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傷期間不配合醫師治療屬於什麼行為

時間 2022-07-08 07:05:02

1樓:程敬繩成龍

已經註明要求他出院這個事情,很無奈。。,有醫囑,而且後期的**與交通事故用藥基本無關,就可以基本否定後期的費用。診斷證明到交通隊以後,你就可以交押金提車。

然後就可以不理他了。他再想找你索賠就需要跟你談,或者到法院。起訴你的時候。

因為無法界定。只有一件事可以做,就是最後不賠他,他最後出院的時候會開診斷證明交到交通隊,你需要要求法院到醫院病案室提取住院病案。如果病案中。

當然法院在判決的時候會酌情處理

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事情,很無奈。。。因為無法界定。只有一件事可以做,就是最後不賠他,他最後出院的時候會開診斷證明交到交通隊。

診斷證明到交通隊以後,你就可以交押金提車。然後就可以不理他了。他再想找你索賠就需要跟你談,或者到法院。

起訴你的時候,你需要要求法院到醫院病案室提取住院病案。如果病案中,有醫囑,已經註明要求他出院,而且後期的**與交通事故用藥基本無關,就可以基本否定後期的費用。當然法院在判決的時候會酌情處理。

3樓:匿名使用者

拒絕**。造成的擴大損失由其承擔。這個需要舉證,一般很難,可由法醫鑑定!

交通事故受傷人一直住院不出院怎麼辦

4樓:律界歐途歐

發生交通事故後,傷者就是賴著不出院怎麼辦?

5樓:我愛吃糖豆豆

交通事故受傷人一直住院不出院的應對措施:

一是,對於在交通事故中遇到了因車方致使人員受到了輕微的傷害後,在保證受害者及時就醫後,千萬不要操之過急,三番五次去催促對方,也更不要去為其墊付任何費用,一直等待對方自己認為傷情全愈後,提出解決時再與之理論為好。急於求成是處理交通事故傷人賠償之大忌。

二是,對方在醫院只是接受一般的醫療,而實際沒有住院的行為,平常人們稱為叫做「掛床」,這肯定不是屬於正常的行為,如果是向有神侃的人們**疾病時,掛床的行為社保局也是不可能允許的,甚至還會對就診的醫院進行處罰的。但是對於交通事故中患者的這種情況就不在此例了。因此,醫院也不可能承擔什麼責任的。

不過此醫院通常可能不屬於那種正確的市級醫院。當事人可以去給對方講,對方的就診醫院一定要是縣市級醫院的醫療發票才能報銷,如果是這種只知掙錢,不講醫德的醫院所開具的單據,保險公司是不可能為之報銷的。並告訴對方讓他直接去法院起訴解決賠償事宜。

三是,與此同時你要交警的主辦警官和保險公司保持溝通,並向他們通報對方的就醫實情,為日後的調解和訴訟作準備。

四,以醫院的意見為準。對於人為故意擴大的損失,可以拒絕賠償。

五,其次,交警扣車的目的是對車輛技術狀態與交通事故的關係進行檢驗,既然已經報警處理了,那麼交警應該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如果按你所描述的現場情況,你的車已經是停住的了,那麼應該是電動車負主要責任,那麼交警是沒有理由扣你的車的。

六,你的車應該購買了交強險的,那麼不管是誰的責任,保險公司都是應該賠償的給傷員的,這是這裡交強險的目的。

七,所以你根本不用著急,只要及時催促交警出事故責任認定書,知道自己所負的責任,做到心中有數,就不怕對方耍賴了。

6樓:天蟾如月

以醫院的意見為準。對於人為故意擴大的損失,可以拒絕賠償。

7樓:為你解答把

如果交通事故人一直不出院的話,可以**尋求警察的幫助

8樓:信念

現在扣車有期限的,到期必須放車

交通事故受傷後一般什麼時候評殘

9樓:華律網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有很多當事人對傷殘鑑定的時間往往把握不準確,這就導致一些傷殘鑑定結論在打官司的過程中沒有辦法得到法院的支援。今天我就給大家分享交通事故的傷殘鑑定應該在什麼時候完成。在交通事故中受傷致殘的當事人,在醫院**終結出院後,就可以進行傷殘鑑定了,如果有內固定物的,就必須要等到內固定物取出來,恢復後再進行傷殘鑑定。

