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的房子婚後屬於共同財產嗎,老公婚前買的房子,婚後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時間 2022-04-08 15:10:27

1樓:柏恆聊情感

婚前一方自己全款買的房子,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由於是領取結婚證之前購買,屬於個人財產。如果兩位有殊書面約定了住房產權歸屬,就依照書面約定來判定住房產權。如婚後共同償還貸款的計算增值和本金部分,屬於夫妻共有。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不欠錢

房產證已辦好,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後婚不會轉為共同財產。

婚姻法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3樓:王維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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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您好

「婚前買的房子,婚後不算夫妻共同財產。以下財產是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1、一方的婚前財產;2、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3、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婚前買的房子是屬於婚前財產,因而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不算共同財產。

4樓:民商法苑

不屬於。除非登記在雙方名下。如果只登記購買者一方名下,則屬於其個人財產。

5樓:

婚後買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老公婚前買的房子,婚後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6樓:家理律師事務所

老公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需要看婚後您老公是否有婚後還貸的行為,需要看婚後是否有加您的名字。如果有婚後還貸的行為,那就有您對方的房屋補償數額;如果有添您的名字,那就屬於您二人的共同財產,可以分割。男方婚前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全部房款,登記的也是男方的名字,那這個房子肯定是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男方婚前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房產登記於男方名下的,離婚時該房屋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法院一般判決該房屋歸男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男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由男方對女方進行一些補償。具體的計算公式:

給予另一方補償數額=婚後夫妻已共同還貸數額(本金+利息)÷實際總房款(總房款本金+已還利息)×離婚時房屋的市場**×5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建議您及時檢視老公這套婚前房產的房屋買賣合同,看是否有貸款以及還貸時間,是否在您二位婚後有還貸,算出自己應得的補償款;其次是讓老公在不動產權證書上加上自己的名字,這樣房產就屬於您二人共同財產了。

7樓:康波財經

婚前買的房子婚後算共同財產嗎

8樓:

婚後買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9樓:柏恆聊情感

婚前一方自己全款買的房子,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由於是領取結婚證之前購買,屬於個人財產。如果兩位有殊書面約定了住房產權歸屬,就依照書面約定來判定住房產權。如婚後共同償還貸款的計算增值和本金部分,屬於夫妻共有。

10樓:知識力

老公婚前貸款買的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這個要分兩種情況,妻子沒有在婚後共同還款,則不是共同財產。

11樓:尤玉巧範冬

答案補充:婚前財產,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如果現在還沒有結婚建議去做一個婚前財產公證。

12樓:易書科技

1.這個房子只有先生的名字,還是還包括父母的名字.如果只有先生的名字,加名字後就享有該房1/2的產權.如果有父母的名字,只享有先生原先份額的1/2.父母的份額不變.

2.分割時,無論是首付和貸款全部兩人一人一半.

3.整個房子包括升值部分一人一半.

4.婚前買的家電,如果想當作的婚前財產處理.就要想辦法保留證據.

比如用信用卡買的,有消費憑證是從賬戶裡劃出去的錢.否則很難證明的.另外,家電是有折舊的,就算是你婚前財產如果要分的話也要折舊算錢。

13樓:司冒魚藍

看產權登記時間.

如果產權登記在女方名下是在婚前,則房產是女方個人財產.付款憑證也不能起作用,可能會被認為是贈與.

如果產權登記在女方名下是在婚後,則房產是共同財產.

如果是結婚登記後取得的產權證,寫男方\女方\男女雙方都可以,一般都能作為共同財產來對待.

如果男方在婚前全額付款買的房,有證據,但取得產權證是在結婚後,產權證寫男方名字,男方認為這是男方的婚前個人財產,有道理,但最好雙方有書面約定,否則以後可能會有爭議.如果產權證寫女方名字,則肯定是共同財產了.

婚前貸款買的房子,婚後還完的,算共同財產嗎?

