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買的房子婚後賣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時間 2021-10-24 17:24:17

1樓:華律網

一、婚前買的房產還是登記在一方名下的,該房屋屬於出資購房一方的個人財產,這不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對於這樣的房屋不應予以分割。二、婚後購買的房產是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該房屋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在第一種情形下,房產屬於出資一方的個人婚前財產。夫妻一方個人的財產不會因為婚姻關係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財產在婚後的形式轉化,不影響該財產的性質。婚後夫妻一方用個人財產購得的房屋,僅僅是夫妻一方個人婚前財產由貨幣形式轉化為房屋。因此,夫妻一方以婚前存款在婚後購置的房屋,仍然屬於購置方的婚前財產,如果對方沒有出資,則不能主張享有房屋的份額。

在第二種情形下,房產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因為對於不動產權利歸屬的基本原則是公示公信原則,即不動產的權利以登記為準。如果上述房屋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則該房屋應當按照登記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 一方的婚前財產;(二)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 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2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個人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我國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結婚前買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3樓:上海申京律師事務所

第一,如果是婚前全款購買的,房子是你的個人財產。結婚不改變房子的產權屬性。

第二,如果是婚前首付一部分,貸款買的房子,婚後雙方共同還貸了(只要是婚後用你自己的收入還的,都算作共同還貸,因為你的收入是共同財產),那這個問題現在是有爭議的。要綜合看首付的比例、產權證取得時間來看,還要看地域,不同地方的法院對這個問題的認定是不完全相同的。如果認定為共同財產,對方就享有一半的產權,只需要把你婚前首付以及婚前還貸的一半退還給你就行了。

如果認定為你的個人財產,那你需要付給對方婚後還貸的一半。

如果你只是未雨綢繆,那我建議你,房子的貸款讓父母去還,並且每次都以轉賬的形式,就是從你父母的賬戶裡轉賬到貸款還款的賬戶裡。這樣首付是婚前付的,婚後的貸款是父母還的,就完全跟對方無關了。

結婚年限跟婚前的財產沒有關係。

那個結婚幾年就變成共同財產那是婚姻法修改前的老黃曆了,已經改了很多年了。

4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前買的房子是否算夫妻共同財產,需要看夫妻倆有無事先特殊書面約定,辦理房產證是否只有一方名字。

如果夫妻倆沒有事先特殊書面約定,住房是領取結婚證之前一方購買,又登記在這一方名下,該住房產權就屬於登記人婚前個人財產。

《婚姻法》規定: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5樓:荒野吃鴨

常用法律知識:婚前買的房子算不算是夫妻共同財產?

6樓:南京離婚律師李本虎

婚前買的房產,哪些情況下會變成夫妻共同財產?

結婚前買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7樓:四川瑞利恆律師事務所

如果是婚前個人購買,且登記在個人名下的一般視為一方的個人財產。

結婚前買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8樓:上海申京律師事務所

您好,要具體看房產證上的名字,如果是個人則一般屬於個人財產。

參考:結婚前買的房子肯定不算共有財產,除非婚前買的房子賣了之後,你們重新買的房子才屬於共有財產,所以即使你婚後以你個人名義買的房子都算共有財產的,而且買之前也要你出示婚姻狀態. 所謂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受我國《婚姻法》調整的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

所謂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望採納

9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啊,如果你把她名字寫上去了,那就算

10樓:藍色北極空

不算,看房產證上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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