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口子分別用刀和棍將 人致成重傷是否為共同犯罪

時間 2022-04-07 16:30:06

1樓:濤聲海韻

兩口子分別用刀和棍將一人致成重傷為共同犯罪。具體的要根據案件情節由法院認定判決。

共同犯罪分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團兩種。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在此之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加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共同犯罪人主要分為主犯、從犯、脅從犯。

由於致人重傷,因為輕傷以上就屬於刑事犯罪,兩個人所實施的行為都是犯罪行為,因此兩個人有構成共同犯罪的客觀條件。

2樓:張偉傑律師

《刑法》規定的共同犯罪是

第二十五條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第二十七條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3樓:承穎律師

你好,屬共同犯罪,都會受到刑事處罰。

4樓:讓風來聆聽

如果只是拿,沒有打,那人就不構成犯罪;

如果都參與了毆打,那就是共同犯罪。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這種情況涉嫌故意傷害罪,且屬於共犯。

請問拿木棍把人打傷和拿刀把人砍傷,在量刑上一樣嗎?

6樓:

這並不是以工具與標準的,是以受到的傷害為標準的!只要是殺了人,而且是有意識的故意要至對方死,那不管是用棍還是用刀都是構成故意殺人罪!而且情況的輕重跟實施過程和事後處理有關,比如:

如果實施過程的手段殘忍而且(或)事後有其他惡劣情節(如分屍\毀屍行為),那在處罰量刑方面會更重!

7樓:深藍一隅

看受傷的程度!傷的程度不一樣,量刑是不同的!

8樓:

當然不同了,聽過「管制刀具」這一說法吧,應該沒聽說過「管制木棍」吧既然你說是有意識的打架,那就是故意犯罪了

拿刀可以定罪為故意殺人罪,看好了,是可以構成,而不是應當構成,也可以是拿刀的故意傷害罪

但是拿棍認定為故意傷害罪

故意殺人罪是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傷害罪則是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手段殘忍致人重傷死亡或者殘廢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9樓:如此之

都構成故意傷害罪,木棍也好,砍刀也好是量刑的輕重的因素。、

至於什麼構成故意殺人罪,那就要看主觀態度了。這一點很難說。

司法實踐中,由於一時氣憤,激動,而出手傷人。這時一般以結果定罪名,比如不考慮後果一刀捅過去,人死了就定定故意殺人罪。人傷了,那就定故意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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