14樓:華律網

婚前貸款買房,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要看具體的情況,確定的是婚後共同還貸的部分及其相應增值的部份屬於共同財產。如果婚前雙方都出資了買房,如果登記在兩人名下,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登記在一人名下,也是要看貢獻大小進行分割的。還有,婚前貸款買房,婚後把對方名字加上去的,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至於離婚時分割要看雙方結婚時間長短、過錯程度、有無小孩子綜合考慮,一般會分給對方20―50%的份額。當然如果能夠舉證婚後還貸部份是父母幫助還的或者是婚前積蓄還的,則婚後還貸部分及其增值部份不需要分給對方。如果夫妻雙方婚前的首付和還貸部分歸一個人所有,房子就屬於這個人的個人財產,婚後還貸部分可視做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兩人一人一半。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15樓:家理律師事務所

婚前貸款買的房子,婚後還完貸款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需要看雙方之間是否有合法有效的財產協議及房屋的具體購買情況。

首先,如果雙方之間針對房屋的性質、權屬、份額等進行了約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故如果雙方之間對於該房屋採用書面的形式約定了該房屋的權屬等相關問題就需要遵循協議的約定。

其次,如果雙方之間無任何關於房屋的約定,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由此可見,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還貸及對應的房屋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通過訴訟離婚處理房產,法官在處理房產時還會考慮出資、貢獻、婦女兒童利益等相關問題。

16樓:大和娛樂工業設計

你在婚前貸款買的房子婚後還玩呢,算共同財產嗎,我個人估計應該是算是功能財產,但是具體的,需要經過法律方面的,確認才可以,這個問題的話非常的嚴肅所以說希望,你最後吃到法院去諮詢一下。

17樓:六年有多少日

婚前購置的房產,結婚後如沒有特別約定,視作為個人財產

樓主的情況,如果婚後貸款一起還得話,那婚後還貸的這一部分視為共同財產(僅僅是錢款部分)

18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還貸部分 算共有的 就是那4萬 您佔2萬 您愛人佔2萬 因為婚後你們是一起生活的 不要說都是您自己還得 如果沒有您愛人的工資作為生活費 您自己獨立生活獨立還貸 壓力是比較大的 這個道理您明白否?

或者婚前部分屬於您個人的 婚後的2萬是您愛人的 反正也不多 一共就2萬 無所謂吧。。。。

19樓:康波財經

婚前買的房子婚後算共同財產嗎

20樓:騎行新藏線

你的財產,如果離婚,估計那四萬貸款要補償一點

21樓:匿名使用者

呃,你的情況很容易搞清楚。此房為你婚前所得,當然就是你的個人財產。

那4萬元的貸款,據償還人的不同有以下兩種情況:

1.如果繼續由你父母償還,那這房子跟你丈夫就沒什麼事了,當然保留還貸存根很有必要。

2.如果由你償還,則牽涉到夫妻婚後所得共同財產的問題,理論上是一人一半。也就是說今後此房產發生爭議,你須償還他兩萬元的房貸款。

22樓:

如果沒有特別的約定:

婚前購置房產是婚前個人財產。

婚後還貸部分錢款及利息為婚後共同財產。值得注意的是,僅僅是錢款,不是房產部分產權。

補充:不是這樣的,如果婚後由你父母來償還的話,也可以看做是贈予行為,婚後受贈財產除說明只贈予夫妻一方外,也算是婚後共同財產。

似乎你就是不想讓房子、錢款成為婚後共同財產,但是又不好直接與未婚夫(妻)協商。

你的問題可以直接一些,以便給你最好的解決方案。

婚前買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23樓:乙小甲

一方在結婚前自己購買的房子屬於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婚姻法》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擴充套件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24樓:小喬神技能

婚前買房,什麼樣的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這個一定要注意了

25樓:柏恆聊情感

婚前一方自己全款買的房子,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由於是領取結婚證之前購買,屬於個人財產。如果兩位有殊書面約定了住房產權歸屬,就依照書面約定來判定住房產權。如婚後共同償還貸款的計算增值和本金部分,屬於夫妻共有。

婚前買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前買的房子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看房產證登記人名字,以及夫妻倆是否有事先特殊書面約定。如果兩位有事先特殊書面約定了住房產權歸屬,就依照書面約定來判定住房產權。如沒有事先特殊書面約定,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由於是領取結婚證之前購買,所以住房屬於登記人婚前個人財產。婚姻法 規定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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