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暗室逢燈燈
所謂權利是指國家通過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公民從事某種行為的可能性;義務則是指國家通過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公民從事某種行為的必要性。權利和義務的根本區別在於:權利可以放棄,義務必須履行。
公民的基本權利也稱憲法權利或者基本人權,是指由憲法規定的公民享有的主要的、必不可少的權利。眾所周知,公民的法律權利名目繁多、範圍廣泛,既包括基本權利,也包括一般權利。但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法,既不可能、也無必要對公民的各種權利進行規定,因此憲法所確認的只能是一些基本權利。
儘管基本權利和一般權利在本質上相一致,但基本權利具有其自身的法律特性:第一,基本權利決定著公民在國家中的法律地位;第二,基本權利是公民在社會生活中最主要、最基本而又不可缺少的權利;第三,基本權利具有母體性,它能派生出公民的一般權利;第四,基本權利具有穩定性和排他性,它與人的公民資格不可分,與人的法律平等地位不可分,因而是所謂「不證自明」的權利。
公民的基本義務也稱憲法義務,是指由憲法規定的公民必須遵守和應盡的根本責任。公民的基本義務是公民對國傢俱有首要意義的義務,它構成普通法律所規定的義務的基礎。公民的基本義務與基本權利一起共同反映並決定著公民在國家中的政治與法律地位,構成普通法律規定的公民權利義務的基礎和原則。
2樓:張同志與法同行
憲法有!憲法是基本發!規定的就是國家和人民的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3樓:取會不字名
1、平等權
2、政治權利和自由
(1)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2)政治自由權
3、宗教信仰自由權
4、人身自由權
5、訴願權
6、社會經濟與文化權利
(1)勞動權——權利和義務
(2)勞動者的休息權
(3)物質幫助權: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4)受教育權——權利和義務
(5)文化權利與自由
7、特定人的權利保護
(1)婦女權益受到國家的保護
(2)對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
(3)保護華僑的正當的權利和利益,保護歸僑和僑眷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
(4)國家和社會保障殘廢軍人的生活,撫卹烈士家屬,優待軍人家屬。國家和社會幫助安排盲、聾、啞和其他有殘疾的公民的勞動、生活和教育。
二、公民的基本義務
1、公民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公民必須保守國家祕密
3、公民必須愛護公共財產
4、公民必須遵守勞動紀律
5、公民必須遵守公共秩序
6、公民必須尊重社會公德
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擴充套件資料:
1、有的婦女在家庭關係上不能獲得與男子平等的地位和權利,而處於男尊婦卑的地位,她們在家庭重大事項中沒有發言權,經濟上沒有掌管和使用權。她們有的甚至成為只有幹活的義務而不能享受平等權利的「奴隸」。
2、在遺產繼承上,女兒往往沒有得到與兒子同等份額的遺產繼承,甚至被剝奪了繼承權。有的人認為,嫁出去的女如潑出去的水,沒有繼承權。
3、在一些農村,婦女不能同男子一樣平等地分得承包地、自留地、宅基地。
4、在一些工作、企事業單位中,女職工不能與男職工同工同酬,幹同樣的活,所得工資和獎金卻要少些。在一些單位,裁員下崗時,往往女職工被裁員下崗得多些。如此等等。
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憲法》規定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權利和自由,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與人格權,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訊自由和通訊祕密受法律保護;
(5)監督權,包括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並依法取得賠償的權利;
(6)社會經濟權利,包括勞動權利,勞動者休息權利,退休人員生活保障權利,因年老、疾病、殘疾或喪失勞動能力時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社會保障與物質幫助的權利;
(7)社會文化權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權利,進行科研、文藝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
(8)婦女保護權,包括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權利;
(9)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保護;
(10)華僑、歸僑和僑眷的正當權利和利益受國家保護。
5樓:楓橋映月夜泊
公民享有以下權利:
1.公民參與政治方面的權利:平等權、選舉權和被選舉。
3.公民的社會經濟、教育和文化方面的權利:公民的勞動權、勞動者的休息權、物質幫助權、受教育權、以及科學文化方面似的權利和自由。
4.特定人的權利:保障婦女的權利、保障退休人員和列軍屬的權利、保護婚姻、家庭、母親、兒童和老人的權利;關懷青少年和兒童的成長;保護華僑的正當權利。
公民的基本義務:
1.維護國家統一和各民族團結的義務
2.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祕密、愛護公共財物、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的義務。
3.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4.保護祖國、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的義務。
5.依照法律納稅的義務。
6.其他方面的義務:夫妻雙方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父母有撫養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瞻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公民權中基本的、主要的部分。通常由憲法加以明確規定。我國憲法對公民基本權利的規定,體現了廣泛性、平等性、真實性以及權利和義務的一致性。
公民的基本義務也稱憲法義務,是指由憲法規定的公民必須遵守和應盡的基本責任。公民的基本義務是公民對國傢俱有首要意義的義務:它構成普通法律規定的義務的基礎。
公民的基本義務與基本權利一起共同反映並決定著公民在國家中的政治與法律地位,構成普通法律規定的公民權利義務的基礎和原則。
6樓:匿名使用者
基本權利的含義:
一國憲法確認的公民在政治、經濟、文化、人身等方面所享有的基本權利。資產階級國家稱為人權、公民權。公民權中基本的、主要的部分。
通常由憲法加以明確規定。我國憲法對公民基本權利的規定,體現了廣泛性、平等性、真實性以及權利和義務的一致性。
基本權利包含的內容: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政治權利和自由,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
人身與人格權,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訊自由和通訊祕密受法律保護;
