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愛笑小歐老師**答疑
可以普及,但前提條件是救援隊的人都要經過培訓以及安全教育,在確保自己安全的情況下去救落水人員,以免引起不必要的**。
2樓:網友
作為一種民間組織,在不違反個人意願的情況下,是可以普及的。
3樓:夜雨待春風
這種做法確實是可行的,但是對這些人來說,也應該由社會給予他們一定的經濟補償,才能夠實施長遠的進行下去這一措施。
男子為救落水人員組建民間救援隊,他為何要這麼做?
4樓:冷侃娛文
男子為救落水人員組建民間救援隊,他為何要這麼做?
第一個就是為了救人。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這雖然是一句禪語,但也說明救人的意義重大。他自己組建的這個民間救援隊,也是這樣的宗旨,他第一次救人是在17歲那年。
他看到三個孩子在裡面撲騰,他就跳下去將他們一一救上來,從那個時候開始考慮應該救人。
還有一個就是使命使然。他在這個黃河岸邊捕魚,在捕魚的過程中就開始陸陸續續救人,很多人看到了他的英勇事蹟,用一些方式宣揚他,有的是直播,有的是紙質**,甚至有人叫他黃河義士,他覺得這個責任就更加重大了。
有網友認為,他這樣做就是為了獲得金錢報酬。很多人都知道黃河撈屍人,他們在黃河裡撈人,有的時候可以撈到活人,人家給予一定的經濟報酬,他們也會接受。還能獲得一定的名聲。
有的時候撈不到,撈到死人以後,獲得的利益驚人,這也是他們這些人一直從事這個工作的重要原因。
就算是真的,人家一家子人也要生活,他們從事這個也需要有一定的經濟報酬,無論是活人還是死人,他們都是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獲得經濟利益,在市場經濟中,難道不對嗎?至於一些網友認為的名聲,這個東西就是怎麼看了,要是認為是名聲重要,那就選擇這個。
人家的選擇,我們作為旁觀者,做到尊重就好。俗話說:沒有金剛鑽,別攬瓷器活。
人家有這個本事,人家靠自己的本事吃飯,那些鍵盤俠們,難道也是靠這個吃飯嗎?要不是的話,希望能夠陽光一些,無論是對人還是對事。大家對這位黃河義士的舉動有什麼看法?
5樓:落花散盡一世繁華
因為他是一個捨己為人、聰明勇敢的人,他的這種精神是特別值得我們學習的。
6樓:嗑嗑科幻
為了拯救更多的生命。由於很多人在落水後又不能很好的自救,所以很需要這樣的民間救援隊。當有人落水的時候,可以及時伸出援手,可以挽救更多的生命。
7樓:金融吳老師
生命高於一切。每個人都會遇到危險,能夠在危機時刻拯救別人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
8樓:微風依舊
我認為他是一個有社會責任心的,有愛心的,善良的人。他為了救落水人員組建民間救援隊是一種有大愛的體現。
9樓:有常
他想要為救助落水人員出一份力,組建民間救援是希望能夠及時救助落水人員。
如果有人落水了我該怎麼救
救人時也要防溺水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也許見到過這樣的情況 有人下水去救溺水者,可一個不慎,不但沒救 自己也失去了寶貴的生命。其中原因何在?杜老師解釋說 當施救者出現在溺水者面前時,就成了一根 救命稻草 溺水者會死死地抓住這根 救命稻草 不放,結果可能連累施救者也失去了生命。該如何施救才能成功呢?杜老...
看到落水見死不救者,將負什麼法律責任
現在的社會任何事都講究權利義務相一致 有多少權利,承擔多少義務 在大街上,有人搶劫,作為一個公民,確實有義務扭送犯罪嫌疑人去公安局。有義務正當防衛阻止犯罪。但是相應的這個公民要承擔相當大的風險,而這個風險的保障卻很低。所以儘管有義務,公民卻沒有必須去做的義務。也就不需要付法律責任。但是警察就不一樣了...
女士要求路人救自己落水孩子答應給錢,後來無錢支付,打官司,哪方勝訴
從法理上跟你說說吧。首先是見義勇為是一種美德,但是不是法律義務,法律不會規定人們必須幫助別人,所以,人家救人是情分,不救人是本分。其次,若果有人去救人,在法律上叫無因管理,受益人有責任賠償無因管理人的必要的損失 比如下水救人,結果手機掉水裡壞了,要賠償手機 當然,如果無因管理人因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