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老人不能自理的話,敬老院應該盡什么責任和義務

時間 2022-09-25 03:15:02

1樓:潘異

如果這個老人沒有絕後,最好不要輕易送去敬老院,畢竟,那裡雖然可以生活下去,卻沒有了親情;

因為特殊情況送去了敬老院,作為老人的孩子們,應該懂得感恩,而不應該用挑剔的心態看待敬老院的服務生,因為,他們是在幫那種不孝子孫盡孝道;

錢是賺不完的,為了錢可以捨棄親情的人,就算髮財了,又能怎樣?起碼做人有大缺陷

2樓:桂林山水雲天下

敬老院是國家為孤寡老人而設立的機構,只要符合要求的老人所有生活都有國家來負擔,包括不能自理也會有人來照顧老人的生活起居。

3樓:督雅

我們這裡的敬老院對不能自理的老人就不收留了。讓回家,叫家人想辦法。他們沒有責任和義務。

4樓:匿名使用者

照顧老人的生活起居,關心老人的身心健康

5樓:來自玉蒼山欣慰  的露娜瑪麗亞

通過你的敘述,出現這樣的情況,就要看你是繳了多少錢一年了。如果你交了高階服務的,老人就可以享受單間,享受的服務也更具體,服務也更周到。所以在進養老院之前就要跟養老院談好老人在養老院所能夠享受的服務範圍。

祝你好運快樂!

6樓:匿名使用者

沒錢的話,什麼責任和義務都不用,那是家屬的義務

敬老院對老人應有什麼樣的責任和義務

7樓:農村男孩

為老年人養老服務的社會福利事業組織。又稱養老院。西方國家的養老院通常由地方**或慈善機構主辦,接收靠福利救濟或低收入的老人。

中國的敬老院是在農村實行「五保」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中國農村鄉鎮普遍辦了敬老院;城市街道也有興辦敬老院的。敬老院的收養物件主要是五保老人,有條件的敬老院還接收享受退休金待遇的自費老人。

堅持入院自願、出院自由的原則。許多地區還為優撫物件的孤老興辦光榮院,吸收符合條件的物件入院。敬老院貫徹集體事業集體辦的原則,入院老人的生活費、醫療費喪葬費等的供給,均由集體承擔,統籌解決。

貧困地區的敬老院,集體組織供給有困難的,由國家給予補助。敬老院的宗旨是敬老養老,把安排好老人的物質生活和文化生活放在首位。敬老院經常組織老人蔘加一些力所能及的生產勞動和適合老人特點的文娛體育活動。

有的鄉鎮把敬老院辦成老年人的活動中心,為鄉、鎮社群的老人提供福利服務。

敬老院照顧不能自理的老人怎麼樣?專業嗎?

8樓:普親養老院

敬老院對於照顧不能自理的老人還是很專業的,判斷專業不專業可以參考一下幾點:

(1)保持老人身體清潔。一些高齡、患病的老人在日常生活中不能維持個人的 清潔衛生,需要老人護理員的幫助。

(2)每日護理。早晚要幫助老人洗臉、刷牙,對於戴有活動假牙的老人,要注 意假牙的護理;每晚睡前要為老人洗腳,天氣熱時還要為老人擦身或洗澡。

(3)每週護理。每週要為老人洗頭、洗澡1 ~2次,內衣、床單換洗1〜2次。 衣服、被褥若被打溼或弄髒要及時更換,以保持**的清潔衛生。

如果以上都可以做到。那就可以所很專業了。老人也會很舒適。

9樓:

老人如果不能自理的話,可以考慮醫療+護理的護理病房,醫院的護理病房總體的醫療和護理水平,應該會更專業一些,華北醫院就有這樣的病房!

10樓:彝臥褧籽

一般照顧的都不錯的,會有專門的護理人員,不過也要詳細問清楚了,時不時的就去看看老人。千禾養老不錯,是北京的連鎖養老機構,有分院的,護理人員也有經驗

老人在養老院生病去世,養老院也需要擔責合理嗎?

