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糾紛問題 旅遊糾紛的法律問題主要是什麼

時間 2023-03-20 16:15:03

1樓:名將海妖

從您提供情況看,旅行社要求您負責超支費用的主張基本合法,但似乎不太合理,它迴避了自身該承擔的責任(您後邊所說的定價不合理是另外一回事,這裡不談這個)。

不可抗力的道理看來您是瞭解的,如果沒有「您團裡朋友的親戚提前告知鐵路斷了」這個環節的話,相信您是能夠接受「超支自負」這樣一個解決方案的。問題就是對於這個環節的看法:

在您看來,該「路斷」的訊息確鑿無誤,應該據此立即改變行程;但問題是這個訊息是從您朋友口中說出來的,非正式渠道,無法取信。因此,旅行社以「沒有接到正式通知為由」,沒有據此改變行程,也並無過錯。

但是,事情真的如您朋友所言了。回過頭來,我們再看旅行社是否有失誤呢?

「路斷」本身旅行社並無過錯。而且我們都知道,鐵路部門是不會逐一通知所有購票人(包括旅行社)退票或改變行程的,一般的方式是釋出公告。因此,在旅行社並沒有接到鐵路部門正式通知的前提下,旅行社按照原計劃執行,並無過錯。

當然,如果是信譽好、服務細緻的旅行社,能從新聞公告中及時掌握資訊、及時調整行程是再好不過的了,但是沒有提前感知也並不為過。旅行社真正出現錯誤的地方是在於:當旅行社從您朋友口中得到不確定的訊息時,沒有引起高度重視,沒有及時去核實,以致於耽誤了最佳的補救時機。

這一點,旅行社(主要是當事導遊)是存在疏忽的。

因此,我個人認為:旅行社按照不可抗力、超支自負的大原則處理是基本合理的(因為畢竟引起超支損失的主要原因是不可抗力,只不過哪個方式損失小一點的問題),但是需要酌情承擔一定的疏漏賠償。也就是說,雙方各擔負一部分,合情合理。

具體比例,個人認為:遊客自負一大半,旅行社擔負一小半,4/6?3/7?

2/8? 呵呵,這個具體比例就需要您和旅行社去談了,具體還和你朋友是提前幾天得知這個訊息並告知導遊有關係,當天?還是提前一天?

總之,告知越早,旅行社責任越大,告知越晚,旅行社責任越小。我就不便多說了。另外也可以由您自行支付飛機票(本來也要付的),由旅行社承擔全部或大部分超支的車費、住宿費、餐費。

總之,去和旅行社平心靜氣的擺事實,講道理,將心比心,會得到滿意答覆的。除非是一個不講信譽的旅行社,那樣的話,您還可以到當地旅遊局進行投訴,提出合理賠償請求。

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明顯是他們的過錯,要承擔部分費用的,沒有疑問,可以上訴一下,如果你們團里人多的話,尋求賠償還是可以的。

旅遊糾紛

3樓:華律網

旅遊者遇到旅遊糾紛時,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在旅途中若遇旅遊糾紛,可先與組團社的全陪、領隊或地接社導遊多溝通,不能解決時,再與組團社聯絡,要求妥善處理。要及時向他們反映自己的意見和建議,聽取旅行社的答覆後再做決定。

若旅行社拒不接受意見,應注意收集證據,待行程結束後再向旅行社交涉或向有關部門投訴或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如果客觀條件允許,也可以當場向旅行社交涉要求採取補救措施,接受旅行社的合理補救措施,並繼續完成旅程。回程後,如遊客認為旅行社的服務存在質量問題,可選擇以下的五種維權方式解決糾紛。

一是與旅遊經營者協商和解;二是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三是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四是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條?

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應當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4樓:匿名使用者

你是學法律的吧?

