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不長的臉
現在很多小家庭買房子都是夫妻共同出錢,比如男方付首付,女方付裝修的錢,或者男方付首付,女方與男方共同還貸。
其實這2種情況,按照新的婚姻法來說,如果以後有個那啥不幸離婚需要分割財產,那無疑房子要歸男方所有,女方即使參與了還貸也只能要回來還貸的數額及利息。房產增值的部分是不可能有女方一份的。
所以我想,針對這2種情況,我們是不是可以這樣做來確保女方的利益最大化呢?
如果是男方付首付,女方出錢裝修的案例。
那我們是不是可以換過來,女方出首付,男方出錢裝修。假設裝修只要5w,首付需要20w,那也這樣,女方首付付5w,男方首付付15w,另外男方付5w的裝修費。
將來如果分割房產,那麼女方是付了一定比例的首付的,那至少女方付的這部分是享受增值的。
如果是男方付首付,女方與男方共同還貸的。
假設首付20w,房貸80w,那就事先與男方約定一人出一半。如果女方暫時拿不出首付的錢,先跟男方借了,日後再還
大家看這樣可行?
@廣州蜻蜓點水**
2樓:機甲收藏
從情理上說是不符合道德標準的。但是可以和男朋友商量,去公證處公證說:房產全部歸女方所有。如果男方不同意,也是符合法律規定的,房產按出資比例分配。
3樓:
購房需要戶口本!結婚證明或者未婚證明!如果你們要結婚建議去打個結婚證明,再辦理房產問題!如果一定要買,可以去律師事務所寫個證明,證明這房子歸兩人共同所有!
4樓:風吹一臉
房產有沒有進行登記,登記在誰的名下的?
結婚前買的房子,如果婚後離了,房子歸誰所有?
5樓:匿名使用者
記住,婚前購房屬於個人財產,婚後購房,所有權歸夫妻雙方所有,就ok
6樓:西安中康投資
婚前,男方給你首付,房產證就是男方一個人的名字,就是男方的房子。如果離婚,你分不了房子,男方最多把你付的那部分,還給你。
如果婚後買的房子,你就是房子的共有人。離婚的話,房子有你一半產權。
7樓:加油狂奔的蝸牛
第一種情況:是男方所有,但是結婚後所還的貸款是雙方的共同財產,結婚前所還的貸款是男方的。第二種情況:
是雙方所有,因為是結婚以後所得,屬於婚後財產。詳細情況建議你到當地的律師事務所找律師諮詢。
8樓:田麗
這都應該是共同的吧,
請問在結婚前買的房子,在結婚後,夫妻自己寫了一份房產共同所有的協議,請問這個協議有效嗎?
9樓:蔣德順律師
《婚姻法》解釋三
第六條 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婚姻法》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儲存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綜上法條,這個協議是有效的,但畢竟新法優於舊法,如果沒有辦理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贈與人應該也是可以撤銷的。
10樓:北京思科律所
根據你的描述,你們應該是自己寫了份有關房產歸共同共有的協議,沒有去房產局登記加上你的名字,也沒有對這份協議進行公證。
這就說明房屋的贈與並沒有完成,贈與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銷權。
要保障夫妻間贈與不被撤銷,有二種方式可供選擇:一是提早完成房屋權利的轉移,即在房產證上加上受贈方的名字; 二是到公證處對夫妻間的贈與協議予以公證確認。
主要涉及兩個法律條文,下面是法條原文:
《婚姻法》解釋三
第六條: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11樓:超級無敵豬八戒
一般無效,夫妻要對婚姻財產進行協議分配的話,必須是在婚前立協議切經過公證才有效,婚後協議當然也不能說完全無效,這個要參考具體細節,你說的太模糊無法替你判斷。可撤消的情形必須是房產還沒有過戶前,如果已經過戶,則表示雙方已經完成了贈與過程,贈與方不得撤消。
12樓:風吹一臉
你的理解應該沒有錯。
在未完成房產所有權轉移(比如房產加名、轉名),協議未經過公證等的情況下,應該是可以撤銷。
13樓:西安瑞祥房產
呵呵 意義不大!最起碼在房地局這個房子會算是你們共有的!不管結婚或離異後.此房**必須雙方到場簽字才可以.要麼就是離異後有法院關於財產分割的判決書.
14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用的!因為你們沒有公證過
按照最新的婚姻法,如何能將老公婚前買的房子歸兩個人共同所有?
15樓:
加上你的名字就行。
難怪有這麼多人哭著喊著說新婚姻法不公平。
16樓:
辦理變更,登記到兩人名下共同所有。
17樓:匿名使用者
想不大通 。。。。為何很多人都想把本不是自己的財產非得要變為自己的呢?