11樓:足球**專家

最近一個養老院被人告上法庭,因為養老院的老人因為病情嚴重醫治無效死亡,但是家屬心裡十分氣憤,覺得養老院不負責任造成老人的離世,後來經過兩次審理以後,養老院依舊要付百分之五的責任,這件事情引起大家的關注。

現在大家的問題是,老人生病的情況下死亡,是不是養老院也要有一定的責任,如果有責任的話,那麼養老院就需要重新考慮老人的照顧方法了!其實我覺得這個案件只是一個案並不是說老人有病的去世,就一定是養老院的責任。

我們可以分析一下這個案子,老人入住養老院的時候,家人和養老院有合同存在。這點來說養老院其實已經沒有太大的風險,不過一段時間之後,老人出現肚子疼的情況,這時候養老院並不是選擇直接把老人送進醫院,而是留下來觀察。

可是後來老人的狀態越來越差,老人的子女這才決定把老人送到醫院裡面。到醫院以後,老人已經出現嚴重的生命危險,醫院趕緊搶救老人,但是因為病情已經延誤,老人終於沒有救治過來,最終離開人世,造成悲劇出現。

這個案子裡面,其實養老院和家屬都有責任,一方面來說在老人出現不舒服的時候,養老院應該第一時間把老人送到醫院,可是養老院選擇的是叫來老人子女,這樣的情況下,其實老人的病情已經耽誤,這樣養老院的責任就出現了。

當然子女的責任也不小,他們來到養老院以後,也沒有及時的送到醫院,這才最終導致老人離世。因此這件案子養老院有責任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養老院當時直接送老人去醫院的話,那麼養老院自然也就不會有任何的責任。

所以老人在養老院去世,只要養老院合理合法,認真的完成自己的工作,將老人照顧好,那麼養老院自是不會有責任的,如果有失誤的話,那麼必然有責任!

12樓:匿名使用者

回答:合理。首先我們知道什麼要送到養老院去?

當然是因為現在生活壓力大,物價飛漲。子女為了應對壓力不得不出去工作,就得有專門的人來照顧老人們。養老院將老人們聚到一起,統一管理,既然有管理之責,那麼老人生病去世養老院必然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

試想一下,如果將老人們送到養老院後生病去世,養老院一點責任都沒有。那這還叫什麼養老院,都可說是刑場了!當然本案有特殊性:

家裡人得知情況後並沒有採取應對措施,因此家庭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既然雙方都有責任,那麼養老院承擔百分之5也是理所當然。

不過這並不代表所有的老們們在養老院生病去世都有責任,那這個世界又要亂套了!老人們是屬於一個特殊的群體,本身來說他們就屬於容易生病感冒、也容易遭受病毒侵害的群體。因此很容易有個小災、小病的,而且由於老人們體質普遍較弱。

很有可能一場對於年輕小夥的小感冒,對老人直接變成了滅頂之災。不要以為這是危言聳聽,這樣的例項不在少數。

其實老人連續10天出現上吐下瀉的事情,養老院作為一個專門照看老人的地方。應該就有所警惕,畢竟照顧著這麼多老人,而老人也是容易「出世」的群體。對於這種情況,完全可以告知家屬,如果家屬不予理會,那麼養老院有權簽署一份「無責申明」,如此一來,更有助於規範雙方責任。

13樓:無名小

養老院裡老人去世,家人將養老院告上法庭。到底是家人在老人身體不適時應對不當,還是養老院存在的確明顯過失。各持說辭,讓人無法分辨。但是卻給社會帶來不好的影響。

老人的子女認為,養老院對老人的去世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養老中心的重大過錯,給他們造成巨大的身心痛苦及損失。為此,老人子女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養老院承擔老人死亡75%的責任。養老院表示子女們在得知老人不適時,不接受立即送醫院的建議,反而倒打一耙。

按照當下的社會發展趨勢,如今的中青年人步入老年階段之後,「入住養老院」將成為很多人的必經之路。而目前高階養老院很少,其費用也不是一般老百姓能承受的。現在的養老院大多數都是民辦或民辦公助。

對於這些養老機構,一方面要進行保護,否則今後更是無人出資,無人敢於經營。養老院如果辦不下去,或者今後形成「入院條件嚴苛,只要患有某種疾病就不收」的情況,影響的將是每一個社會成員。但是在另一方面,也要敦促養老院規範各種制度,將每一項管理規定落到實處,並且做到有據可查。

作為子女,我們要對自己的老人身體狀況做到非常瞭解,並且把具體情況告知養老院醫護人員,方便出現緊急情況應對措施。如果把老人送進養老院,要頻繁和養老院聯絡,注意老人身體狀況。作為養老院的工作人員需要更加用心的觀注老人的身體狀況,並且需具有簡單的醫護知識,可以第一時間做出有效的醫治與搶救措施,養老院也需配備專業知識,即是提升養老院自身的專業度也能更好的為老人服務讓子女放心。