旅行社這邊,更改車次這個事情不可以算作不可抗力,只是旅行社的訂票能力不足,但是如果旅行社並沒有在合同上與乘客簽訂車次,且旅行社也未減少合同上的旅行地點,旅行社是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的。

客戶這邊,由於未遵守旅行社出團計劃導致旅行社損失,這點旅行社可以索賠。問題的關鍵在於是春運期間,相關部門想盡快息事寧人,所以造成了旅行社承擔損失的事實。如果放在平時,擅自脫團旅行社完全可以不負任何責任。

5樓:

關鍵是車票變更,是由於鐵路運力,屬於不可抗力。

這件事旅客也有點偏激,正確做法是遊客按原定的車票返回,然後向旅行社索取減少半天的損失賠償。

旅遊糾紛的法律問題主要是什麼

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按照《旅遊投訴暫行規定》的有關條款,下列損害行為列入旅遊投訴範圍:

(一)認為旅遊經營者不履行合同或協議的;

(二)認為旅遊經營者沒有提供價質相符的旅遊服務的;

(三)認為旅遊經營者故意或過失造成投訴者人身傷害的;

(四)認為旅遊經營者欺詐投訴者,損害投訴者利益的;

(五)旅遊經營單位職工私自收受回扣和索要小費的;

(六)其他損害投訴者利益的。

凡在我國境內旅遊活動中發生的以上各類損害行為之一的,投訴者可以向我國旅遊管理機關投訴。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和旅遊糾紛實際情況,處理旅遊糾紛有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四種方式。

旅遊者的權利與義務。

旅遊者只有瞭解自己的權利義務,才能在旅遊過程中知道如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和遵守旅遊法規、規章和有關的規定,減少旅遊投訴問題的出現,促進旅遊業的健康發展。 根據《山東省旅遊條例》,旅遊者具有以下具體的權利義務:

一、旅遊者享有宗教信仰和民族風俗習慣受到尊重的權利。

二、旅遊者享有知悉旅遊服務真實情況的權利,有權要求旅遊經營者提供服務的內容、檔次費用等情況。

三、旅遊者享有自主選擇旅遊服務的權利;有權拒絕旅遊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四、人身、財產受到損害或者旅遊經營者未向其提供標準服務的旅遊者,依法享有下列權利:

(一)向損害其合法權益的旅遊經營者要求賠償或者補償。

(二)向損害其合法權益的旅遊經營者所在地或者損害行為發生地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或者有關部門和組織投訴。

(三)向人民法院起訴。

五、旅遊者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尊重當地民族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

六、旅遊者在旅遊活動中,應當保護旅遊資源,愛護旅遊設施,自覺遵守旅遊秩序和旅遊景區、景點的安全規定和衛生規定。

常見旅遊糾紛的案件怎麼處理

關於旅遊中糾紛的法律問題

7樓:禹冰冰

誠如樓上那位所說,可以選擇向消費者協會投訴這家旅店。

至於訴訟的方式,可以是可以,但是我不太贊成,因為這樣消耗的是你們的精力和時間,換來一句道歉,其實對於她本人來說或許根本沒有什麼損失,但是對於你們來說就代價太大了。

當然,如果你執意要做的話,現在可以去醫院驗傷,寫個證明,然後去旅行社那邊找導遊開證明等等,然後去法院起訴。

這件事情是讓人很生氣的,不過社會上這種事情很多,有時候人在江湖走,遇到瘋狗咬,只能認倒黴,算了,消消氣,就過去了,不值得為了這些人浪費大好時光。

8樓:匿名使用者

1、可以向當地消協反映情況,予以解決。

2、如第一條行不通,採取訴訟方式直接要求旅店賠償你們的損失,並要求旅店賠禮道歉。

旅遊糾紛解決方式是哪些

9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旅遊糾紛解決方式有如下五種:(一)與旅遊經營者協商和解;(二)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三)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旅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的相關規定,旅行社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遊客人身損害、財產損失,遊客有權請求旅行社承擔責任。

旅遊糾紛的解決方式有哪些

10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因旅遊發生糾紛的,可以通過協商、請向消費者協會調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方式解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旅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規定,因旅遊經營者方面的同一原因造成旅遊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旅遊者選擇要求旅遊經營者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當事人選擇的案由進行審理。

旅遊糾紛有哪些解決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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