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永世回眸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5條的規定: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因此,你要求與你媽媽一起生活的要求應該是可以得到滿足的。
按照你所說的,你家裡有一個房屋,個人建議不要讓你媽媽在離婚時輕易放棄分割該房屋的權利。畢竟如果房屋系你父母婚後取得,本來就應當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的,這是你媽媽的權利。
由於你已經17年,因此從法律上講,你父親可以只撫養你到18週歲,因為18週歲就是成年人了。上述最高院的意見第11條也規定: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週歲為止。
但鑑於你目前還在讀書的這種情況,而且你爸爸也有負擔能力,因此,可以按照上述最高院意見第12條的規定,要求你父親支付撫育及教育費用。
第12條: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綜合以上情況,你媽媽可以分割夫妻共有的房屋5萬元,然後你爸爸還應當支付你一年的生活費用及讀書時的必要費用,完全可以在離婚時進行協商。反正房屋也無法分割,你媽媽可以提出不要房屋而要經濟補償,具體費用肯定應當大於5萬元的。
所以並不是簡單的不要房屋,而是分割時由於房屋是不動產不便於分割,你媽媽要求獲得經濟補償。
如還有不明之處,可發訊息進一步詢問。
2樓:熱血江湖q版
你家的財產(10萬元的房子)屬你父母的共同財產,離婚時由你父母共分割(一般應均等),子女的撫養問題,因你已有17歲,能完整的表達自已的意思,可你自已決定,隨誰共同生活,但撫養費由你父母共同承擔。
雙方離婚 子女的撫養權歸屬 如果子女在十週歲以上的 其主觀意願會被法院考慮的 如果離婚 一方撫養子女 另一方是要付撫養費的 一般是工資的20%-30% 不過法定的是付到18週歲以及高中以下學費等 超過18就不用付了 以後付不付看自己的意願了。
3樓:大米的豆莎包
我不是專家但是希望能幫你點忙,關於財產分割的問題最好還是找律師諮詢,但是關於撫養的問題,因為你已經17歲具有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如果要起訴的話法官會爭求你的意見的,如果你願意跟隨你媽媽我想法官肯定會考慮該怎麼判的。
另外:《婚姻法》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所以你提出你爸爸支付撫養費應該是很合理的,關於支付多少就要按當地的生活標準來算了吧。
4樓:京朝
雙方離婚 子女的撫養權歸屬 如果子女在十週歲以上的 其主觀意願會被法院考慮的 如果離婚 一方撫養子女 另一方是要付撫養費的 一般是工資的20%-30% 不過法定的是付到18週歲以及高中以下學費等 超過18就不用付了 以後付不付看自己的意願了。
5樓:曲臺央央
應該是平均分配吧,然後你爸給你撫養費,但是,你18歲以後好象就可以不給了……
6樓:寂寞齋主人
其實,很多東西是一言難盡的,對於這樣的問題,除了法律與經濟以外,還有親情的東西在裡面,首先,你自己應該有自己的主見,你自己喜歡什麼就 是 什麼。
7樓:想吃大米飯
平均分配,但是會考慮到照顧,收入較少的一方,但是不會很多.
8樓:網友
判給你爸爸還是媽媽要充分考慮你的意見。
你好,我想諮詢婚姻問題
9樓:
諮詢記錄 · 於2022-07-30
你好,我想諮詢婚姻問題。
親,很高興為您解答:你好,我想諮詢婚姻問題答:親親,您好 ,可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
協議離婚由雙方就離婚、孩子撫養、債權與債務處理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後,到夫或妻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記離婚。提供雙方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離婚協議書,從2023年1月1日起,協議離婚存在30日的冷靜期。離婚協議書在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並備案後生效。
無法協議離婚的,應向法院起訴離婚。起訴離婚一般在對方戶籍所在地法院,對方戶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在對方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提供身份證、結婚證、民事起訴狀,感情破裂證據。
如果在外地有居住證或者居住證明可以在外地起訴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如達到這一標準的,一般情況下會判離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屬於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形,夫妻雙方中有人不同意離婚的,就算是第二次甚至第三次起訴離婚,法院也很可能不會判離。
婚姻問題諮詢請資深大神幫忙解答?
10樓:網友
正常情況下是可以的!房子有一半是屬於你老公所有,也是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如果你公公去世沒有留下遺囑特別交代,那麼這套房子你婆婆擁有四分之一的繼承權,你老公擁有四分之三。
這四分之三是屬於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離婚分割你是可以拿到房子的八分之三份額,賠償130也就是有萬是屬於你所有。如果你公公有遺囑,那就要根據遺囑看你老公具體擁有房子多少份額,之後得出你應得的部分。
另外有一種情況就是,如果這套房子屬於你老公的婚前財產,那麼離婚的時候如何分割就要另算了,如果有償還貸款的情況,你是可以分一部分,如果沒有貸款需要償還,那就要看你老公的態度。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望!
婚姻問題專家
11樓:網友
問題很嚴肅啊 ,五年啊 ,等待其他人 解決吧。
12樓:我想小狗
你好!在你的敘述中,你沒提到「領結婚證」這類字眼。
我不知道你們結婚時到底有沒有進行登記結婚,領結婚證!
一種情況:如果只是舉辦了結婚儀式而沒去民政部門登記結婚,並領結婚證的話,你們現在就是同居關係!此時,你去法院起訴的話,也只能要求他對孩子盡撫養義務和分割你們共同所有的房產。
第二種情況:你們領結婚證的話,就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離婚了。訴訟請求可以是:
一、要求離婚;二、你撫養孩子,由他支付必要的撫養費(當然也可以由他來撫養孩子,你支付撫養費);三、分割你們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共同所有的房產。
補充一點,在你的敘述中,我發現你的丈夫經常對你進行家裡暴力!這也可以在離婚訴訟書中。有利於你儘早離婚!但是一般第一次起訴離婚都是不判離婚的,一般六個月之後在起訴就判了!
因而說直接進行訴訟的話,比較費時費錢!所以我建議你最好能自行協議離婚!好聚好散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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