監督權,包括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並依法取得賠償的權利;
社會經濟權利,包括勞動權利,勞動者休息權利,退休人員生活保障權利,因年老、疾病、殘疾或喪失勞動能力時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社會保障與物質幫助的權利;
社會文化權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權利,進行科研、文藝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
婦女保護權,包括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權利;
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保護;
華僑、歸僑和僑眷的正當權利和利益受國家保護。
基本義務的含義:公民的基本義務也稱憲法義務,是指由憲法規定的公民必須遵守和應盡的基本責任。公民的基本義務是公民對國傢俱有首要意義的義務,它構成普通法律規定的義務的基礎。
公民的基本義務與基本權利一起共同反映並決定著公民在國家中的政治與法律地位,構成普通法律規定的公民權利義務的基礎和原則。
基本義務所包含的內容
公民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
.公民必須保守國家祕密;
.公民必須愛護公共財產;
公民必須遵守勞動紀律;
公民必須遵守公共秩序;
公民必須尊重社會公德;
公民有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的義務。
7樓:寥寥無幾
公民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就服兵役和被俘,並基本義務。
8樓:匿名使用者
一 權利是指國家通過憲法和法律所保障的,公民實現某種願望或獲得某種利益的可能性.我國公民享有以下權利:
1 公民參與政治方面的權利:平等權、選舉權和被選舉。
政治自由權、
2 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的權利:包括公民的人格、姓名權、榮譽權、名譽權、肖像權、住宅不受侵犯,通訊自由和通訊祕密受法律保護。
3 公民的社會經濟、教育和文化方面的權利:公民的勞動權、勞動者的休息權、物質幫助權、受教育權、以及科學文化方面似的權利和自由。
4 特定人的權利:保障婦女的權利、保障退休人員和列軍屬的權利、保護婚姻、家庭、母親、兒童和老人的權利;關懷青少年和兒童的成長;保護華僑的正當權利。
公民的基本義務:
1 維護國家統一和各民族團結的義務
2 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祕密、愛護公共財物、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的義務。
3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4保護祖國、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的義務。
5 依照法律納稅的義務
6 其他方面的義務:夫妻雙方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父母有撫養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瞻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的內容
9樓:夏侯梵勤福宇
(一) 公民權利和自由的廣泛性
1. 享受權利的主體十分廣泛。
2. 憲法確認並保障的公民權利和自由的範圍十分廣泛。
(二) 權利和義務的現實性
1. 實事求是,以我國現階段的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發展的實際水平為基礎,確定公民權利和義務的範圍、內容。
1) 客觀上需要的確需要、又非確認不可的就堅決寫進憲法。
2) 能夠做到的,或者經過努力可以逐步實現的,就根據能夠做到的程度,作出實事求是的規定。
3) 從實際來看,在相當長的時間內不能做到的,憲法就不予確認。
2. 規定法律和物質的保障。
(三) 權利和義務的平等性
1. 公民在權利的享有上一律平等。
2. 公民的權利和自由平等地受到司法保護。
(四) 權利和義務的一致性
1. 公民既享受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又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2. 公民的某些憲法去那裡和義務是相互結合的,如勞動權利和受教育權。
3. 權利和義務在整體上是相互促進的。
4. 權利享有附有有限條件。
論述我國公民基本權利和基本義務的內容。
10樓:宓素珠璣
所謂權利是指國家通過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公民從事某種行為的可能性;義務則是指國家通過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公民從事某種行為的必要性。權利和義務的根本區別在於:權利可以放棄,義務必須履行。
公民的基本權利也稱憲法權利或者基本人權,是指由憲法規定的公民享有的主要的、必不可少的權利。眾所周知,公民的法律權利名目繁多、範圍廣泛,既包括基本權利,也包括一般權利。但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法,既不可能、也無必要對公民的各種權利進行規定,因此憲法所確認的只能是一些基本權利。
儘管基本權利和一般權利在本質上相一致,但基本權利具有其自身的法律特性:第一,基本權利決定著公民在國家中的法律地位;第二,基本權利是公民在社會生活中最主要、最基本而又不可缺少的權利;第三,基本權利具有母體性,它能派生出公民的一般權利;第四,基本權利具有穩定性和排他性,它與人的公民資格不可分,與人的法律平等地位不可分,因而是所謂「不證自明」的權利。
公民的基本義務也稱憲法義務,是指由憲法規定的公民必須遵守和應盡的根本責任。公民的基本義務是公民對國傢俱有首要意義的義務,它構成普通法律所規定的義務的基礎。公民的基本義務與基本權利一起共同反映並決定著公民在國家中的政治與法律地位,構成普通法律規定的公民權利義務的基礎和原則。
這個一搜就出來了啊,呵呵。
公民基本的權利和義務
公民的基本權利有 法律面前的平等權 政治權利和自由,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以及言論 出版 集會 結社 遊行 示威的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 人身自由 監督權和取得賠償權 社會經濟權利 文化教育的權利和自由 婦女權益及婚姻 家庭 兒童和老人受國家特殊保護 保護華僑 歸僑和僑眷的合法權益。公民的基本義務有 維護...
憲法是如何規定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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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 公民三大基本權利是什麼? 法妞問答律師 諮詢 憲法 規定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 政治權利和自由,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 出版 集會 結社 遊行 示威的自由 3 宗教信仰自由 4 人身與人格權,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嚴不受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