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一年後才提出離婚需要返還彩禮錢嗎

時間 2023-02-12 04:35:02

1樓:姜超律師

夫妻結婚不久女方提出離婚,如果存在以下情況,需要返還彩禮:

1、雙方還沒有辦理結婚登記;

2、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但沒有一起生活的;

3、給彩禮的一方因為給付彩禮而生活困難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樓:點行律師**

法律分析:男女離婚時候是否要退回彩禮,還需要看實際的情況是否構成了彩禮返還的條件,如果構成了彩禮返還的條件,可以依法要求退回。可以要求返還彩禮的情形包括3種:

給付彩禮後悔婚,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的,等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結婚一年多想離婚,女方提出的離婚,需要退回彩禮錢麼

3樓:婚姻律師劉輝

協商解決可以適當返還彩禮錢,

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這三種情況可以要回彩禮。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意思就是給付彩禮後未締結婚姻關係的,原則上應返還彩禮的,這是對於彩禮的原則性規定,大前提就是沒有締結婚姻,且已經給付了彩禮錢的情況。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這種情況是男女雙方已經履行了結婚的必經法定程式,符合合法的婚姻關係,但是雙方並沒有真正的生活在一起的情況。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彩禮錢是結婚前所給予對方的財物,一般數目也比較大,此種情況是指在給付給對方彩禮錢後,導致了給付方無法生活的情況。

針對以上的條件,第一項是要在給付彩禮後,雙方締結婚姻前。而針對第。

二、三項的規定,是雙方已經存在了合法的婚姻關係,但是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結婚一年多女方先提出離婚還用退還彩禮錢和結婚,訂婚的錢嗎

5樓:魂歸夢見你

一、結婚一年半女方提出離婚彩禮退嗎。

如果有如下情形,離婚時女方需要返還男方的彩禮。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百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度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知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道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二、彩禮由誰來返還。

實踐中,由於彩禮給付與收受的實際主體可能不是男女雙方,而是雙方的父母或者其他近親屬,那麼,在彩禮返還之訴中,如何列訴訟當事人?除了男女雙方外,彩禮的實際給付人、收受人是否也應當列為訴訟當事人?

通常認為,由於離婚案件涉及男女雙方以及子女的人身權利,涉及當事人的隱私,故離婚案件中一般不存在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而且,彩禮的給付實際也是以男女雙方為利益物件或者代表。因此,應當區別不同的情況進行處理:

1、男女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後,男方以女方為被告提起離婚訴訟,並在離婚訴訟中要求返還彩禮的,不列彩禮的實際給付人、實際收受人為第三人。而應以男女雙方作為彩禮返還的權利人與義務人。一方以不是彩禮的實際給付人或者實際收受人為抗辯,拒絕返還彩禮的,不應予以支援。

2、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男方提起訴訟要求返還彩禮的,由於彩禮的實際給付人與收受人並不侷限於男女雙方,還可能包括男女雙方的父母或者其他近親屬,在彩禮的用途上,既有可能是女方個人所用,也有可能是女方家庭所用、還有可能為男女雙方所組建的家庭所用。因此,一般可列女方為被告,如彩禮實際收受人為女方父母或其他人,則可考慮列實際收受人為共同被告。這樣既符合婚約財產糾紛特質,也有利於真正解決糾紛。

彩禮一般為數額較大的金錢或者價值較高的實物,包括現金,首飾等貴重物品。如果男方婚前給付的僅是數額較小的「見面禮」、「過節禮」,或者價值較小的飾物、衣物等,一般均不宜認定為彩禮。至於應當達到多大的數額或者多高的價值,人民法院可以結合當地的經濟狀況、尤其是男方自身經濟條件酌情確定。

6樓:鎮向晨吉豫

彩禮錢在孃家不行要退,要是結婚過後你所花的錢是男方的不管多少可以不追究!畢竟你也是受害者,身體欠佳,

結婚一年多男方提出離婚,需要退還彩禮錢嗎

7樓:匿名使用者

法定的離婚退還彩禮的條件有:

1、 只是訂婚的彩禮,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離婚彩禮必須退還;

2、 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還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還彩禮錢的,必須退還;

3、 因一方婚前給付彩禮錢,而導致生活困難的,對方應當返還,生活困難必須達到無法維持當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你可依照你的情況進行對比看下,或者詢問。

結婚一年,男方提出離婚要返還彩禮錢,法院會怎麼判?

