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長春北方化工灌裝裝置股份****
一、分包的定義
1、分包分為專業工程分包和勞務作業分包。
專業工程分包,是指施工總承包企業將其所承包工程中的專業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
的其他建築業企業完成的活動。
勞務作業分包,是指施工總承包企業或者專業承包企業將其承包工程中的勞務作業發包
給勞務分包企業完成的活動。
2、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須具有相應的資質,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承攬業務。
二、合法分包應具備的條件
1、合法分包須具備四個條件:
(1)按照合同約定或者經招標人同意,可以將中標專案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
分包給他人完成。
投標人根據招標檔案載明的專案實際情況,擬在中標後將中標專案的部分非主體、非關
鍵性工作進行分包的,應當在投標檔案中載明。
(2)分包單位應當具有相應的資質條件;
(3)專業工程分包除在施工總承包合同中有約定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專業分包
工程承包人必須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
勞務作業分包由勞務作業發包人與勞務作業承包人通過勞務合同約定。勞務作業承包人
必須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務;
(4)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2、分包工程發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應當依法簽訂分包合同,並按照合同履行約定的
義務。分包合同必須明確約定支付工程款和勞務工資的時間、結算方式以及保證按期支付的相應措施,確保工程款和勞務工資的支付。
分包工程發包人應當在訂立分包合同後7個工作日內,將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分包合同發生重大變更的,分包工程發包人應當自變更後
7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協議送原備案機關備案。
3、分包工程發包人應當設立專案管理機構,組織管理所承包工程的施工活動。專案管理機構應當具有與承包工程的規模、技術複雜程度相適應的技術、經濟管理人員。其中,專案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專案核算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是本單位的人
員。以上所指本單位人員,是指與本單位有合法的人事或者勞動合同、工資以及社會保險關係的人員。
4、分包工程發包人可以就分包合同的履行,要求分包工程承包人提供分包工程履約擔
保;分包工程承包人在提供擔保後,要求分包工程發包人同時提供分包工程付款擔保的,
分包工程發包人應當提供。
5、公路工程專案分包特別規定:
(1)、施工單位可以將非關鍵性工程或者適合專業化隊伍施工的分部工程分包,允許分
包的工程範圍應當在招標檔案中規定,分包的工程不得超過總工程量的30%。工程分包計劃和所有分包協議須報監理工程師審查,並報專案法人同意。
(2)、施工單位可以直接招用農民工或者將勞務作業發包給具有勞務分包資質的勞務分
包人。施工單位招用農民工的,應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並將勞動合同報專案監理工程師和專案法人備案。
施工單位和勞務分包人應當按照合同按時支付勞務工資,落實各項勞動保護措施,確保農民工安全。
針對建築施工總承包單位對其勞務、專業分包招投標法有什麼規定
2樓:匿名使用者
一、分包的定義
1、分包分為專業工程分包和勞務作業分包。
專業工程分包,是指施工總承包企業將其所承包工程中的專業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
的其他建築業企業完成的活動。
勞務作業分包,是指施工總承包企業或者專業承包企業將其承包工程中的勞務作業發包
給勞務分包企業完成的活動。
2、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須具有相應的資質,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承攬業務。
二、合法分包應具備的條件
1、合法分包須具備四個條件:
(1)按照合同約定或者經招標人同意,可以將中標專案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
分包給他人完成。
投標人根據招標檔案載明的專案實際情況,擬在中標後將中標專案的部分非主體、非關
鍵性工作進行分包的,應當在投標檔案中載明。
(2)分包單位應當具有相應的資質條件;
(3)專業工程分包除在施工總承包合同中有約定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專業分包
工程承包人必須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
勞務作業分包由勞務作業發包人與勞務作業承包人通過勞務合同約定。勞務作業承包人
必須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務;
(4)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2、分包工程發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應當依法簽訂分包合同,並按照合同履行約定的
義務。分包合同必須明確約定支付工程款和勞務工資的時間、結算方式以及保證按期支付的相應措施,確保工程款和勞務工資的支付。
分包工程發包人應當在訂立分包合同後7個工作日內,將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分包合同發生重大變更的,分包工程發包人應當自變更後
7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協議送原備案機關備案。
3、分包工程發包人應當設立專案管理機構,組織管理所承包工程的施工活動。專案管理機構應當具有與承包工程的規模、技術複雜程度相適應的技術、經濟管理人員。其中,專案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專案核算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是本單位的人
員。以上所指本單位人員,是指與本單位有合法的人事或者勞動合同、工資以及社會保險關係的人員。
4、分包工程發包人可以就分包合同的履行,要求分包工程承包人提供分包工程履約擔
保;分包工程承包人在提供擔保後,要求分包工程發包人同時提供分包工程付款擔保的,
分包工程發包人應當提供。
5、公路工程專案分包特別規定:
(1)、施工單位可以將非關鍵性工程或者適合專業化隊伍施工的分部工程分包,允許分
包的工程範圍應當在招標檔案中規定,分包的工程不得超過總工程量的30%。工程分包計劃和所有分包協議須報監理工程師審查,並報專案法人同意。
(2)、施工單位可以直接招用農民工或者將勞務作業發包給具有勞務分包資質的勞務分
包人。施工單位招用農民工的,應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並將勞動合同報專案監理工程師和專案法人備案。