14樓:龗爩齾齉靐龘

最近一則新聞報道,一位年過八旬的張老太入住養老院,卻不料發生意外情況,導致老人就醫時間耽誤。那麼責任又該誰來承擔?引起熱議。

說到養老院,客觀上來說,養老院其實是一個服務老人的慈善機構,也是一個社會組織。養老院的意義就是服務老人,為老人服務。成立養老院,那麼養老院就必須積極主動承擔照顧老人責任,自覺履行服務老人的義務。

提高養老院的服務職能,得到社會的肯定,大家的信任。但這位張老太入住了某養老院,卻發生了意料之外的嘔吐情況,當出現意外情況時,養老院應該把這位老人的安全與健康放在首要位置,但是養老院並沒有及時診治病情更沒有及時送老人到醫院就醫。養老院也沒有第一時間通知老人家屬,只是觀察病情。

老人耽誤了**,養老院的確有一部分責任。歸根結底,就是養老院的管理不夠嚴格,服務的工作人員也缺乏服務老人的強烈責任感,使養老院違背了相關規定。

再說老人子女,古人云「百善孝為先」,不得不說,老人的子女缺乏對老人的關心與愛護,作為老人的監護人,在老人發生意外情況時,並沒有第一時間趕到老人身邊。子女到了只是帶了藥品,卻忽視了老人病情的嚴重性。直到老人病情愈來愈差,才送往了醫院。

老人子女沒有決絕的主動性,一直處於被動狀態。被老人的病情左右,如果足夠關心老人,第一時間送到醫院,也許還有迴旋餘地,不至於導致老人休克。耽誤了最好的**時間。

而老人子女之所以這樣,可以看出子女足夠依賴養老院,雖說養老院有照顧老人的職責,但全權責任並不在養老院,而是子女。養老院只是服務老人,而子女應該承擔大部分責任。

老人耽誤了最佳**時間,養老院沒有送老人及時到醫院也有相當大的因果關係。但是最大責任還是在子女對老人不夠關注。老人去世,子女訴訟養老院。

但養老院與子女關係緊張,互不承認責任,互相推脫,卻是令人心寒。訴訟結果養老院降低責任到百分之五,我覺得比較合理,畢竟養老院只是服務組織,只有一部分責任,大部分責任還在子女。但是相互推卸責任不值提倡,應該摒棄。

總之應該雙方積極主動承擔各自責任。

15樓:隨而心

老人死在養老院,養老院是否擔責要分情況對待。很多情況下如果在養老院沒有責任,已經盡到職責的情況下,家屬惡意追究養老院,敲詐勒索,只會擾亂整個養老市場,未來養老院還敢收治年老以及重病的老人麼?

16樓:夏風書

這個問題要從幾方面來考慮:

第一:老人入住養老院前身體是否健康。

養老院在接收老人前,應該都會對老人進行身體檢查,看有沒有什麼疾病。如果報告顯示身體情況一切正常,那在養老院出事,養老院應該承擔責任。但也有兩種可能,身體檢查時沒有檢查出來,那就是養老院檢查專案不完善,需擔責;還有一種可能就是老人的家人知道老人身體上有什麼問題,卻沒跟養老院說明,那家人就要擔責。

第二:老人在養老院突發疾病的原因是否查明。

假設老人進入養老院前身體健康,沒有疾病,是因為養老院照顧不當,才導致老人突發疾病,那毫無疑問,責任在養老院;但如果是老人自身的問題,養老院的飲食,看護都沒有問題的話,那養老院就無需擔責任。

第三:老人生病後養老院的應對措施是否得當。

如果不是因為養老院的問題導致老人突發疾病,而且養老院也及時安排就醫了,那責任完全不在養老院,我甚至認為,養老院連那5%都不用賠償;但是如果是因為老人生病後,養老院沒有及時安排就醫,那養老院就要承擔大部分責任。

事件發生後,老人的家人應該保持理性尋找真正原因,而不是盲目把養老院告上法庭。養老院本身就是服務性機構,它的存在是為了幫你們履行贍養老人的責任。而養老院也應該盡最大可能來保護自己,比如說入院檢查更加細緻,或者完善入院合同,協調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更好地安置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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