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是示誓逝釋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大意是:允許當官的放火,不允許老百姓點燈。比喻特權階層能夠胡作非為,老百姓的正當言行卻受到種種限制。
陸游的《老學庵筆記》記載:「田登作郡,自諱其名,觸者必怒,吏卒多被鞭笞,於是舉州皆謂燈為火。值上元放燈,許人人州治遊觀,吏人遂書榜揭於市日:『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宋朝有個州官〔管理一州的最高長官〕,田登當太守,忌諱別人直呼他的名字(由於他名字的「登」與「燈」諧音,他不許別人說與「登」同音的字)。觸犯了的人,必定(讓他)大怒。官吏、兵卒大多(因此)被鞭打。
於是全州都把燈稱為「火」。上元節放燈籠,很多人進入這個州遊玩賞燈,官吏於是寫了公告上掛在集市上說:「本州照例放火三天」。
有人就借這個事兒,乾脆編了一副對聯:
只准州官放火;
不許百姓點燈!
只准周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什麼意思?
2樓:網友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zhǐ xǔ zhōu guān fàng huǒ,bù xǔ bǎi xìng diǎn dēng),允許當官的放火胡作非為,不允許老百姓點燈照明。指有權有勢的人自己可以胡作非為,老百姓卻連正當活動也要受到限制。
出自宋·陸游《老學庵筆記》卷五:「田登作郡,自諱其名,觸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於是舉州皆謂燈為火。
上元放燈許人入州治遊觀,吏人遂書榜揭於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後因以「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形容統治者可以為所欲為、胡作非為,而人民的正當言行卻受到種種限制。亦泛指自己任意而為,反而嚴格要求別人或不許他人有正當的權利。
原文田登作郡,自諱其名,觸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於是舉州皆謂燈為火。上元放燈,許人入州治遊觀。
吏人遂書榜揭於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故語云: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本此。
陸游《老學庵筆記》 [2]
註釋1.田登:宋朝人,人名。
2.作郡:做州的長官。
3.諱:避諱「自諱」即不許別人說自己的名字。
4.榜笞:用棍棒、竹板打、拷打。
5.上元:正月十五,是元宵節。
6:放燈:懸掛彩燈。
7.州治:州府所在地。
8.榜:告示。
9.揭:公佈。
10.許:允許。
11.雲:說。
譯文田登做州官時,自己規定要避諱他的名字,誰誤犯了他的名字就生氣,吏卒大多因此挨板子。於是人們不得不把「燈」叫作「火」。正月十五擺設花燈,允許民眾進城**,吏卒書寫告示,公佈在集市上:
本州依照慣例,放火三天。」所以就說:「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就是**於此。
3樓:匿名使用者
比喻統治者可以為非作歹,而百姓的正當言行也要受到種種限制。
什麼叫「只許周公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4樓:匿名使用者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zhǐxǔzhōu guān fàng huǒ,bùxǔbǎi xìng diǎn]
生詞本中文解釋。
詳細解釋。解釋】:指反動統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為,老百姓卻連正當活動也要受到限制。
出自】:宋·陸游《老學庵筆記》卷五:「田登作郡,自諱其名,觸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
於是舉州皆謂燈為火。上元放燈許人入州治遊觀,吏人遂書榜揭於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示例】:可是你「~」我們偶說一句妨礙的話,你就說不吉利。
清·曹雪芹《紅樓夢》第七十七回。
語法】:複句式;作賓語、分句;含貶義。
只允許周官放火,不允許百姓點燈,用什麼詞語來反駁這個管事的人?
只許周官放火 不許百姓點燈。裡面的周官放的火是什麼?那麼百姓點的燈有是什麼?或者著個故事是怎麼回事
「只許周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故事?
只許官家放火,不準百姓點燈是什麼意思啊
指反動統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為,老百姓卻連正當活動也要受到限制。不準百姓點燈 的上一句是 最後線索 你好。準確的講,應該是 不許百姓點燈 不許百姓點燈 的上一句是 只許州官放火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一 釋義 指反動統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為,老百姓卻連正當活動也要受到限制。現比喻只許自己任意而為,...
不準百姓點燈,的前一句是什麼,「不準百姓點燈」的上一句是什麼?
古月森生 只允州官放火,不準百姓點燈。希望能幫到你!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zh x zh u gu n f ng hu b x b i x ng di n d ng 允許當官的放火胡作非為,不允許老百姓點燈照明。指有權有勢的人自己可以胡作非為,老百姓卻連正當活動也要...
諺語「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有什麼歷史典故
後來這個 說 字被逐漸省略,演變成今天的成語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示例 可是你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這是源於北宋的一個典故,有個州官名字裡有登字,所以忌諱,同音字也不許百姓說,元宵節點花燈只能說成點火了 顧名思義,在古代的時候,州官放火是經過允許的,而百姓放火是犯法的。只許州官放火,...