施工單位和勞務分包人應當按照合同按時支付勞務工資,落實各項勞動保護措施,確保農民工安全。
關於工程分包的規定有哪些
3樓:華律網
分包活動中,作為發包一方的建築施工企業是分發包人,作為承包一方的建築施工企業是分承包人。根據交易物件的不同,建築工程分包包括專業工程分包和勞務作業分包兩類。專業工程分包,是指施工總承包企業將其所承包工程中的專業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其他建築業企業完成的活動。
勞務作業分包,是指施工總承包企業或者專業承包企業將其承包工程中的勞務作業發包給勞務分包企業完成的活動。按照合同簽訂形式分為自由分包,指定分包和獨立分包。勞務分包方式指自帶勞務承包、零散的勞務承包、成建制的勞務分包。
1、自帶勞務承包是指建築勞務分包公司將所承建的部分工程通過簽訂承包合同的形式,交由本公司職工具體承包施工,該承包人自招工人。2、零散的勞務承包。指企業臨時僱用,往往是為了一個工程專案而臨時招用工人。
3、成建制的勞務分包。是指以企業的形態從施工總承包企業或專業承包企業處承包勞務作業。
4樓:夢中雨滿羅蘭玉
一、在工程分包常識中,建築工程分包的法律規定如下:
我們根據《建築法》的有關規定內容如下:
1、根據工程分包常識中《建築法》的第二十八條,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築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築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2、根據工程分包常識中《建築法》的第二十九條,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建築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
3、根據工程分包常識,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4、根據工程分包常識,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5、根據工程分包常識中《建築法》的第四十五條,施工現場安全由建築施工企業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
6、根據工程分包常識中《建築法》的第五十五條,建築工程實行總承包的,工程質量由工程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將建築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應當對分包工程的質量與分包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分包單位應當接受總承包單位的質量管理。
7、根據工程分包常識中《建築法》的第六十七條,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的,或者違反本法規定進行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8、根據工程分包常識,承包單位有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的,對因轉包工程或者違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與接受轉包或者分包的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二、在工程分包常識中,進行建築工程分包的要求如下:
我們按照工程分包常識中的《建築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合法分包應符合四個條件:
1、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進行分包,但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建築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
2、分包單位應當具有相應的資質條件;
3、除總承包合同約定的分包外,其他分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
4杜娜紅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凡違反上述條件之一的,應定為違法分包。也就是說,一般建築工程如果不符合上列要求的話,就是違法分包。
拓展資料
在工程分包常識中,工程分包和轉包的區別主要表現在:
1、在工程分包常識的分包中,承包人與分包人承擔連帶責任,在轉包中,轉包人與轉承包人不承擔連帶責任;
2、在工程分包常識中的分包行為,只要不是分包建築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內容或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等違法分包行為,則在發包人同意的情況下是為法律所允許的,而轉包行為則被法律所禁止
(法律依據見《合同法》第272條、《招標投標法》第48條、《建築法》第24條的規定)。
也就是說,工程轉包和分包的區別在於轉包是違法的,在一定條件下分包是合法的,兩者的定義也不同。
「建築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是什麼意思
知心炎珏 該句話的意思是發包人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之後,總承包人或者勘察 設計 施工承包人經發包人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己完成。上述規定是法律強制性規定,如果承包單位將主體工程分包給勞務公司,簽訂了合同應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而無效。...
對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的質量責任有怎樣的規定
總承包承單位擔連帶責任,分包單位接受總承包單位的質量管理。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相關規定如下 1 第五十五條 建築工程實行總承包的,工程質量由工程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將建築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應當對分包工程的質量與分包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分包單位應當接受總承包單位的質量管理。2 第五十八...
總承包單位能不能將專業工程分包給總承包資質的單位
麼破1自我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規定 第二百五十三條 承攬工作的完成 承攬人應當以自己的裝置 技術和勞力,完成主要工作,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承攬人將其承攬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應當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負責 未經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第二百五十四條 承攬人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