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建築佔用道路是違法規第幾條

時間 2022-12-03 10:35:02

1樓:網際網路時代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八條。

無權批准徵收、使用土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非法批准佔用土地的,超越批准許可權非法批准佔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違反法律規定的程式批准佔用、徵收土地的,其批准檔案無效,對非法批准徵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應當收回,有關當事人拒不歸還的,以非法佔用土地論處。

2樓:風吹一臉

可能實際好幾個部門,用地、規劃、建設等等,用地首先是不合法的,所以違法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但是,興辦鄉鎮企業和村民建設住宅經依法批准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或者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經依法批准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同時,違反城市規劃法。

第三十二條 在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擴建和改建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設施,必須持有關批准檔案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城市規劃提出的規劃設計要求,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件。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在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件和其他有關批准檔案後,方可申請辦理開工手續。

2個法律都違反的,就是一般所說的「兩違」

違章建築物法律法規是怎樣規定的

村民堵塞,佔用村裡公共道路,是違法行為嗎?違反哪條規定

3樓:網友

是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道路從事非交通活動。因工程建設需要佔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設、增設管線設施,應當事先徵得道路主管部門的同意;影響交通安全的,還應當徵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同意。

施工作業單位應當在經批准的路段和時間內施工作業,並在距離施工作業地點來車方向安全距離處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採取防護措施;施工作業完畢,應當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礙物,消除安全隱患,經道路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驗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後,方可恢復通行。

4樓:眼鏡

看來我有必要複製貼上一次了,畢竟字太多,不好解說:::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一條 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道路從事非交通活動。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

(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

(五)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

聚眾實施前款行為的,對首要分子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5樓:愛情如小水一長

佔用村裡公共道路,違反哪條規定。

違法佔地違法建設怎麼處理

6樓:ry似錦

(一)違法佔用耕地可向當地土管部門舉報,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進行監督檢查。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規定,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改作他用,數量較大,造成耕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土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改作他用,數量較大,造成耕地大量毀壞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的規定,以非法佔用耕地罪定罪處罰:

(1)非法佔用耕地「數量較大」,是指非法佔用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者非法佔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

(2)非法佔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毀壞」,是指行為人非法佔用耕地建窯、建墳、建房、挖沙、採石、採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非農業建設,造成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種植條件嚴重毀壞或者嚴重汙染。

補充:若依法舉報,**進行徇私舞弊,可向中紀委等部門進行舉報投訴。

**紀委監察部、**組織部、最高人民檢察院等國家機關陸續公佈統一的舉報投訴**,並開通了網上舉報投訴平臺。

公民可通過網上舉報,**舉報,來信舉報。

1.**紀委、監察部 :

**:

7樓:賈俊峰律師

當事人在無土地規劃、準建手續的情況下,在農村土地上建造房屋,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也即國土資源局,可以實施行政處罰。

法律分析

對已經規劃驗收的建設專案出現的違法建設作以下處理:

(一)機關事業單位違法建設的,依法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取消單位當年評先資格。

(二)生產經營單位違法建設的有關部門按規定依法吊銷有關證照。

(三)住宅小區內違法建設的,責令業主自行限期拆除,否則依法拆除並處罰款。

對於下列違法佔地、違法建設行為進行依法及時拆除處理:

(一)對在已接受徵用的土地內突擊進行違法亂搭亂建的;

(二)違法多佔宅基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

(三)違反城市規劃經過調查確認的無主建築物、構築物;

(四)影響城市道路和市容景觀的建築物、構築物;

(五)佔用耕地建設的建築物、構築物。

對違法的建築進行強制拆除是不是合法的,要依據強拆的程式是否合法而定,如果按法律規定的程式強拆的,就合法,強拆程式不合法的,就是違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三條 依照本法規定應當給予行政處罰,而有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不給予行政處罰的,上級人民**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有權責令有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或者直接給予行政處罰,並給予有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的負責人處分。

第七十七條 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可以並處罰款;對非法佔用土地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超過批准的數量佔用土地,多佔的土地以非法佔用土地論處。

我想問一下,這個哪些違章建築可以不拆這三條是哪個法律裡規定的,第幾條?