如果覺得對家庭貢獻大,婚後的共有財產,完全可以多佔些或全部佔有啊,婚前的本就不是你的,為何非得要佔有呢? 不離婚的話你永遠可以居住下去啊
婚前買的房子,婚後下來的房本,該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18樓:華律網
一方婚前獨力買的房子是個人財產,這一點是沒有疑問的。很多人詢問的是,婚前個人按揭買房,婚後共同還月供,房屋屬於共同財產嗎?婚前取得的財產歸個人所有,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一般情況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但對於婚前一方通過按揭購買,婚後才取得房產證的房屋,不能機械地以取得房產證的時間來確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因為買房屋的錢是一方婚前個人財產,並且已經向開發商支付了全部購房款,在婚前就取得了購房合同確認給購房者的全部債權,婚後獲得房產證只是財產權利的自然轉化。因此,只要房屋買賣行為發生在婚前,並且買賣合同已經實際履行,房屋登記在買房人個人名下,就應當以婚前個人財產處理。
對於夫妻雙方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及房屋的增值,應結合共同還貸的款項以及相對應的房屋增值部分,由房屋所有人給對方相應補償。綜上所敘,婚前購房婚後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前出已資購買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產權的實質要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 一方的婚前財產;(二)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 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19樓:科技情報咖
如果沒有約定的情況下是不屬於共同財產的。
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
第十九條規定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擴充套件資料:
夫妻的共同財產包括: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佔有。
即使婚姻關係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婚姻法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20樓:健身**很簡單
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的情況下,婚前買的房子,婚後下來的房本,不算父親共同財產。
婚前個人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我國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1樓:鄭州小麗姐
婚前買的房,婚後取得的房產證,算是夫妻的共同財產嗎?
22樓:鄂托克
如果雙方沒有專門約定,那麼一方在婚前買的房子,即便婚後才取得房產證,也應屬於個人財產,不是共同財產。
23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說來,是共同財產,若雙方在結婚期間約定了財產分配,那麼則要按照約定來算
24樓:匿名使用者
個人財產, 共同財產是指在婚後兩人或者一方購的資產或物品.才算是婚後共同財產. 但是若雙方約定的可以另行介定.
25樓:吾本漁樵
婚前財產是結婚前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從婚姻法的精神來說,就不應該象你這樣理解,婚前買的房子,就表明一方在結婚前已經取得該財產,房產證只是對該財產的確認,財產確認的遲延,並不能影響取得該財產的時間。
因此並不意味著,婚前買的房子,婚後頒發房產證,就算是夫妻共同財產。
26樓:好運無敵
只要你能證明是你一個人花錢買的,婚後也沒有一起還貸的,就是你的個人財產。
反過來說,就算你婚前就拿到了房產證,但是婚後一起還貸,房子也一樣是夫妻共同財產,只不過,婚前的那部分份額是屬於個人財產。
總之就是要證據。
婚前男女雙方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子,房產證有兩人的名字。已協議離婚,房子歸女方所有。
2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辦理,需要你倆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離異協議。和房產證,到該住房管理交易中心辦理離異房產析產過戶手續。可能會要求你倆去吧離異協議做個公證!
過戶前提是;這房子貸款還清,沒有抵押!
28樓:正氣長春
如果二人已經協議離婚,在離婚時就已經就房產等財產進行協議,現在離婚了,仍然可以辦理離婚析產。
持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離婚證、房產證等相關的手續,直接到房產交易部門辦理手續即可。
婚前買的房子婚後屬於共同財產嗎,老公婚前買的房子,婚後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前一方自己全款買的房子,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由於是領取結婚證之前購買,屬於個人財產。如果兩位有殊書面約定了住房產權歸屬,就依照書面約定來判定住房產權。如婚後共同償還貸款的計算增值和本金部分,屬於夫妻共有。如果不欠錢 房產證已辦好,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後婚不會轉為共同財產。婚姻法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
婚前買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前買的房子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看房產證登記人名字,以及夫妻倆是否有事先特殊書面約定。如果兩位有事先特殊書面約定了住房產權歸屬,就依照書面約定來判定住房產權。如沒有事先特殊書面約定,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由於是領取結婚證之前購買,所以住房屬於登記人婚前個人財產。婚姻法 規定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
原來男方買的婚房算不算共同財產,婚前買的房子,婚後還在還貸,算不算共同財產?
樂觀的靚哥哥 原來男方買的婚房,如果兩個人沒有約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則仍然是個人財產,不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