如果在**終結前進行鑑定,這個時候**還沒有終結,對於將來**終結後,當事人是否會留下一定的傷害,是否能夠完好如初,還無法判斷,依據此時當事人的傷情做出的評價是不客觀的,因為這無法反映和體現**終結後的情況。傷殘鑑定機構可以由律師事務所委託,也可以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委託,但在委託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鑑定機構是否具備相應的鑑定資質,否則這個鑑定結論可能會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支援。法律依據:

《司法鑑定程式通則》第二十條 司法鑑定機構接受委託後,由司法鑑定機構指定的司法鑑定人、或者由委託人申請並經司法鑑定機構同意的司法鑑定人完成委託事項。《司法鑑定程式通則》第二十一條 同一司法鑑定事項應由兩名以上司法鑑定人進行。第一司法鑑定人對鑑定結論承擔主要責任,其他司法鑑定人承擔次要責任。

《司法鑑定程式通則》第二十二條 司法鑑定結論應當由本機構內具有本專業高階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司法鑑定人複核。複核人對鑑定結論承擔連帶責任。

10樓:小明的籃球社群

交通事故致殘的,應在**終結後,由具有資質的傷殘鑑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一般應在**終結,出院後進行鑑定,如有內固定的,必須待內固定取出恢復後才能做傷殘鑑定。

如果在**終結前進行鑑定,此時尚未**終結,對**終結後,受害人是否會留下一定的傷害影響,是否能完好如初,尚無法判斷,根據此時受害人的傷情做出的評價是不客觀的,無法反映、體現**終結後的情況。

傷殘鑑定機構可以由律師事務所委託,也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派、委託,也可以由當事人自行委託,但在委託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鑑定機構是否具備相應的鑑定資質,否則其鑑定結論可能會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採納。

擴充套件資料

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依據:

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依據是什麼?交通事故中有人員受傷的,需要做傷殘等級評定,以便制定賠償金額,交通事故傷殘等級的評定,需要依據下面三種情況來評定:

人體傷後**效果。

殘疾與事故、損傷之間的關係。

交通事故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傷及由損傷引起的併發症或者後遺症。

交通事故傷殘等級的評定需要根據以上三方面綜合評定。

參考資料

11樓:李建成律師

**終結後,申請傷殘鑑定。

法律依據【交通事故鑑定】交通事故傷殘鑑定的時機 交通事故造成傷殘的,其評定的國家標準是2023年3月11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釋出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18667—2002》.(以下簡稱《交通傷殘國標》) 一、評定時機: 《交通傷殘國標》3.

2條規定「評定時機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併發症**終結為準。

對**終結意見不一致時,可由辦案機關組織有關專業人員進行鑑定,確定其是否**終結。」

【交通事故鑑定】交通事故傷殘鑑定的時機

交通事故造成傷殘的,其評定的國家標準是2023年3月11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釋出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18667—2002》.(以下簡稱《交通傷殘國標》)

一、評定時機:

《交通傷殘國標》3.2條規定「評定時機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終結為準」。一般來講,提前評定可能導致傷殘等級增高,損害賠償義務人的利益;延後會使傷殘等級偏低,損害傷者利益。

所以,應當在**終結後及**定。所謂**終結,一般指臨床醫學一般原則所承認的臨床效果穩定。**終結不等於**。

12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雖然規定為**終結後,但不同傷情發生到能鑑定的時間會有所不同,建議諮詢你擬去鑑定的鑑定機構。