8樓:正商觀察者

由於雙方才結婚一年,原則上在雙方離婚時,應該退還部分彩禮。根據《婚姻法解釋》第10條第3款規定,判決返還彩禮應當以給付人因給付彩禮造成生活困難為前提。生活困難,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這種困難是一種絕對困難。

確實生活困難應當考慮以下因素:

(1)給付人為締結婚姻,全家共同舉債,致使家庭揹負債務較多;

(2)家庭成員沒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員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發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難;

按照舉證責任分配原則,給付人對自己生活困難的事由負有舉證責任。

返還額度的認定: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一般應當全額返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應當全額返還;

(3)根據給付人的困難程度,酌定返還額度;

(4)根據結婚時間長短確定返還額度。結婚時間應以實際共同生活時間為標準。實際共同生活一年內提出離婚的,彩禮可在半數以上酌定返還額度;實際共同生活兩年內提出離婚的,可在半數以上酌定返還額度;超過兩年的一般不予返還。

(5)根據導致感情破裂的過錯責任確定返還額度。由於給付人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不予返還。確係因為給付彩禮造成絕對生活困難的,可酌情在半數以下酌定數額;因接受人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相應酌定增加返還的數額。

9樓:金牌萬律師

1 ,不會返還的,首先彩禮的性質是為了結婚,既然結了婚,那麼彩禮就沒有返還的道理,如果沒結婚的話,還是要返還的,不過也不是全部返還。

2 ,如果你是以婚姻位手段來騙取男方的彩禮的話,這裡就比較嚴重了。我說的是可能。

3 ,男方因為給予彩禮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難,返還也是一部分。。看看你們哪出的證據了,法院怎麼判也是在證據的基礎上。。

結婚一年多南方提出離婚需要退彩禮錢嗎

10樓:水鄉泥人

不需要,只要這一年你們一直在一起生活就行。如果這一年時間裡,你們一直分居的,則需要全部退回。彩禮在普通理解中,尤指婚戀中男方給女方的聘禮或禮金。

在今天的網際網路中,還指朋友之間互贈彩票、祝福的一種行為。有些地方習俗稱為納徵,徵是成功的意思,即送彩禮之後,婚約正式締結,一般不得反悔。若有反悔時,若女方反悔,彩禮退還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則彩禮不退還。

彩禮表示女子的身價,有的地區和民族直稱為身價禮。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禮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經濟狀況而定。

結婚後一年女方提出離婚,彩禮錢要退嗎

11樓:戚廣利

結婚後一年女方提出離婚,彩禮錢一般不會退的,除非符合法的情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12樓:匿名使用者

已經不符合退的條件,誰還能管一輩子的彩 禮,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 彩 禮 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 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 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 困 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結婚一年多男方提出離婚,需要退還彩禮錢嗎?

13樓:爾就是愛耍寶

當然不退,這是男方提出的離婚,而且已婚一年,說句不好聽的你已經算是二手姑娘了,再嫁人很多人會嫌棄知道麼,這個彩禮就相當於對你的補償了。

14樓:輕鬆一刻

當然是需要退還彩禮的,如果超過5年以上該可以商量,只是一年時間,彩禮熱度還沒降溫呢!買的各種傢俱家電之類的還是新的呢,如果男方手裡有彩禮的證據,那女方是必須要退換彩禮的。只是用不用全退可以商榷。

15樓:公冶霜

結婚一年多,男方提出離婚,不需要退還彩禮,因為彩禮是以結婚情況下給,女方同你結婚而且是你提出離婚,你應該給女方適應補償在女方沒有錯誤情況下,結婚需慎重不能當兒戲謝謝啦,祝你婚姻幸福快樂美滿。

16樓:網的風

彩禮應該不用退還了。彩禮的性質是贈與,是男方以結婚為目的贈與女方,現在,結婚目的已經實現,因此不用退還彩禮。當然,如果男方因給予女方彩禮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可以酌情退還。

另外,彩禮是否要退還,與哪一方提出的離婚無關。

結婚一年多,女方提出離婚,男方要求返還彩禮,法院會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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