理直氣壯、大大方方,在同事或領導面前可以高昂而笑著離開。

較真。降薪屬於變更勞動合同內容,應與勞動者協商達成一致並簽訂書面檔案。若勞動者未同意的,用人單位調崗降薪的,勞動者可以以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解除勞動關係並支付經濟補償金。

若勞動者已經同意調崗降薪的,再辭職的,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真這樣想,也這麼去做,手裡有入職表、銀行發放工資的流水、該負責人找自己談話的錄音或公司決定降自己工資的單子等證據,去仲裁或起訴,要求不降低工資並承擔人事主管的工作,而不是事務性工作,勝算還是比較大的。

當然,如果與公司老闆友好協商,老闆一高興,滿足一些樓主的合理要求,比如:適當補償金、多買幾個月社保或多算一點工資等還是可能的。

16樓:

用人單位在未經與勞動者協商,並經勞動者同意的情況下,對勞動者採取降職,降職的做法,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的,如果勞動者遇到這樣的情況,應該在等用人單位發放了被降職降薪後的第一個月的工資,這樣,勞動者就掌握了降薪的證據,從而為贏得官司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

擴充套件資料:

1、企業無故對勞動者降職降薪的,勞動者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但勞動者需注意蒐集證據,且解除合同需要符合法定的程式要件,否則有可能不能獲賠。

2、現實中部分企業將工資分兩次或多次發放,且只有部分工資有籤工資條的情況。對於勞動者工資明顯低於行業工資水平或同崗位工資水平的,法院可依據日常生活經驗法則排除公司證據,並採納勞動者的工資主張。』

你好,人生受到威脅,逼迫,該怎麼辦

可以打 報警入案,提防萬一發生意外有一個保護。再來就是搬遷到比較遠的地方去,暫時避開沒有必要的事情,或是跟身邊的人商討有關方面的問題,如果可以面對的問題最好也不要一個人面對,找朋友或信任的朋友一起去看看是否可以解決,記得要先報警備案。你的問題很模糊,讓人無法判斷你現在的真實境遇,如果你是真的想尋求幫...

夢見被人威脅逼迫,會讓我生重病,夢見有人生病

你好 你說你夢見被人威脅逼迫,會讓你生重病?這是我一篇一直在用 但大多數都能接受的回答 送給你也送給所有做了夢想解夢的人 諸如道教 西洋星象學.都有在幫人解夢 假設有兩人幫你解夢 一人解說是好夢 而另一人卻說不好 那你又應該要來相信那位呢?太過在意夢境中所謂的暗示 只會害自己陷入往後生活中思想上.好...

公司搬遷,有經濟補償嗎,公司搬遷,是否有補償?如何補償?

勞動法 並未具體規定多少公里,不過給出了以下規定 1 單位事先沒有告知工作地點將發生重大變化,就會影響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的決定。勞動合同簽訂時沒有明確說明將來工作地點會發生大變化時,單位搬遷就應該遵循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的規定執行 1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