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交了首付買了房子,不久男方戀愛結婚,一起供房,女方要求男方房產證寫上女方的名字或到公證處公

時間 2022-03-27 09:05:02

1樓:匯法網

您好,即使不加你的名字,婚後你一起還貸,房子也有你的一部分。按揭購買:以前獨自支付的部分應該屬婚前財產。

婚後由夫妻雙方共同的支付部分,屬婚後的共同財產。 至於該房產的升值部分,也應按此方法劃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2樓:簡道君

合理!而且這是控制風險的手段!

如果不好意思表達,可以智慧一點,稱這個媽媽的意思。

我相信男朋友是可以理解的!

3樓:玉依白

和我的情況一樣

合情合理

訂婚前買的房子

婚後是老公主動加的我的名字

4樓:also達也

結婚的話要求不過分吧

男方買房付了首付,還貸二十年,結婚前女方要求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可以麼?

5樓:匿名使用者

還在貸款的房子是不能辦理加減名手續的,建議婚後還清貸款後再辦理,夫妻間增減名免稅的!

6樓:匿名使用者

加不了,沒結婚證沒法加名字,只能說賣給她的方式才能把她名字加上去,其中牽涉到交易稅,契稅。

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完全沒問題.

男方婚前買的房子結婚時加上女方的名字,離婚時女方能分房子嗎?

8樓:匿名使用者

寫上名就是共有財戶,離婚能分到一半

9樓:小鐵皮

當然可以了,因為上邊是你兩個人的名字就是共同財產了,不分婚前婚後

1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結婚六年以上,有孩子的話可以分。

11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是領了結婚證,離婚必須財產分割

12樓:匿名使用者

能,婚後買的兩個都能分,如果婚前買的不管產權上加了誰的名字那個人都有權利分

13樓:有啥說啥

那要看購房時女方出錢沒。結婚多長時間。你有啥書面保證沒?

1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就是不寫你的名字也可以分!婚姻法新規定!!那都屬於婚後財產!

15樓:噠噠噠哦哈

房產證上有誰的名字誰就能分到

16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自己血汗錢買的,為什麼要加她。愛他疼她不一定要上面有她名字。

17樓:kxb的煜煜

能,只要是結婚前五年之內買的東西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而且有女方的名字,肯定能分給女方一部分

18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你們共同財產 應該可以分的

19樓:潤琦

要是沒有女方名字她就分不到

20樓:人間白首

按照現在的法律規定,如果買房子女方沒支付一分一毫,不能分到房子

21樓:水瓶蘇唯

現在分房不是要出示票據麼?

22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可以的。主要原因是婚前贈送形式贈送給女方的,屬於共同財產。

婚前準備買房,如果男方家裡付首付款買了房,房產證上寫女方的名字,如果在結婚之前兩個人分手了,那房子

23樓:李建成律師

您好,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屬於男方婚前個人財產,不能分割的!

24樓:匿名使用者

找個好律師打官司,法院一般會有兩種判決,一種是判給女方,視為男方對女方的贈與

一種是判給男方

就看各自的證據跟律師的水平了

男方開始買好了房子,只付了首付,房產證是寫男方名字,兩人結婚後一起還房貸,那麼離婚後房子是婚前財產 5

25樓:倩倩我愛你

法律上說是沒有,但是如果男方有心,應該會分出百分之40左右的財產給你

26樓:punk出沒熊注意

有關係。因為是按揭買的房子。

27樓:超級偉霞雲雲

評良心說,女方也跟還錢了,少多給她點,

28樓:冰魂控

只要能證明你一起還房貸,那這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財產

29樓:_____勝者為王

還房貸的錢是共同財產,房子不管升不升值都屬於男方婚前財產

30樓:高校聯盟總部

你可以叫你男朋友把你名字加上去。不然離婚沒有你什麼事。再說你想的挺多啊。離婚你都想到了

31樓:小饅頭小童鞋

新婚姻法看看吧,首付誰付的房子就是誰的,即使你跟著還貸 房子也是首付的.