如骨折加鋼板固定了,你**後還有拆鋼板,當然不是一年後拆鋼板才能鑑定,是**傷情穩定後一定日期就可以鑑定了。

13樓:盈科高律師

交通事故的評殘有兩種方式,一種是自行委託即自己委託鑑定機構進行評殘,另一種是向法院申請做鑑定。評殘的時間各地法院和鑑定機構把握的尺度不一樣,建議您諮詢當地律師。

14樓:暮雨瀟瀟

交通事故傷殘評定須知

一、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在**終結後,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或者起訴後向法院申請傷殘評定。

二、傷殘評定前應準備以下病情材料:

1、身份證、醫院的診斷證明、住院病歷(影印件)。

2、骨折傷者要準備受傷初期及**期間的x光、ct片。

3、交通隊、法院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委託書。

三、法醫可根據病情需要做進一步檢查。如評定材料不足後未到評定時機不予受理。建議:骨折及輕、中度顱腦損傷3個月以上,高度顱腦損傷6個月以上進行評定。

交通事故報警後不配合處理的怎麼辦?

15樓:答得不對

您好:關鍵是看發生了什麼型別的交通事故,如果是非道路交通事故或者是不涉及第三方損失的單方肇事,交警有可能會不去現場處理,有可能要報派出所處理了,如果都不去處理,而保險公司要求必須報交警的話,您可以將您報警記錄向保險公司出示,比如通話是錄音或者是通話的記錄來證明你已經履行了報警的義務。

希望此回答能幫到您

16樓:巧米樂

一、交通事故對方不配合調解

交通事故對方不配合調解的,可以找負責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處理,不願意處理的,可以要起訴到法院。

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日。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製作調解書送交各方當事人,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後生效;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製作調解終結書送交各方當事人。

二、交通事故對方不肯負責任,怎麼樣起訴

交通事故致身體受傷、殘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訴訟的時效為1年。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其民事訴訟時效為2年。既有人身傷害又有財產損失的,訴訟時效應分別計算。

1、訴訟時效不是從事故發生之日起算的,而是從當事人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權者主張權利,時效就不開始計算。

2、對於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 ,民法通則的規定是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傷情明顯的,應從傷害之日起計算,傷情需要**的,應從**結束之日起計算,因為這時,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權利。傷情當時不能發現的,應從傷情被發現之日起計算,當然,得有相關的證據證明後發現的傷情為交通事故所致。

3、對於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傷害的,訴訟時效是一年,沒調解的自醫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第二天計算,醫療終結或者定殘之後雙方參加調解的,自調解終結之日起第二天計算。如果沒有人身傷害的,訴訟時效是兩年。對於二00四年七月一日後的交通事故, 可以不經過調解直接起訴。

交通事故車主不配合,交通事故對方全部責任,但不配合賠償

首先明確一點,你們在交通事故後,是否留下相應的證據,比如現場雙方書寫的責任認定協議或者賠償協議,另外當時是否有交警的出警記錄,或者後期交警協調的記錄。如果只是口頭的說傷後賠償,那就比較麻煩,但是也可以上訴。如果有證據,可以直接起訴。交警是負責給你們事故進行責任鑑定的,傷情鑑定由相關醫院和傷情鑑定部門...

交通事故對方全部責任但不配合賠償

壽浚 1 你不能自己先修理車的,必須要對方保險公司定損後才能修理的!如果對方保險公司不承認你私自修理的 你就麻煩啦!2 肇事車輛的保險公司沒有把你的車子定損,當然沒有辦法修理你的車啦,你要問問對方的保險公司為何還不定損,實在不行投訴對方的保險公司!至於訴訟,比較麻煩,不建議你走這個途徑,起訴的話,你...

交通事故對方全責不配合結案怎麼辦

華律網 交通事故發生在別人故事,發生在自己身上就是事故,發生交通事故都是大家不願意的事情,但是既然已經發生了,大家最重視的就是賠償的問題,大部分案件都可以通過於責任方協商解決賠償問題,但總有一部分責任方不肯賠償,那麼遇到這種問題,應如何應對呢?在這裡有兩個方式,第一,請專業律師介入與責任方談判,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