8樓:廉妍妍

法律沒有規定但行政法規有規定 .可參考《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 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者設施,由城市人民**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有關單位和個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批准,由城市人民**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強制拆除,並可處以罰款。

9樓:愛喝粥

下列未經規劃管理部門許可的建築物、構築物,屬《規劃條例》所稱的違章建築,由規劃管理部門處理:

(一)房屋加屋、屋面升高的建築物;

(二)庭園住宅和公寓的庭院內的建築物、構築物;

(三)街坊、里弄、新村等地區建造的依附於房屋外牆的建築物、構築物;

(四)逾期未拆除的未佔用道路的施工臨時建築物、構築物。

第四條 佔用道路(包括人行道),未經公安部門、規劃管理部門批准或雖經批准但逾期未拆除的建築物、構築物等違章建築,由公安部門處理或由公安部門會同規劃管理部門處理。

第五條 未經公房產權所有人同意及規劃管理部門許可,在曬臺上搭建的區域性封閉性的建築物、構築物,屬違章搭建,由房屋管理部門處理;在曬臺上建造的封閉性的建築物、構築物,屬違章建築,由房屋管理部門查實後移送規劃管理部門處理。

第六條 未經公房產權所有人同意,未取得《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房屋加層,屬嚴重防礙城市規劃的違章建築。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違章建築,屬妨礙公共安全和交通的違章建築:

(一)在道路(包括人行道)上和街坊、里弄、新村通道內建造的;

(二)利用建築物之間的間隙或突出建築物之外懸空建造的;

(三)建築物、構築物超過原建築承重結構負荷的;

(四)在市政、公用設施(包括地下管線)上建造的;

(五)其它已經妨礙或可能妨礙公共安全和交通的。

未經過規劃局批准的擅自搭建和違法搭建意思一樣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未經過規劃局批准的擅自搭建和違法搭建意思一樣。未經過規劃局批准的擅自搭建,是違法搭建的表現形式之一。

1、擅自佔用樓頂平臺、退層平臺、公共綠地、房屋底層周邊空間、停車場地等公共空間搭建的閣樓、陽光房、彩鋼棚房、遮蔽式圍牆、柵欄等建築物、構築物及戶外廣告牌和其他設施。

2、在室內裝飾裝修時擅自搭建的建築物、構築物,改變建築外立面、在非承重外牆上開的門窗,擅自開挖地下空間建設的地下室、酒窖等影響周圍群眾生產生活秩序的建設行為。

3、擅自修建的永久建設、臨時建設和超過許可期限未拆除的臨時建設。

11樓:獨愛悔亭

是不一樣的,違法搭建的形式就包括了未經過規劃局批准的擅自搭建,及是違法搭建的表現形式之一。

建築物,是指運用各種材料生產出來的具有各種使用價值的建築物、構築物,是人可以在其中進行生活或生產活動的、固定於土地之上的房屋或其他場所,如住宅、辦公樓、廠房、庫房等。

違章建築,是指在城市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違反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或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而佔地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建築物。

《公房條例》:

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市城市建設規劃管理,保證城市規劃的實施,合理調整城市佈局,改善生產、生活環境,促進社會和經濟的協調發展,根據國家有關城市規劃和建設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本市範圍內進行各項建設活動,必須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 各項建設活動,必須服從本市城市規劃,不得妨礙公共安全、公共衛生、道路交通和市容景觀。

第十六條 私房的修建,不得擴大原有宅基地面積,不得妨礙道路交通、消防安全,並須依法處理截水、排水、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係。

第四十三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建築工程屬違章建築:

(一)未按規定申領執照的;

(二)違反第三十三條規定擅自變更執照圖紙施工的;

(三)私自轉讓執照的;

(四)違反本條例規定非法取得執照的。

村民堵塞,佔用村裡公共道路,是違法行為嗎?違反哪條規定

是違法行為。違反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一條規定 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道路從事非交通活動。因工程建設需要佔用 挖掘道路,或者跨越 穿越道路架設 增設管線設施,應當事先徵得道路主管部門的同意 影響交通安全的,還應當徵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非法佔用他人土地違法行為的人怎麼處理

非法佔用農用地的,按照刑法規定要件,構成非法佔用農用地罪 情節輕微的,由行政部門予以制止,造成損失的,可以由權利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卒子過河 可以要求停止侵權 恢復原狀,有損失的還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至於為此引起的打架,可以另行由公安機關處理。若公安機關調解不成的或不願公安機關調解的,可以徑行向人...

佔用樓房樓梯消防通道是違法的嗎,佔用樓房樓梯消防通道是違法的嗎?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改怎麼處罰?

流浪漢夭澆 消防梯通道是專用的,任何人不得違法佔用,這樣也會存在安全隱患,所以,是違法的。 佔用樓梯消防通道是違法的,如果鄰居不聽勸告或覺得不好意思就到物業或消防隊告她 是的,沒造成嚴重後果的沒人管 佔用樓房樓梯消防通道是違法的嗎?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改怎麼處罰? 是,這個屬於民法方面的好像,可以找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