男女青年戀愛,女方要男方付首付,但女方要求房產證上寫只寫女方名字,現在未登記結婚。

32樓:匿名使用者

這怎麼可以,相對一般家庭來說房產首付已經不是小數了,如果女方堅持,這不得不懷疑女方意圖了,要是寫雙方名字情有可原。但是要是首付全你的,就絕對不可以,只是婚後一起還,現在還未婚她肯定不幫你還了,這個社會,千萬保護好自己!

33樓:上海李慧律師

誰出錢就寫誰的名字,共同出錢寫兩人的名字,因為是在婚姻登記前,道德風險大;當然也可以先登記結婚,再付款買房,無論寫在誰名下均屬於共同財產,除非有約定。

34樓:衝浪**優化

理論可以,但是風險比較大,婚前房產屬於個人房產,相當於女方擁有完全房屋產權。

房屋產權:

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房屋產權有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屆滿自動續期,續費按當時的1%-10%來增收(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補的費用最多不會超過5位數。

35樓:匿名使用者

選公正還不如房產證上留兩個人的名字呢

36樓:蝴蝶鞦韆繞

據我所知,婚姻法現在規定的是,婚前財產不論一起生活多少年都算個人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你現在的情況,我覺得,如果房產證上只寫女方的名字,就需要雙方寫明首付款是什麼性質,比如是借給女方的。首付款如果是男方父母給的,除非有書面約定說這錢是借給夫妻雙方,否則就認定為是贈與,也是要不回來的。

我覺得可以坐下來寫一份房款的說明,例如首付的錢是誰支付的,如果是父母給錢,最好寫借款等等,雙方簽字,應該就是可以證明的。你留下轉賬單,不能直接證明房款就是你出的。

請教一下,如果一對未婚男女,在結婚前男方出首付貸款買了房子,且房產證上只寫了男方一個人的名字,但結

37樓:匿名使用者

最新修改的婚姻法,其中有一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可將該不動產認定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財產,尚未歸還的部分貸款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債務。

有種例外情況:如果婚前是一方交了首付貸款買房子,而婚後有兩人共同承擔償還(也包括一方還貸,一方養家)則不遵守這個解釋的,應該按照離婚房子當前市值按照比例分割。這個情況符合你問題中的情況,是屬於共同財產。

38樓:愛秋

只要是婚後一起還貸,那就是夫妻共同財產。

39樓:匿名使用者

國家已出臺法規,像這種情況是屬於共有的,大概就是按繳納的比例分配的!可以具體搜尋一下這條法規!

40樓:匿名使用者

首付上房產證名字是誰,那離婚時還是給那個人。還貸部分是夫妻財產,分割好像是適量比例給對方。

男方結婚前買的房子只付首付房產證上寫的是男方名字,結婚後房產證上名字只寫了女方,房子算女方的嗎?

41樓:匿名使用者

既不能只算是女方的,也不能算是男方的,而是夫妻共同財產。因為該房雖然是男方婚前購買,但只付了首付,也就是說絕大部分的後續的購房貸款都是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的,因此這個房子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或婚後男方買房子付首付,登記男方名字,結婚後夫妻一起還。如果離婚,婚前和婚後房子怎麼分配

李詩懷律師 如果是婚後購買,無論登記在誰的名下,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婚前購買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

男方婚前貸款買了房子,婚後加上女方的名字,如離婚房子是否屬於婚後財產,如何分割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

跟男友準備結婚,男方家買了房子,我想在婚前在房產證上寫上自己的名字,給自己點保障,合理麼

問這個問題的人好多,不是合理性的問題,這個問題是有前提,需要女方有智慧的去處理,既不會影響關係 也對自己有利 如果房子是男方依靠自己的能力買的,父母沒有金錢上的支援,加上兩個人感情深厚,這個時候,女方是可以很好與男方進行溝通的,也比較容易達成 如果房子是由男方父母全部或者部分支援的,那其實就不太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