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離婚律師張麗珍
離婚證和離婚協議丟了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17條,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離婚協議書和離婚證丟失怎麼補辦
2樓:律說律答
一般情況下離婚的檔案都是在婚姻登記機關儲存的,而當離婚證還有離婚協議丟失的話是可以到辦理離婚的婚姻登記部門進行申請補領的。明確補辦部門後,雙方當事人只需要帶上相應的證明資料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即可,這時只需要等待婚姻登記機關將二者真實婚姻關係查證確實屬實後,雙方等待一段時間,婚姻登記就會補發離婚證和離婚協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離婚證和離婚協議丟失怎樣補辦
3樓:律師陳紀豹
法律分析:離婚證和離婚協議丟失,當事人可以去婚姻登記機關補辦。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五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建立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登記檔案應當長期保管。具體管理辦法由***民政部門會同國家檔案管理部門規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離婚證和離婚協議丟失怎麼補辦?
4樓:蔣雨軒學姐
夫妻雙方感情破裂的可以協商離婚,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帶上相關資料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離婚手續,婚姻登記機關在離婚手續辦理完成之後就會當場發放離婚證。一般情況下離婚的檔案都是婚姻登記機關儲存的,而當離婚證還有離婚協議丟失的話是可以到辦理離婚的婚姻登記部門申請補領的,當事人只需要帶上相應的資料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即可,待婚姻登記機關查證確實屬實的情況就會補發離婚證和離婚協議。
法律依據: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建立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登記檔案應當長期保管。
具體管理辦法由***民政部門會同國家檔案管理部門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離婚證和離婚協議丟失了怎麼補辦
5樓:離婚律師張麗珍
離婚證和離婚協議丟失補辦的方式:一般情況下,遺失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等材料,依法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經前述機關審查,確認情況屬實的,應予以補發。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五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建立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登記檔案應當長期保管。具體管理辦法由***民政部門會同國家檔案管理部門規定。
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離婚證丟了真的能補辦嗎?離婚證丟了可以補辦嗎
可以,哪一方的離婚證丟失的,就由哪一方申請補領即可 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 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條例 的規定 第十七條 結婚證 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 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
離婚證辦了多久能再辦結婚證,離婚證丟失了需要重新補辦才能再次辦理結婚證的嗎?
離婚證辦理成功後馬上就能辦理結婚證了。結婚證辦理沒有對再婚時間進行限制。結婚登記大致可分為申請 審查和登記三個環節。一 申請 1 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1 戶口 2 居民身份證 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離婚...
夫妻可以不領離婚證協議離婚嗎,我想問下協議離婚算正式離婚嗎?沒領離婚證
1 確切地說,你們是無效婚姻。94年2月1日之前執行的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 規定認定為事實婚姻,94年2月1日之後至2003年10月1日認定為非法同居。現在94年2月1日執行的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 已經廢止。現在執行的是2003年10月1日以後執行的新的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 2 無效婚姻,當事人不具有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