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十,兩年前家暴離婚。現在好不容易遇到喜歡的人,他家卻因為年紀差了五歲堅決反對,感覺自己很失敗

時間 2022-04-11 15:50:04

1樓:

你才是更應該被心疼的人,沒有必要認為自己失敗,現在都是什麼社會了,別說沒人在意大幾歲的事情,更沒那麼多人在意是否離異這個事情,況且你是因為被家暴離婚的,是更應該被心疼的一方啊。

他如果在意家人的意見,誰也無法無視父母的想法,但是如果他因為父母的想法連爭取都沒有爭取的話,那隻能說明你們並沒有想象中的感情那麼深, 他也沒那麼有擔當。分了就分了,你值得更好的人,相信這一點。

2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誰的人生是順利的,家家有本難唸的經,所以堅持,就會有收穫。

3樓:

自信些,關鍵在於你喜歡的他,是不是真心喜歡你,如果是真心喜歡,他會處理好的。只要他能堅決支援你,你們會幸福的。如果他猶豫不定,建議你們分開

4樓:楚楚

之前遇到了不好的人和事,不代表以後不會過的更好,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吧,為了自己要把日子過好才行,要對將來充滿希望,她比你差了五歲的年紀根本不是問題,如果彼此喜歡五歲算什麼障礙啊,勇敢的在一起吧。

5樓:

不要灰心,對方家屬只是在排斥,這個沒關係,做更好的自己,把自己的女人味都會出來,自然會有真愛等著你,不要不自信,不論做什麼,我們都是獨自的個體。沒有必要想誰低頭。如果這關都能難倒對方那麼必然是麼有見識的!

能夠更好的活出自己的人,就肯定能有一個愛她的人來到他的世界。

今年三十,兩年前家暴離婚。現在好不容易遇到喜歡的人,他家卻因為年紀差了五歲堅決反對,感覺自己很失敗

6樓:溫暖的成長

這算什麼失敗,自己努力追求沒有達到預期的期望,只能算是失望。苦難往往是曙光的前奏。

要是真的不能在一起,也不要勉強,對的人也要對的時間才是真正的合適。

一生中遇見喜歡的人不會只有一兩個,也許轉角就會遇到愛。

先努力活好自己。

7樓:再來一碗湯

先不要氣餒呀

兩人之間的事還是講究緣分

你覺得好

那邊未必這麼想

人家愛你愛的死去活來的

你可能就沒有一點點心動

所以呢不要想那些不愉快的

這與做人成功與否沒有任何關係

人海茫茫

稍稍堅持

總會有讓你心滿意足的人來到你身邊!

8樓:愛喝粥

離婚就兩種方式,一個協商到民政局離婚;一個的訴訟到當地人民法院離婚。男人家暴如果想離婚,對方不同意的情況下,只有到法院起訴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9樓:匿名使用者

再努力一下,別這麼快就放棄

10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社會很文明,不結婚也可以生活在一起

11樓:

也許是緣分還沒有到吧,如果他家裡反對的話,我覺得你還是不要再堅持了,因為家裡的反對多多少少都會影響到他,而且你們又是二婚,以後會有各種的摩擦,他不一定會永遠站在你這一邊,所以你還是要考慮清楚。 已經有過一次失敗的婚姻了,所以你要特別謹慎,不要再經歷一次失敗,否則會對你的人生產生很大的陰影。

我家暴離婚,獨自帶大兒子,他今年28歲,卻視我為仇人, 30

12樓:暄青

慢慢來,試著與孩子溝通,找到問題關鍵一定可以有改善的

13樓:誠夏愛明

問題確實很嚴重!兒子快30歲了,還是這樣子!我的建議是找心裡醫生,讓他來幫你解決!他有嚴重的心裡疾病!

14樓:牛霞吧

可以找心理醫生**,你說這種情況,真讓人耽心!

15樓:我是你好姐夫

作為一個母親,你只有用愛感化他

16樓:藉口

不知道你的家庭經濟條件是什麼狀況,如果可以的話,可以去諮詢下心理醫生,最好是靠譜的,有名氣的,不要去找普通太大眾化那種,你可以諮詢專業的意見,個人覺得比較好

遇到家暴,要離婚,財產怎麼分配?

17樓:華律網

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相關規定,由於因家庭暴力導致離婚案件,無過錯方可以要求有過錯一方進行家庭暴力離婚賠償。家庭暴力離婚賠償範圍是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兩個方面。

我很想離婚,離婚真的不容易嗎?

1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只是七年就不愛了

就算離婚再找一個也就只能維持七年

還不如多溝通 過好現在的生活

19樓:殺魂一刀斬

想你這種女人真的很自私,你以為想結婚就結婚想離就離。孩子都這麼大了,一點責任感都沒有。如果你硬要離婚的話先不說你丈夫,肯定會影響你的孩子。。

「他對我已經很好,只是,愛情不是你對一個人好就行。沒有感覺只是搭夥過日子的婚姻不是我想要的。」日子過好了,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沒感覺當初為什麼在一起,早幹嘛去了。。

你老公對你很好你為什麼不好好去珍惜。。結婚後的感情確實比剛認識淡很多,但你們在一起7年中同過甘苦共過患難,你為什麼不想想這些。依我看你是又看上別人了才嫌棄你老公的。。。

像你這中女人我鄙視你!!!!!!!!!!!!!!!!!!

20樓:匿名使用者

想離就離唄,自己過的不開心,不愛了為什麼不可以離?這麼在意別人的眼光幹嘛,這是自己的事,能捨得就離,捨不得就不離,何必來徵求別人的意見,這是個人的權利和選擇,建議永遠是建議,不能妨礙人身權利

21樓:匿名使用者

我想說的是,朋友,能想想你以後的生活嗎?能考慮下對孩子的影響嗎?

你老公一定很痛苦吧?!

他和我現在的情況一樣。

對老婆很好。也很信任自己的老婆。結果,卻被告知要離婚。不同的就是,我的孩子只有一歲八個月。我家裡條件稍微好點。什麼都有了。

我用盡所有的辦法挽留,依舊是態度堅決的要離婚。她家人,閨蜜以及我父母,所有人的勸說。所有人都告訴她,離了後,她會後悔的。就是不聽。要離婚。

我完全無法明白她是怎麼想的。就像我完全不能明白,你要離婚的目的。

離了真的有那麼好嗎?

他有在外面玩曖昧關係嗎?他有賭博嗎?他對你不好嗎?他不愛你嗎?你就不能為孩子考慮下嗎?這些是我想問你的。同時,也是想問我老婆的。

你們都是有家有孩子的人了,能別再鬧了嗎?

22樓:匿名使用者

離就離把,不要把什麼事都向大家說出來。也不要侮辱你丈夫,說他不洗澡不刷牙,這樣說出來就不怕得報應?其實你自己是什麼樣的人你不清楚嗎?

你兩在一起你洗過幾次碗?我肯定的說不超過三次,你做過幾次飯,一雙手算的過來,洗過幾次衣服?7年可以說少的可憐。

你老公天天上班接送小孩做飯給他吃洗衣服幫小孩洗澡,做完了這一切要一下手機怎麼了,你每天玩手機到一點左右,你怎麼不說?不要以為自己長的還可以就覺得自己很優秀了,向你這樣的就是缺渣男的收拾你,你就舒服了。你還是早點離把,讓你老公脫離苦海。

23樓:探

你好好想過離婚後的生活沒有,如果想好了,那就選擇離婚也沒錯,做自己不後悔的事就好

24樓:吳名小孩子了

我也想離婚,過的好累,人累,

心累,還有一個9歲的兒子,

感覺走到了盡頭,

25樓:愛穿拖鞋

離婚的方式有兩種選擇,第一種是協議離婚,第二是訴訟離婚。協議離婚的話只要雙方同意就可以,帶上雙方的結婚證、戶口薄、身份證、離婚協議書、**這些材料,去雙方任意一方的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如果只是你想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你就只能訴訟離婚,但訴訟離婚耗時較長,程式複雜,並且如果不存在法定離婚的情形時,法院判決離婚的可能性很小,需要二次訴訟才能把婚離掉(法定離婚情形:

家暴、遺棄、虐待、吸毒、賭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以上、難以**的身體缺陷或疾病等)。

現在離婚的多嗎?因為什麼離婚的?

26樓:姑蘇鋌

現在這麼多人離婚,是因為現代社會比較開放,也比較民主,自由。人的自由度大了,稍微感覺不滿意就想改變造成的。離婚的原因有多種,一般是因為雙方感情確實破裂,沒有和好可能;否則,就不會離婚。

其他原因有一方吸毒、賭博、家暴且屢教不改等。

《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27樓:鈔波母芳華

離婚再多還是比結婚少得多,離一次婚,財產少一半,離兩次婚,成為貧下中農,離三次婚,就再也別想結婚!

結婚叫戰略聯合,離婚叫結盟破裂!

28樓:銳萍默玥

離婚性離婚男性主要情

29樓:金麥皇家kmr優諾蛋糕

一個人活得要真實一點

過不下去了想離婚

30樓:東水冬

真的過不下去的話,還是可以離婚的,只要是你自己的想法,堅持你自己的內心,對你來說是一種解脫的話,其實也是可以去離婚的,就哪怕他那個還算是不錯,但是對你來說,你自己接受不了,是可以離婚的,我並不會說去支援,也不會說去反對,然後夫妻之間可能會有些磨合的,但就是時間久了,可能真的會失望,你去離婚也算是正確的吧,也算是很正常的事情,這個我不會去反對,也不會說去堅持,還是在你個人?

31樓:秦相

過不下去就不過了唄!以我個人的觀點來說,我不會喜歡你這樣的女人,因為太把自己當回事,以前漢奸的世代一定會有你一個,沒底線立場不堅定,沒見你們心往一處使,努力的珍惜對方,規劃未來,你過你的,他過他的,你們又何必在一起呢?早分早拉倒吧。

你啊!找個聖人或馬雲財主也能挑出毛病來,是誰的問題你自己最清楚,得瑟吧。

32樓:愛我凌源

人生一世遇到一個真心對自己好的人不容易,男人已經為了挽留你付出很多,改變很多,只是你想要的太多,太不懂得滿足了,應該是你年紀太小,經歷太少,你的想法和你的父母說一下,看看他們的意見,生活本來就是平平淡淡的,如果說你覺得現在的生活不是自己想要的,那麼你也有權利離開,但真的像歌中唱到的,有些人一旦錯過就不在,將來你再想回頭已經不可能了。

3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還在迷茫,對於未來沒有規劃,那你就先考慮好了,再決定吧。有時候你適當改變一下,或許婚姻還有轉機。

34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兩家說好了男方支付你的學費與生活費就繼續過吧不然離婚以後你的學費與生活費從**來呢?不要自己給自己找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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